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都市现代>重生须尽欢>二十二,唱爽了

听到台前喊自己的名字,李煜再次深吸了一口气。背好吉他迈步走到了台前。

台下坐着十来个老师,男女老少都有。后面还有满屋子看热闹的学生,李煜活了这么些年还真没见过这场面,站在台上和台下的差别简直太大了。看着台下乌泱乌泱饿人群,李煜居然也觉得有点手指尖发麻。

赶紧顺了口气,从旁边拉了把凳子坐下,旁边有工作人员调好了麦克风。李煜也没等下面的老师催促,直接弹响了吉他。

简单的过门之后李煜开口唱了:

每天站在高楼上,

看着地上的小蚂蚁,

他们的头很大他们的腿很细,

他们拿着各种手机(原唱是苹果),

他们穿着耐克阿迪,

上班就要迟到了他们很着急。

这首歌是李煜重生前的那段非常喜欢的一首作品,非常契合李煜对于生活的态度,所以这次李煜把他拿了出来,一是因为确实喜欢这首歌,二来也是确实熟悉。李煜对于音乐没有什么研究,歌听了不少但是能完整的唱出来的还真没几首。

我那可怜的吉普车

很久没爬山也没过河

它在这个城市里过的很压抑

虽然它什么都没说

但我知道它很难过

我悄悄的许下愿望带它去蒙古国

李煜本身就是一个喜欢到处跑的人,自从买了一辆越野车就更加一发不可收拾,开着车翻山过河的好不快乐,可惜的是时间终究有限,而且工作也不能放下。于是每年这有数的几次远行就成了支撑他的一个动力。

慌慌张张,匆匆忙忙

为何生活总是这样

难道说我的理想

就是这样度过一生的时光

不卑不亢,不慌不忙

也许生活应该这样

难道说六十岁以后

再去寻找我想要的自由

李煜喜欢这首歌最重要的原因大概就是因为它符合李煜对生活的态度。我们可以随遇而安,但是总要是有点追求的。否则一成不变的生活总是可以把人逼疯。

尤其是到了社会上以后,交际的圈子似乎随着年龄的增长不停的变窄。李煜也麻木过,那段时间里的李煜脾气暴躁,动辄发火,连李煜自己都看不下去了。

直到李煜换了越野车,开始到处疯跑。他才感觉生活有了新的乐趣。李煜不是在追求刺激,而是单纯的想到处看看,看看那些原始的,美丽的景色。

一年一年飞逝而去

还是那一点点的小积蓄

我喜欢的好多东西还是买不起

生活总是麻烦不断

到现在我还没习惯

都说钱是王霸蛋可长得真好看

按说在大学这个年纪的人是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歌来的。这并不是说否认一些人的天分,这和天赋一点关系都没有。这是因为生活阅历的限制,大部分时候没有特定的经历是不会有那些感触的。

对于大学生来说绝大部分还是对未来充满期望和畅想的。虽然在李煜看来大部分的期望都是幼稚的,但同样只有拥有这些幼稚的执着才能站的更高。就如同李煜的那个哥们,如果没有那幼稚的坚持,他不会成为著名设计师。如果文旭和胡明没有坚持,那么他们也不会成为大老板。

所以说成功人士之所以是成功人士,往往因为他们在别人抱怨的时候他们还在努力。在别人因为看不到希望的时候,他们坚持了下来直到成功。

所以如果说成功是一条山路,那么越靠近山巅的位置,这条路就越陡峭,也越狭窄,越是被云雾遮挡看不清前方。有的人就此停步不再前行,有的人则因为行差踏错从而迈入深渊。所以凡是登上了山顶的人大多都是执着的,值得肯定的。

李煜带着他四十多,渐渐的忘记了身边的一切,忘记了台下的众人,整个世界,他想把自己这四十多年的人生统统唱出来,他唱的不是别人,而是在演唱他自己。

这也算是在祭奠曾经的人生,曾经那个自己。

随着歌曲慢慢接近尾声,曲最后的部分。

其实我也常对自己说

人要学会知足而常乐

可万事都一笑而过

还有什么意思呢。

“好!”一首歌唱完台下老师们还没什么意见发表,后面的学生们就开始欢呼了。听着台下的欢呼李煜还是很有成就感的。活了四十多年了,总算是感受过一次欢呼,还是给自己的。心里那个美啊,赶紧先鞠了一躬。

说实话又弹又唱的,再加上紧张还是挺累的,多少有点喘,等这边喘完了,下面还喊着呢。李煜赶紧又双手合十,嘴里说着:“谢谢。谢谢大家。”

老师们也没有管后面学生的叫喊,互相之间在交流意见。李煜在台上腿都快站麻了,学生们的欢呼也停了好一阵子了,老师们的交流还没有停,看来意见非常不统一,存在的分歧很大啊。

终于一个岁数稍大的老师打开面前的麦克风发话了:“这位李煜同学,请问你还有准备别的歌吗?”

旁边的一位女老师接着话说:“不是说你这首歌不好,怎么说呢?毕竟这个晚会是大学的元旦晚会,所以我们还是希望节目可以阳光一些,不是说你的作品不好,真的挺好的,但是吧,我们还是希望能够更积极一些,你明白吧。”

李煜一听就立刻明白了:“对不起老师,我就准备了这一首歌。”

“你唱别人的歌也行嘛。”女老师并不想让李煜就这么放弃,可见她是真的喜欢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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