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走的人都走了,不该走的人也走了,才算得回真正的清净。
林春归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习惯,在每晚入睡前一定会去焚心斋转一圈。
这是日照林堡的禁地之一,位置隐蔽,机关重重,虽无人看守,但凭着里面的五行阵法和毒虫迷瘴,也不怕有人会闯到最后一层。
他若知道狐不惑曾来造访过,定不会那么轻易放她离开,至少也得让她不小心失个忆才行。
今夜月光明洁,凝结冰冷的空气,更显莹白如玉。
困在里面的那个人,有些与林春归极为相似的眉眼,仿佛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窗户纸上,现出一个苗条女人姣好的体态,似乎美得如梦如幻,却不能再称之为一个“人”。
焚心斋,三千青丝转为白,夜夜焚心似火烧。
她一世受尽宠爱与追捧,却在嫁进林府之后尊严尽失,若说她有什么过失,不过是爱错了一个人。
爱上错的人,是世人经常会遇到的事,但如果恰巧对方是条毒蛇,那么步步小心亦会被反咬一口。
层层帷幔后的那个女人,中毒已深,眼神中至今没有半分清醒。
很可能这一辈子,也醒不过来了。
“我不美吗,你为什么不会爱上我?”
没有人回答她,即使有人能够回答,那个人也已经不在了。
林春归将手中的食盒像往常一样搁置在门后,无声离去。
每来一次,他就会更深一层裹紧内心的保护膜,并时刻告诫自己,不能有半刻松懈。
一旦在情爱之中迷失自己,转眼就是万劫不复的境地,眼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他,做他的林春归,就很好。
其他的事,其他的人,都是这场盛大演出中不重要的棋子罢了。
倾尽这一生去实现唯一的梦想,为此,他已决意,不会爱上任何一个人。
“李叔,我准备休息了,院子交给你了。”
“少堡主放心,一切尽在掌握。”
此时的李叔不再是唐小逑眼中和蔼可亲又好骗的小老头了,浑身上下都散发出威胁的气息,腰背不再佝偻,眼神不再和气,表情不再卑微,面色如铁,犹如地狱归来的鬼差。
曾作为林思涵多年的贴身保镖,怎可能是一个任人拿捏的软柿子?
至今为止,所有敢低估这个老人真正实力之人,无一不丧生于此。
月好,夜长,风高,宜入梦。
屋中摆着三个精巧的碟子,那是林春归今日的夜宵,如果狐不惑瞧见了,一定会大吃一惊,因为里面装着的并不是《林春归起居录》中经常会出现的江南精美素食,也并不是人们嘴馋的鸡鸭鱼肉,而是一碟猪血丸子,一碟炸蚯蚓,一碟鱼眼睛。
从小到大,除了在外人面前,林春归几乎没吃过太正常的食物,最开始是由于吃不到,之后是由于没有了需求,任何美味于他而言,不过是果腹之食,能够提供日常所需的能量和营养就好。
林春归的别院并不算大,但卧房却是三间房打通,宽敞得惊人。
当一个房间需要装下一个温泉泉眼的话,想不大也是极为难之事。
“傻瓜,我怎么可能会娶你呢?”
想起见到狐不惑的第一眼,不但没有惊艳,反而有些妒忌。
能如此鲜明热烈、无所顾忌地活着,本身就已是一种奢侈。
林春归似一朵轻云入浴,质地特别的衣衫很快除尽,像水银一样流泻一地。
温热的山泉水清澈见底,如瑶池仙境腾起丝丝热气,让所有洁白的起伏与美妙的曲线一览无遗。
一袭浸湿的宽大素色丝带紧裹在林春归的胸前,残留着清甜的诱惑气息。
一只玉手在脖子上随意一抹,掀起了一个逼真的凸起——原本应该是喉结的地方。
脸部的妆容在泉水中一泡,星星点点的脂粉浮起,洗去三分英气,多了三分清丽。
她是林春归,却不是林思涵之子,而是林思涵之女。
武林中人都忽略了一个事实,连同号称无事不晓的楼外楼:二十一年前,林思涵夫人顺利生产,林府对外宣称母子平安,但之后的九年内,托休养之由,林夫人和林小公子从未在众人面前露过面。
直到林春归九岁那年,在泰山演武场崭露头角,武林诸人才将眼光重新转到这个小小少年身上。
九岁的小孩,身量初成,雌雄莫辨,加上特殊的训练,并不难掩饰自身的性别。
“你愿以什么角色而活?”
面对众人皆和煦,唯独对她与母亲冷酷的父亲,在林春归四岁那年,对已关在密室三日的小女孩发问。
“我要比你更强大!”
稚气的童声嘶吼而出,带着一丝哭腔,和被逼至绝境的无知无畏。
“很好,那你先要像一个男人一样活着!”
那是林思涵给到林春归的答复,也是这辈子唯一给到她的一个笑容。
屋顶上传来可疑的脚步声,但林春归没有任何行动,连手指头都懒得动一下。
这个脚步声她认得,而且李叔会活着放进来的只有一个人。
一个fēng_liú俊朗且聪明能干的和尚,他叫九霄,曾经fēng_liú成性,只不过现在fēng_liú不起来了。
因为他曾不小心撞破了林春归的真实身份,为了保命,他舍弃了男人最为重要的一个物件。
但一个男人为了主人连尊严也不要,自然是最大程度表达了他的忠心。
也正因为他的决绝和识时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