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出门奔跑前,珍和比利都会往随身听里塞上一盘由艾伦·金斯堡朗诵的《嚎叫》磁带。两人约定,一旦发现跑步变得还不如冲浪有意思,就立刻放弃。为了在跑步中寻找冲浪的感觉,他们选择了边跑边听垮掉派的诗。/p
“奇迹!狂喜!没入美国的河流!”他们一边喊,一边在海滩上奔跑。/p
“新欢!疯狂的一代!撞上时光的岩石!”/p
几个月后,在奥多明尼昂一百英里耐力赛上,五十英里补给点的志愿者们忽然听见树林里传来了一阵号叫声。几分钟之后,一个扎马尾辫的女孩冲出了树林,在他们面前打了个倒立,接着一个后空翻,然后朝空气挥起拳来。/p
“就这点能耐吗,老多米尼恩?”她一边挥拳一边喊着。作为珍的“后勤部队”唯一成员,比利已经给她准备好了路餐:奶酪比萨饼配一瓶啤酒。珍停止了挥拳,一口气吞下了整块比萨饼。/p
志愿者们都目瞪口呆地看着她。“现在最好别太兴奋。”其中一名提醒道,“只剩下最后二十英里时,你才算是完成了赛程的一半。”/p
“好吧。”珍用运动背心擦了擦嘴,灌了一肚子啤酒,然后又出发了。/p
“你得让她慢点。”另一个志愿者告诉比利,“她已经比半程纪录快了三个小时。”在山路上连续奔跑一百英里,跟在城市里跑马拉松根本不是一个概念:假如你在夜里遇上什么麻烦,要解决可不是那么容易。/p
比利耸了耸肩。跟珍恋爱这一年来,他已经发现她什么都能做到,除了克制。即使她试图控制自己的冲动,那些被压抑的激情、灵感、焦虑、欢乐,也总会换个方式爆发。毕竟,她在北卡大学读书时曾经有过前科。身为校橄榄球队队员,创下了一百七十年的橄榄球运动史上空前的纪录:被裁定“太过野蛮,不适合参加赛后庆祝”。“她太过疯狂,只好被男性球员们按住,抬回房间里锁起来。”/p
她当年的室友杰西·波利尼回忆道。珍总是在全速冲刺,只有在撞上墙的时候才考虑该怎么办。/p
这一次,她是在七十五英里处撞上了墙。时间是傍晚六点,她已经连续奔跑了十三个小时,前面还有一个全程马拉松。这一次,她垂着头慢慢蹭进了补给点,根本没有力气再去挥拳。她站在摆满食品的桌前,累得吃不下一点东西,头脑混沌得不知该做什么。她只知道如果一屁股坐下去,就站不起来了。/p
“笨瓜,咱们走吧!”有人朝她喊。/p
比利刚刚抵达补给点,还没来得及脱掉外套。他贴身穿着扯掉袖子的t恤和冲浪短裤。如果最后二三英里有朋友陪跑,有的马拉松选手就感激不已,而比利的陪跑路程则相当于全程马拉松。珍一下子有了劲头。呆瓜。傻小伙儿。/p
“再来块比萨饼?”比利问。/p
“嗯……没门。”/p
“好吧。准备好了?”/p
“没问题。”/p
两个人朝前跑去。珍跑得异常安静,因为她仍旧感觉很糟糕,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返回补给点宣布放弃。幸好比利陪在身边,才打消了她的念头。她硬撑着跑完了一英里,两英里,忽然意识到自己身上发生了神奇的变化:绝望被一种莫名的快感取代了。妈的,在这么美的山野中奔跑,欣赏落日的余晖,迎着清凉的山风,感受自由、赤裸、速度,真是惬意。/p
夜里十点半,珍和比利已经超过了大部分选手,居于第二。珍不仅完成了比赛,夺得了总亚军,还把本项比赛的女子纪录缩短了三个小时。(直到今天,她十七小时三十四分的成绩仍然没有被超越。)几个月后,全美超长距离耐力跑选手排名出炉,珍发现自己在一百英里跑手中居于前三。不久,她又创下了一项世界纪录:以十四小时五十七分的成绩跑完了“落基浣熊”一百英里越野赛,这是全球女子一百英里越野赛最佳成绩。/p
那年秋天,《超级马拉松》刊载了一张珍的照片,上面的她正在弗吉尼亚州的一片树林里奔跑。那场比赛全程只有三十英里,她的成绩只排在第三名。她当时的着装毫无特点(黑色短裤,黑色运动背心),照片的拍摄水平也很一般(曝光不足,角度不算理想)。/p
珍并不是在跟旗鼓相当的对手拼死竞争,脸上也并没有坚毅的神情。/p
她只不过是在……跑。一边跑着,一边微笑。/p
她的微笑中包含了一种另类的振奋。你一眼就可以看出来,她确实在享受奔跑,在那一刻,除了在荒郊野外的山路上奔跑,她别无所求。尽管刚刚跑完二十五英里,她的神态动作全无一丝疲劳,目光灼灼,马尾辫在脑后像胜利的旗帜一样摆动。她的微笑完全是自然的、由衷的,是她沉浸在艺术灵感之中的完美体现。/p
所有的艺术都是这样:当它逐渐丧失生命力的时候,当它因为成规旧俗而陷入死寂的时候,总会有某种光芒焕发出来,把原有的一切炸得粉碎,让新生艺术在废墟上发芽滋长。年轻一代的耐力跑手就像二十年代“迷惘的一代”作家、五十年代“垮掉的一代”诗人,以及六十年代的摇滚乐手:他们同样贫穷,同样落寞,同样没有背负任何期待,以及由期待所生的各种限制。他们是用身体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