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都市现代>伪古惑群体之征战二十年>拾肆:我和大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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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岸,没有灯塔。

我依然张望着。

天黑,刷白了头发。

紧握着,我火把。

她来,我对自己说。

我不害怕,我很爱她。

我认识陈默的时候。他还是战国乐队的主唱。

那时我住在五棵松附近的一个半地下室,半扇窗户露出地面,半扇窗户隐藏地下,在阳光充足的时候,地下室只有半面的明亮。

陈默是我的邻居。造型很奇特,背着一把吉他,夏天的时候短裤拖鞋,冬天的时候长裤皮鞋,从来不穿袜子。披肩发,后背上纹这一道花纹,近似于漩涡的形状,远远看去很诡异,他对我说,这是彼岸花。

我在北京干着一份很卑微的工作,是三里屯a酒吧里的经理。经理只是个名号,之所以卑微,是因为我所主管的那些人,都是妓女。

a酒吧的老板大刀是我的一个朋友,并且是同学,许多年前我们曾一起加入过家乡的一个黑社会,靠着打打杀杀混了一些钱,大刀那时比我勇猛,砍人用的刀也比我们的长,于是得此外号。后来政府开始严打,我替大刀顶罪,被判了三年,大刀跑路到北京。三年后我出狱,他把我接了过来。

但我和大刀并没有太多的感情,即便大刀的a酒吧在北京已经颇具规模,但我仍旧没能荣华富贵。因为在北京的酒吧里,只有女人才能当经理,其实就是妈妈桑,每个经理手里都有很多自己的小姐,而后把她们培养成摇钱树。和那些脸上抹着几万块化妆品的妖娆女子们比起来,我更像一个混饭的。手下只有几个长相一般的小姐,似乎也对我这样不思进取的男人有大的成见,私下里联合起来抵制我的命令,很少上交她们应该交给我的钱。对此我不予理会。因为我本就不是从基层干起,显然没有控制她们的资格。

大刀对我也并不满意,酒吧的一半利润来源于药丸,他本想让我凭借以前拼命的精神来接手这一块,虽然这是一个高利润的板块,我却胆怯的拒绝了。三年的牢狱生活并没有让我多增些胆量,反之越来越敏感,一点风吹草动便有强烈的忧虑。出狱后没有办法再像以前一样在社会的海潮中如鱼得水。每日睁着双眼空洞看着周围五颜六色的人们。犹如走肉。

我的话越来越少,和大刀也缺乏沟通,在a酒吧里,是一个公认的怪人。

陈默是我唯一的朋友,我觉得这个人很青春,虽然比我还大两岁,但我显然更加苍老,开始并不说话,只是彼此相识,保持过了一年,地下室形形色色的外地人频繁的搬来搬去,才发现只有我和陈默固执的坚守在自己的小房间里。无形中更像是彼此依赖。后来我在无聊的时候看了一次陈默的演出,回来便和他合租在一起。成为朋友。

那一次演出让我记忆犹新。在北京四环外的一个破仓库里。临时搭了一个舞台,好事的人用塑布扯了一个横幅。歪歪扭扭的写了四个字,摇滚之家。

晚上十二点,人慢慢多了起来,似乎蜷伏在北京各个角落的摇滚少年都得到了消息,五颜六色的头发,脸上的钉,黑色的金属装。我夹杂在其中,轻易的被埋没。

没有人组织,自发的上台演出,于是在乱糟糟的环境中开始。

第一个乐队叫奇才。听说用的是主唱的名字。一个很低的胖子走上去,让人们大失所望,完全没有名字的气势,我并不是很了解摇滚,但通过他的打扮觉得应该是朋克的唱法,因为在胖子丑陋的光头上单单留了一个显眼的红色鸡冠。肥大的耳朵上还打着一排耀眼的红色耳钉,在低劣的灯光设施整个人看起来不伦不类。

这个家伙在话筒前扭捏了半天,说了一些类似与感谢大家前来捧场内地摇滚有望重燃的废话,要了一些掌声,才对后面点点头,鼓手起了前奏。

一片嘘声,大家同时听出是零点乐队的《爱不爱我》。

草你妈!零点乐队是摇滚么?

给老子滚。

换下个乐队!

胖子的歌还没唱完一半,就仓皇的下了台。

下面的演出也并不理想,嘻哈遭人排斥,朋克空有五光十色的打扮,重金属完全趋向于模仿,一些原创的民谣没有人气。捧场的人大多是来泄愤,竟然能问出枪花和枪炮与玫瑰谁的更有前途这样的问题。显然来此的目的不纯。很快便一群群的结队走出仓库。

这时候我看见又有四个人上了台。陈默拖着吉他站在话筒面前。

这真一个有意思的造型,睡裤,拖鞋,脏乱的长发,上面披着一件随意的大衣,一只手揉着眼睛,似乎刚刚在后台睡醒。

等到他睁开眼睛的时候,便是一段华丽的polo。

《我从这个地方,到那个地方》

我从这个地方,到那个地方。

穿越了天堂,摆脱了死亡。

去寻找我的地狱和你的方向。

你的脸庞,你华丽忧伤。

给了我梦想更给了我绝望。

我的鞋有点脏

我的眼,很沧桑。

我的头发,它太长

总让人觉得没有善良。

你内心纯洁

我卑鄙肮脏

你内心纯洁

我卑鄙肮脏……..

这是陈默那次演出时唱的第一首歌,原创,金属。接着又唱了一首唐朝的《国际歌》,无可否认,在那个小范围里,或得了绝对的成功。

那时陈默并不能相信自己,歌词大多都是信口唱的,他不知道一年后,这首《我从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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