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就很想拦着我老师不给她道歉,老师对我的态度也不是很满意,“散了吧,散了吧,别在这里看了……”
人还没散开,那个刚刚抱孩子冲进来的妈妈神色慌张地叫道:“我到底该去哪儿?”
身后跟着罗医生,大声提醒道:“抢救室!抢救室!往抢救室里去!”
抱孩子的妈妈回头,颤抖着问道:“抢救室在哪儿?!”
“左转左转!”罗医生从后面大步赶过来,拉着她就往抢救室里钻,孩子面部已经紫绀了,呼吸和心跳都已经没有了。
“打电话给麻醉科,小儿插管,快点!”
“今天下午孩子还在你们这里吊水,晚上就这样了!”女子说道。
两岁不到,女孩子,还是走了,怀疑是气管异物窒息而死。
但是孩子的父母不相信也不承认是气管异物,硬是说是药物过敏,因为下午两点多在医院输液大厅吊水,晚上就这样了,把医院告上法庭。
父母声称孩子进抢救室的时候还在喊妈妈。
我只能说,有的时候,关心过切,会产生幻觉,因为太痛,总要编一个谎言去麻痹自己。
(补充知识点:药物过敏的作用很快,不会是中午吊水,晚上才过敏,基本上药物进入体内,最多二三十分钟就会起过敏反应)
所以,他们败诉了。
但是,业内人士都能知道,如果这次责任深究,就特么是那个揪我头发的妇女的责任。
因为她占用了医疗资源,耽误了别人的预检分诊。
那个抱孩子奔进来的妈妈,一进来就往挂号窗口跑,窗口的工作人员把她指到内科诊室,内科医生再把她带进抢救室,整个过程是这样的过程。
而正确的流程是,一进门,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去分诊台!
记住,情况紧急,第一个去的地方不是挂号窗口,挂号窗口的工作人员不是学医的,她没有预检分诊的概念。
倘若她一进来就往分诊台跑,我们会直接把孩子带进抢救室,不会让她东跑西跑,耽误时间。
可是那个时候,分诊台正在掐架,她压根没有机会看到分诊台。
我开会被批斗了一番。
后来,分诊台必须有老师看着,实习生不可单独坐分诊台。
那天晚上,我下了班,去值班室睡觉,因为急诊在老楼,老楼的施设都很简陋,值班室没有热水、没有厕所,我不得已端着我的洗漱用品像往常一样跑去公共厕所,在公厕里洗pp。
躺在值班室里小床上,望着结了蜘蛛网的天花板,内心……:
好在我今天晚上是洗漱完了再睡的,以前经常晚上捞不着洗漱就得睡觉。
因为他们说二楼的做人流的妇科门诊,夜里经常有婴儿啼哭的声音。
而我们值班室就在和它对门,每当我一个人走在幽幽的走廊去公厕时,我内心居然有些期待可以听见哭声。
可是一次都没有。
但很奇怪的是,每次我上厕所,都把走廊的灯给关上,免得走廊的光照进值班室影响我睡觉,可我每次出去的时候,灯都是亮着的,二楼是门诊,门诊下午五点就下班了,到了晚上,门诊是空楼,谁老是开我的灯?
下一章,要讲一些重口味的,大家做好准备。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