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都市现代>重生须尽欢>四十五,王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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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恶心的东西你们还是自己吃吧,别拉上我!”漂亮的大白眼piapia的就甩给了李煜,表达对李煜不能和她同一战线的严重抗议。

说起来香菜这个东西真是奇妙,喜欢的恨不得吃什么都要加上一把。不喜欢吃的,那是一口不吃。不仅如此,还有不少人觉得世界上就不该有这么一种东西存在,连香菜的名字都听不得。

李煜到不是真的有多喜欢吃香菜,比如香菜饺子他就不爱吃。而是觉得有些菜吧放了还真就比不放好吃。

就比如喝碗羊汤,李煜就是觉得放点香菜才更有味道。吃涮羊肉也是如此,有了这口香菜,再搭配上羊肉的香气,想想就觉得美得慌。

没一会儿功夫呢,就见一个身穿白色厨师服的帮工快步走了过来。手里端着一口铜锅,火苗子腾腾的从烟囱里往外冒,时不时的还蹦出来两点火星。从锅盖的缝隙里还冒出一丝丝水蒸气。大冬天的,看着这火锅就觉得山上暖和了起来。

服务员先是在桌子上放了一个金属托盘,又往托盘里倒了半盘子水。这时候帮工才把铜锅往盘子里一坐,发出兹啦一声。揭开锅盖的瞬间一股浓浓的水蒸气腾升而起。

这时服务员又拿来一个小铜质的筒子,麻利的套在铜锅的烟囱上面。筒子的上端有一个活动的小门,服务员用手拨了两下小门,火苗子立刻就被压了下来。

要说涮羊肉和火锅可是不一样的,火锅主要还要看汤底,红油汤底的麻辣可以迅速攻占人的味觉。不过和今天关系不大,咱们就不仔细说了。

咱今天就说说涮羊肉。涮羊肉无所谓汤底,一般来说就是切几片生姜,切几瓣大蒜,然后放几个葱段也就可以了。再讲究一些的话可以撒几颗枸杞,香菇也就差不多了。再加一些其他的东西就该抢了羊肉的鲜味了。

有人就该问了,这么简单好吃的了吗?好吃!不过这就要分地方看了,您要是在沿海或者南方地区,那肯定好吃不了。不过要是在内蒙还有周边,或者sx关中一带,那还真就特别好吃。

有人就得问了,吃个涮羊肉还得分在哪吃?还真是!涮羊肉最关键的就是肉!为什么这些地方的涮肉好吃呢?关键就是一个喂养环境,另一个就是肉新不新鲜!

不同的环境产出的肉质也是有非常大的区别,内蒙及周边还有关中地区是传统的羊肉食用地区,这可是和清真没多少关系。

自古这边就有吃羊肉的传统,吃羊肉在古代就被认为是尊贵的象征。而猪肉是贱肉,有身份的人是不屑于吃的。

相应的,这些地方也就拥有了悠久的饲养肉羊的传统和技术。加上我国近年来大量进口活羊改良品种,所以羊肉质量还是相当不错的。

但这些其实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其实是这些羊大部分都是要散养的,散养的羊肉肉质更加紧密,再加上有充足的运动量,所以肥瘦又非常适宜。涮到锅里肥瘦有致,口感润滑。

而其他地区可能是因为地理原因并不适宜放养,所以大部分都和养猪一样进行圈养。圈养的羊肉李煜曾经是吃过一回的,简直是记忆犹新啊。不仅腥气扑鼻,肉还是松散不堪,咬到嘴里一点都没有吃肉的感觉。

哪怕是购买内蒙优质羊肉,也会因为生产日期,还有运输条件等等的影响,造成了肉质和产地相差甚远。而且这样的肉商还是讲良心的。说句不好听的,恐怕相当一部分人买到的根本就不是羊肉。

李煜曾经就邀请过一个南方的朋友一起吃涮肉,那位朋友就不停的感叹两地吃的根本就不是同一种东西。

服务员刚把锅放好,紧跟着两盘羊肉就摆到桌上,肉都是一卷一卷的,每卷都有小拇指粗细,展开了大约有巴掌大小,每片厚度都不超过一毫米,展开来看还会透光。

大胖子看来早就饿了,盘子刚一放下就招呼起来:“来,大家赶紧吃吧,我就不客气了。这一上午光是赶路了,可把我给饿坏了。”

说着就捡起一筷子肉放到锅里,筷子都不用松肉在汤里涮了两下肉就熟了。这会儿吃味道最好,否则再煮火候就该过了,肉就要变老了。

胖子把肉放到麻酱小料里轻轻一沾放到了嘴里:“好吃,确实新鲜!比我上次在锡盟吃的涮羊肉也差不了多少。”

胖子这是给李煜面子,要说起肉质确实还是有差距的,再怎么说内蒙那边纯放牧的羊肉还是要比这边半放养的好吃一些。

“过奖了,好吃您就多吃点。”李煜也跟着客气客气。

田琳这时候就顾不上和李煜他们抬杠了,一口一口的肉往嘴里送。等爆肚还有蔬菜摆上来的时候一盘子肉已经消灭光了。

吃了几口肉胖子觉得少了点啥,又叫来了服务员:“李煜喝酒不?”看到李煜点头就要了一瓶白酒。一定要说明一下,吃涮羊肉是不宜喝啤酒的,很容易引起痛风。

之前说过李煜是不爱喝酒的,甚至好多年都滴酒不沾。为什么这次又喝了呢?主要还是今天李煜有求于人。田琳不是说过么,这个胖子交游广阔,很多事都有路子可走。

李煜这不是正想在首都投资房产么,正好借这个机会问一问。要是不把大胖子陪好了这个口都没法开。

让李煜没想到的是,田琳这姑娘也拿了一个杯子倒了满满一杯白酒和两人一起喝了起来。

这人呀一喝点酒话就会多了起来,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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