乌云密布,细雨纷纷。这段时间的京师气候干燥,春末夏初的时节,这样的雨于人而言造不成太多困扰,反倒是能增加几分凉爽舒适。在这样的天气里,撑一把伞,漫步于雨中,来了兴致,做几首诗词,便是件及风雅的事。如果在伞下同行的还有个美貌佳人,那便是神仙般的日子。
虽然女子年纪略大了些,但是善于保养加上衣食无缺,皮肤依旧光滑如缎,纤纤素手握在手中,依旧如同年轻女子般柔顺,纤若无骨。其身躯不似少女般纤细,有着成shú_nǚ子的丰腴,堪称脂粉班首的范进知道,这样的女子于某些场合远比纤弱少女更能令男子满意。再加上她那尊贵的身份,几下结合,便足以称得上男人的恩物。
如果有得选,范进很希望这样的天气中陪自己一同撑伞的是张舜卿,两人漫步于张府花园,看雨润百花,吟诗唱和,或是琴箫合奏,自是如诗如画的美景。但是当下,正是朝局里最紧张的时期,局势如同一张紧绷的弓弦,这时候出入张府就得谨慎些不好总去。再说即使进府也是谈公事,不会有机会得随心愿,毕竟顾实还在,张居正怕是不会给自己这种机会。退而求其次,就只能选择与李彩莲在这样的天气里,于西大乘教的一处秘密别院里做巫山之会。
作为西大乘教首领,李彩莲名下物业极多,成为皇亲国戚之后,即便不像李伟那样巧取豪夺,也有的是人上赶着把产业送上门。要找一处爱巢,其实是很容易的事。
李彩莲寻的这处别院甚是幽静,布置的也极雅致。她本人是个好享受的性子,在后院也修了个花圃,看着雨水浇灌花朵,脑海里浮现出稍后自己这朵枯萎多时的女人花也将得到浇灌的情景,李彩莲整个人都觉得头重脚轻,浑身的力气仿佛被抽干了。瘫软在范进身上,如果不是对方揽着自己的腰,人多半就会倒在这雨幕之中。
即便是当年成亲时,她也不曾有这种感觉。成亲时她只有十四岁多一点,根本不知情为何物,替妹子出嫁纯粹是抱着替死的心,于婚姻没有憧憬只有恐惧。等看到那个名为丈夫的老朽,李彩莲唯一的感觉就只剩了恶心。
乃至有限的几次夫妻之道,也没有留下任何美好的回忆。出身寒门的她,其实不懂什么情调,即便是后来进入贵妇这个圈子之后,学了很多奢侈排场,可是与情郎漫步雨中的浪漫滋味,也是今天第一次品尝到。
一个年纪比自己小了将近十岁的英俊才子,前途无量的二甲传胪温柔地挽着自己的腰,在耳边吟诗或是说着情话。这种场面是李彩莲做梦都不曾想到的。她接触过的男人除了丈夫以及家中亲戚就是大乘教信徒,要么层次不高,要么就把她当神来拜,真正拿她当一个女人来宠的男人很少,至于书生才子就更是没有。
以她的相貌财势,想要找一个书生做面首倒也未必是难事。可是即便是她不计后果找这么个人,也多半只能在灯前枕上效力,不会想出这种浪漫手段来征服她。这已经不是单纯的男女需求,而是一种精神层面的交流,只有爱人才会如此。
虽然两人还没有做什么,但只是这种享受,就让李彩莲如痴如醉,只为这一刻的享受,便是让她赴汤蹈火她也无怨无悔。
她也很清楚,这种相会是危险的,一旦暴露出来,自己的处境多半不大妙。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现在这样才算是活着,过去那种活法,只能算是行尸走肉,那样活一百年,也没有意义。
一向摆出仙风道骨造型的女子,在范进面前卸去了全部伪装,表现出的便是原本那个贫家之女,商人之妇的李彩莲。
能到西大乘教首领的位置,除去太后堂姐身份,自身的才智权谋也不会缺乏。可是此时,她的才智也好权谋也罢,都已经扔到九霄云外,只想做个小女人,享受男人的宠爱就好。
固然范进把油纸伞主要往李彩莲这边挡,但是她身上还是难免落些雨水,范进柔声道:“彩莲,要不要我们回房去,不要把你淋得生病才好。”
“我不怕!”李彩莲坚定道:“只要范郎你喜欢,在这里站一天都行,我没那么娇弱,再说,其实我倒是盼着生一场病,这样你就会在身边陪我。”
清风、朗月两个小女子在廊檐下看着两人亲热,清风小声道:“这范公子果然会讨女孩子喜欢。夫人平素那么挑剔,寻常男子连靠近她都会被厌恶,现在却被范公子迷得神魂颠倒,任他想怎样就怎样。就算是范公子要她的心,她也会挖出来给他吃了吧?”
朗月道:“可是范公子比夫人小那么多,万一他是骗夫人怎么办?”
清风痴痴道:“就算是骗也没关系。如果有这么个男人骗我,就算明知道是假的,我也认了。”
范进这时不知说了句什么,李彩莲摇头扭捏着,却不防范进猛地丢了纸伞,一把将李彩莲打横抱起,在她轻声尖叫中,向着房间走来。两个女子乖巧地左右分开,让两人进去。
李彩莲直到被轻轻放在床上,还像躺在云彩里,头重脚轻四肢无力,眼看着范进那灼热的目光,便知道男子在期待着什么。虽然早已经有了准备,但是事到临头,心内却生起羞涩以及恐惧之感,身体不由自主地绷紧,手紧紧挡在胸前,轻声道:“别了……天还亮着呢……”
“白天晚上又有什么区别,其实说良心话,这里不是个好地方。你的行踪,东厂肯定会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