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之后就悄悄地消失了。据说找到了某种渠道,偷.渡去了香港。

七十年代,偷.渡去香港也不算什么新鲜事。其实想一想,陈茉茉高考落榜之后,回城无望,也许早就打好了偷渡的主.意。也有可能,出了那件事之后,她还怎么再继续呆在这个小镇?索性就一走了之吧。

本来嘛,孔志斌这一辈子大概就这么着了,他那些罪名,足够他大半辈子呆在劳改队了,这还幸亏是在一九七八年初,晚几年换成八十年代严打,他都够枪毙几回的了,说不定简单审判一下都枪毙完了。

事有凑巧。陈茉茉离开后,姓王的主任身边没了女人,耐不住就开始另寻目标,依旧是挑女知青,这次看上个北京来的女知青,几番威逼利诱之后,以为火候差不多了,找个机会就直接下手了。结果那姑娘是个刚烈性子,当场跟姓王的拼命,差点拼个鱼死网破,姓王的也被抓花了一张老脸。

第二天那姑娘就跑去县里把姓王的告了。

没费多大事,孔志斌身上的罪名很快也给王主任都安上了。

姓王的很快也被关押到劳改队,跟孔志斌只隔着几个号子,真挺有缘分的。姓王的跟孔志斌又有些不同,他毕竟是公社革委会头头,加上那个被侵犯的女知青抓住机会,四处哭告,狠命把动静往大了闹。

往大了闹有好处呀,一来伟人教育我们要痛打落水狗,一举把姓王的定死了,省得被打击报复;二来当时也有相关政策,女知青遭遇侵犯造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是可以照顾回城的。

这么一闹,上头重视起来,没费多大工夫也就查实了。


状态提示:75.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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