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莲买东西非常积极,在香港,她被琳琅满目的商品弄花了眼,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恨不得带了麻袋,花巨款,买东西,但是没一样是给内地其他同事的,宋波还行,带回了包包,他心细,给了每一个同事一个,后来看了保内的商标和产地,发现均产自中国内地。
还是德志首先发现,马上告诉了大家,但是,即便是这样,大家都很感激他,不计较他购买内地货,实际上人一到香港,自然觉得什么都是香的,一个普通的包包,在内地不值钱,到了香港却有了身价,宁愿花钱去买,实际上在内地,这些东西都是无人问津的。
金莲除了给自己家买东买西的,还白白领取了香港办发的五百元港元,在香港零花,真是好得无比。至于开会,无异于听天书,就是十个翻译在金莲身边服务,也弄不懂一个问题。
差别太大了。金莲是小学都没毕业的,自称是初中毕业,实际是初中一年级没上完就回家了,水平十分差,而参加国际会议的差不多都是研究生,精通外语,熟悉项目,也有着丰富的一线工作经验,金莲的长处,仅仅是来自农村,养过猪,种过田地,这是她的优势,来自东南亚各个国家的社工,可能都没干过,大概都是纸上谈兵的。
首先,她给人的印象就是瘸子,为什么瘸了?肯定是有故事的人, 充满了猜测。开会开累了,就会想到,可能是母猪拱了她,把腿摔着了,骨折了,落下了终身残疾?或者是,她命苦,嫁了丈夫只会赌,赌输了回家家打老婆,把她的腿打折了?或者,还有其他的原因,总之,她的腿瘸是事实,为了显示每人都有爱心,所以,假意去问问也是有的。
接着,她认为自己了不起,是一个公主,越发来劲儿了,更觉得自己是个人物,不懂装懂起来。
宋波处处让着她,因她是女的,又是残疾人,女人,有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有残疾人保障法,她占了两头,谁敢拿她开刀?
余哥更不用说,见了女人腿都发软,要别人扶一扶的主儿,哪怕是人老珠黄的女人,风烛残年的老女人,他都不觉得讨厌,惟独在各色女人各个年龄段的女人面前,余哥没有了一丁点的自尊,总是把自己弄得毫无原则,如同墙头草,两边倒,没有一个方向,东风强,就听东风的,顺着东风,往西跑;西风厉害,就听西风的,顺着西风,往东跑。反正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从现在来看,余哥还混得不错,至少没有明显地得罪过她们,反而,自己省吃俭用的攒了点,然后又花回去。
余哥花钱是看对象的,德志看来看去,余哥没有给德志花过一分钱,连一根冰棍都没买过,比较来比较去,宋波仗义,金莲和余哥去香港完全是凑个人数,因余哥连英文有多少个字母都不知道,金莲连汉语的声母韵母都分不清,更别说英文了。
开会发资料,基本上全是英文,余哥看不懂,带回的资料,全部给了德志,德志略略看了看,有的也不懂,德志不懂,在同事中间就没有懂的了。除了刘小姐,没有一个完全懂的,刘小姐懂英文,如果将英文完全翻译出来,也有困难,因为有些词比较专业,刘小姐的翻译水平毕竟有限,谁也无法保证百分百的正确。
德志将资料放进抽屉,再也不想看,看了更气,刘小姐秉承齐老师的意见,派这样的人去香港,实际上去吃喝玩乐,哪里学到东西?
金莲买金项链、手机非常积极,穿了高跟鞋,谁知人胖、腿瘸了,那地就不好走,但是hTtP://92kS/10386/,买东西,即便再痛苦,也很乐意走下去,到最后,竟然忍着剧痛,将货物买齐,那样式是今生再也不踏进香港一步。
脚很明显地肿了,因她要的是风度,忽略了脚的宽度,脚磨出了泡,又买了化妆品,家里人多,四个孩子,不能失掉公平,对谁都要不偏不倚,实际上还是偏心,对老幺特别好,对其他,倒要不远不近,不亲不疏,只好自己过得开心就行。
她如蝗虫一般,在香港狂吃,然后累得不行,办公室组织去良友电台参观,她说脚肿了,不能走,人家说坐地铁去,她也不去,说总得上下楼梯吧,有电梯也得走路吧?最后她在房间欣赏物品,硬是不去电台,看看通过无线电向华人传播福音的到底是什么人。
德志很想去,因德志很小就听这个电台。非常渴慕看看空中播音者的幕后真实情况,从小到大,只是听声音,不见人,有机会见到人,为什么不去?
可每个人的成长环境不同,金莲和德志的背景不同,文化水平有差别,不见得都喜欢文化和文明,不见得都不喜欢知识。
总之,金莲最后没去,将开会没吃完的食物全部囊入,自己私吞,将开会发的礼品,连同宋波和余哥的,全部收了,说自己家人多,每人发一个都还差三份呢,宋波和余哥他们无语,问题是,在他们寻找礼品无果的情况下问了她,她才说出来,是她拿了礼品。
幸好当时没有发的钱金莲没有染指,宋波他们也没妥协,在香港,到处都充满诱惑,只恨钱少,金莲肯定不会放过宋波他们的零花钱的,只要宋波肯放松一点点。幸亏宋波把得紧,要不然,给内地同事送包包就会泡汤,他们去香港一次,等于白跑了,和内地同事一丁点的关系都没有。
金莲不去良友电台,强拿硬要,明拿暗窃,弄了一大包,鼓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