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没有比这里更自然更神奇的地方了,不老族人、奇异野兽、花果漫山、人间仙境等等,这只能在梦里或者神话故事里才能遇见的事情,这时候全让楚义良遇见了,这里的人虽然隐居避世,但是相处下来是如此真诚,大家在星空下篝火的中祭拜着天地神仙,品尝着美酒和朴素的食物,这是天地中最纯净的乐土。楚义良对这里已经是爱慕至心了,他默默地对自己说,绝不能让这里的秘密公开,哪怕让他付出生命。
所有族人都出现在篝火会中,还有那两只讙,而且还出现了一直如直升机般大的鹰,这大鹰把楚义良吓了一跳,它身边还有几只鹰依偎着旁边,这巨鹰的眼睛在篝火中变得火红,它的羽毛是棕色的,鹰嘴上有一束白色的羽毛。
杜诗说这巨鹰是他们的神鸟,以前未搬到这里的时候就已经养了,那时候它还不会飞,本来还有另一只的,在匆忙搬迁的途中未能及时带走,落在湖南那边的旧居住区里面,估计这么多年过去了,也不知道是否还生存,据说这些鹰的品种是鲲鹏的后裔,平常它飞翔在群山中,会带领很多鹰跟随飞行,很壮观。
这时候,殷邦也出现了,他和殷隽士在悬崖边上的神碑旁喝酒,也不知道他们在聊什么,旁人都不会走过去听,不过据殷邦刚过来篝火会的时候,楚义良主动过去打招呼,殷邦和楚义良聊了一会儿,他说,其实矿山那边悬崖下的入口,他们族人是知道的,他们不会把这个洞口塞住,因为他们相信万事不能有绝对,这里已经完全隔绝的外界的联系,不能把唯一的一个小通道也封闭了,如果有一天有人无意中进入这里,那就当作是神的意思罢了,如果是忠诚的人,夜郎族欢迎,如果是歹意之人,夜郎族必不客气。而殷邦也主动接受了守护外围的责任,所以他会在瀑布那边活动,跟随着殷邦的那只猼訑,它的眼睛虽然长在背后,但是视力很逆天,只要短暂看一眼,就能看出眼前几里地内的形式,而且耳朵也敏锐,没有什么东西能逃过它的听觉。
而殷大叔这个称呼,一直以来只有杜诗这样叫,没想到楚义良也随口而出叫他殷大叔,所以刚开始看见楚义良的时候,被他这样称呼,让殷邦有点思维冲击,仿佛听见杜诗在叫他一样。
时间在不知多少日夜轮回中度过,楚义良的手机早已没电了,幸好他还有一个手表,可以看到几点,不过在山上也没有现代的时间观念,只看日出日落而作息,所以楚义良也不大喜欢看时间了,只知道跟随着杜诗到处走,有时候去放羊,和神探一起追赶着山羊满山跑,像个孩子一样,有一次还不小心被石头绊倒,从山上斜坡失重滚下去,幸好神探马上用蜘蛛丝把他扯稳了。或者到种植玉米和农作物的田地帮忙,虽然热得汗如雨下,但是深山的空间很好,感觉不到太多疲惫感。有时候他会和杜诗去找孤僻的殷邦,楚义良顺便向他讨教武术,殷邦的武艺几乎和殷隽士一样强,而且他有一个特别的武器,一根几公分粗的青铜棍子,有一米多长,棍子一端比较粗,雕刻有一个四面人像,这是殷邦以前练武的武器,很重,但是殷邦可以挥洒自如。他让楚义良拿户撒刀和他切磋,楚义良力量有限,而且经验还不够,在殷邦看来是破绽百出,所以面对这样的远古武术,楚义良自然是学习得很丰收。
但是,他们最喜欢去的地方,是七宝山内的一处山顶平原草地,这个平原比篝火会那个平原还要大,平原周边有错落有致的山岭,一到雨后或清晨,会看见一股白色的水雾被风吹过,从平原掠过远处的山峰,远处的山脉在水雾中露出山峰,在平原中欣赏如此天然美景,如仙人般的生活。他们两个人在草丛中坐着,仿佛是久别了千年的重逢,楚义良的身边总有杜诗在身边,两个人渐渐形影不离,而族群里早已看出这一点了,对于一个小姑娘,活了虽然快两千岁,但是少女的心却从未泯灭,这是人之常情,在殷隽士眼里,楚义良始终是个外人,如果真要和杜诗在一起,那意味着他必须永远留在这里。
“你会留在这里吗?”杜诗双手轻轻抚摸着楚义良的手,他们此时正坐在高山之间的小溪旁,碧绿清澈的溪水缓缓流淌。
“我当然想和你在一起,但是我也还有舅舅和舅妈,还有太爷,我不能这样神秘的失踪,他们会非常担心的,所以我必须回去见他们。”楚义良的心情很复杂,他不可能告诉其他人夜郎族的存在,就算说了,也不一定有人相信他,可是他又不能长期在七宝山这里生活,而且目前要的是等自己学业完成再说,所以他非常纠结,得想出一个平衡之计。
杜诗:“那你回去以后,你不回来了吗?”
楚义良:“怎么可能,我必须回来,而且经常回来,这里是我的乐土,我也想永远生活在这里。”
“我就是怕,你出去以后,不回来了。”杜诗说完,靠在楚义良的肩膀上。
“我一定会回来,你相信我,我对夜郎族的神起誓,如果可以,我希望夜郎族的神可以保佑我永远生活在这里,和你在一起。”楚义良说完,慢慢抬头看着天上蔚蓝的天空,阳光把山的一面照得通亮,另一面背对着太阳,显得阴暗。
杜诗沉默了十秒钟左右,忽然抬起头,然后双手捧着楚义良的脸说道:“你跟我来。”
就这样,楚义良被杜诗拉着手向前走去,翻上一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