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穿越重生>男神娇宠之医妻通灵>第14章 :反正都是要死之人,何必费事!

不管沧笙如何不甘愿,最后还是答应了扫尘大师的托付,决定护送二人上京。

是夜,云楚涯与沧笙二人出门置办行礼,打点行程,戒色小和尚被扫尘大师派来协助沧笙,自然也跟着一起。

三人走在街上,身后突然冲出一群家丁,“让开让开,快让开——”

一群家丁合力抬着个阀杆,阀杆椅子上趟着个锦衣华服的中年男子。男子肥头大耳,油光满面。他一只裤腿挽起,露出脚踝上的两个血淋淋的牙洞。

只见他抱着腿不住的哀嚎,“哎哟,我的腿,医馆,医馆怎么还没到?没用的狗东西!快跑啊。哎哟……”

“老爷,您别急,医馆就在前面,马上就到。”一群家丁脚下生风,眨眼就从三人面前飘过,最终在百米远处的一家医馆面前停下。

不过不巧的是医馆的大夫出诊未归。

小和尚心善,扯住沧笙的袖子道:“小僧见那牙印,像是被蛇咬的。沧笙施主,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快去帮他看看吧。”

沧笙深深看了眼那个中年男子,语气冷漠地道:“反正都是要死之人,何必费事。”说话时,嫌弃地拍开小和尚的手,“连母狗都知道男女有别,到本姑娘这儿你咋就不注意了?动不动就扯袖子,是几个意思!”

小和尚摆出一副委屈脸。

一旁的云楚涯觉得沧笙的话甚是奇怪,他不解地问道:“看那人的伤口,不像是毒蛇咬的。既然无毒,一点小伤又怎么会碍及生死。你为何说他是个要死之人啊?”

沧笙不语,负手而立,冷眼看着那个中年男子愤怒地站起身,想要去踹医馆的大门。

突然,一股大风平地乍起。大风将众人都吹迷了眼,那中年男子更是被大风吹得连连后退。

也不知道是他脚受伤站不稳,还是被风吹晕了头,几步退后就退到了湖岸边缘,脚下一失足,就掉进了湖里。

“老爷!”家丁们大惊失色,纷纷跳下水去捞人。可等人捞上来,已经气绝身亡了。

亲眼看见这一幕的云楚涯难以置信,“不可能!他掉下水不过才三息时间,正常人憋气都能憋五息。区区三息时间他怎么可能会被淹死!?”

“阎王要他三更死,岂会留他过五更。”沧笙面无表情地盯着湖水。湖中,一群面孔狰狞地恶鬼正缠住中年男子的鬼魂,一点点地将他的魂魄蚕食吞并。

“阿弥陀佛。小僧想起来了,那个人是城西的刘财主。三年前,刘财主为了夺得城西李家村的五百亩良田,逼死了李家村老老少少五十六口人。当时,李家村的人就是从这个地方跳湖自尽的。如今,刘财主在这里失足落水身亡,也算是因果报应。阿弥陀佛~”戒色双手合十,低声念着超渡亡魂的《往生咒》。

云楚涯听了,只觉浑身毛骨悚然。再回头一想沧笙说的那句‘反正都是要死之人’,顿时感觉背后莫名升起一股凉意。

他神色复杂地看向沧笙,眼中满是探究之色。她怎么知道刘财主马上就要死?是巧合还是知道些什么?

“别念了。”沧笙打断戒色,指着那群家丁,道,“你们看那个穿灰色短襟,黑色裤子的人。”

云楚涯定眼看去,只见那人隐在人群里,神色不似其他人悲恸伤心,反而四处打量张望,像是在寻找什么人。

云楚涯顿时戒备起来,仔细看了看他的手,瞧见他袖中藏着柄镶嵌狼牙的细剑,脸色大变:“不好,是姜国的探子。我们走!”

回到宋家,云楚涯将姜国探子已经打听过来的消息告诉了冷季。

冷季沉思半响,毅然决定道:“不能再等了,我们今晚就走。”

沧笙寻了个理由,说服了宋大年夫妇,并拿了两套平常百姓穿的衣服给他们换上。

这一黑一白两个美男子走到路上目标也太明显了。

出门前,沧笙专门为他们调制了一种药膏,抹在皮肤上可以让皮肤变得又黑又黄,酱是营养不良。

等二人装扮好出来,完全大变样。之前二人那是宛如九天流云月畔清辉,高贵非凡;现在嘛,那就是地上的两坨狗屎,看一眼都觉得是在污染眼球。

沧笙对自己的杰作非常满意。挑剔的云楚涯穿着粗布衣裳,别扭的扯来扯去,非常不自在,“可不可以换一身,这个衣服也太粗糙了,磨得爷皮肤疼。”

“不可以。”沧笙无情地拒绝,随手将一个大包袱丢给他。

云楚涯顿时黑脸,他可是堂堂小郡王,竟然沦落道替人拿包袱!?

“你有手有脚,就不能自己拿吗?”云楚涯两指提着包裹,一脸嫌弃。

沧笙怀里抱着爱宠小黑狗,悠闲地走在前面:“你见过大家闺秀自己拿包袱的吗。”

云楚涯:“……”

三人出了宋家,直奔城门。

原本戒色小和尚也要跟他们一起去的,却被冷季强行留下了。按照冷季的话说:有一个不懂武功的跟着拖后腿也就算了,再来一个他们真的吃不消。

咳咳。沧笙才不会告诉他们,戒色小和尚不是不懂武功,而是太懂武功,小小年纪就将武功修道返璞归真之境,只要不动手,平日里看起来就是个普通人。

沧笙不让戒色小和尚跟着,原因有三点:一、那小和尚生来就是克她的,与他呆在一起,她就从来没舒坦过。第二点同上!第三点还是同上!

冷季要是知道他就这么错失了一个绝顶高手,肯定会哭晕到厕所!

根据红


状态提示:第14章 :反正都是要死之人,何必费事!--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