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青春校园>穿越星际我叫阿九>【001】恶整极品乡亲

我叫稚九,一名孤儿。

时间倒退到一天前。。。。。

我被于晓丽推进了村子里荒废了很久的茅草房里,不出意料的里面有5条饿疯了的野狗。

看着它们龇牙咧嘴疯了一样向我冲过来我非常头疼的摸向口袋,想把随身携带的小刀拿出来想要放血

可是...空的?“fuck于晓丽你这个贱人”

我用唯一会说的英文单词发泄着我的不满,一边超冲过来的疯狗甩手,果然不出英明神武的我所料,右手被很不客气的撕了一个大口。

然后嘛,疵瑕必报的我当然不会白白让人哦不,是狗撕这么大口子,所以那个当出头狗的死狗就变成了名副其实的死狗。

并且尸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腐烂,变成干扁扁的一块风干狗了。

阿门,佛祖会保佑你的,我不顾自己滴滴答答流血的手,做了个标准的基督教祈祷手势,{额,基督教祈祷手势是用左手的吧?算了不管了先凑合着用}。

虽然是它先想吃我的,可我是个善良的坏人,所以我可以谅解一切想害我的,当然首要条件是它已经死了。

所以说无知真的要不得,如果是高等智慧生物,比如人,在看到刚刚那个死狗的凄惨又神奇不科学的死法,肯定会对避之不及逃之夭夭仓促而逃抱头鼠窜,额,有点过了哈,反正就是脚底抹油跑了就是,可是偏偏这几只土狗智商捉急,依然不怕死的前赴后继。

“fuck”我怒骂一声,霸气侧漏的甩手,一股王八之气奔腾而过,额,其实我没有很生气啦,只是觉得喊fuck比较霸道总裁而已。

虽然我很不靠谱,但是我的血却很靠谱,从来不掉链子,滴血致命,屡试不爽,啧啧,成语说的辣么好,我果然是个文化酱,哇卡卡卡。

咳咳,正经的来,那几只沾染上我血的土狗,和刚刚那个出头狗一样,倒地不起,然后尸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腐烂干扁。

我舔了舔干燥的嘴唇,抬手将被被狗爪撕开的伤口一点一点的舔,舐着,伤口果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结疤,我撕开疤痕,在鲜嫩的伤口上继续舔,反复了几次后原本骇人的伤口恢复如初,完全看不出一丝痕迹。

我的血能够催收植物还能杀人,而我的唾液能加速伤口愈合。

说来我有个很曲折离奇,霸气侧漏,神秘复杂的身世。

在一个月黑风高万物萧瑟的杀人放火夜,,,,我被我的便宜老爸给捡到了。

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少年失意隐居才小村庄当医生的便宜老爸将尚在襁褓中的我领养了,然后在我三岁的时候发现了我的血液能够催熟植物,并且对于珍稀药材,我的血液似乎更能发挥作用。

于是我那个便宜老爸就走上了开挂人生。

本以为从此就能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可是都说了,本以为,自然是没戏。

因为我那短命老爸在我14岁的时候丧心病狂的想要和我换血,让他也拥有我神奇的血,虽然我是必死无疑,可是这样他就不用担心我会不受他掌控,也不用担心我会被人抢走,然后和咳咳,活生生的人,变成了干扁扁的尸。

呜呜,我应该哭的,毕竟虽然他对我没感情,也从来不和我说话,打心里把我当妖怪,可生活上却从来不会亏了我。

从小到大除了有事没事喜欢抽我血不让我出门,也不让我上学外,一句重话也不曾说过。

生活用具样样按千金大小姐的标准来,要什么给什么,还给我配专职保姆,职业家教,巴拉巴拉,,,反正就是很好。

所以我应该哭的,可是我真的哭不出来,我只是很理智的处理现场,将短命老爸拖进他的实验室,给他换上他的白褂子,放倒他的酒精,擦拭我的指纹,然后制造我不在场的证据,然后一把火烧了他的实验室。

火烧的很旺,便宜老爸是孤儿,没什么亲人,在村子虽然治好过许多人,但是没有亲人就是没人会真心待你。

帮忙灭火的寥寥几人,也没有谁会不顾火势冲进去救人。

大家更多的只是看热闹,直到大火可能殃及到隔壁的村长家,大家才真的开始努力灭火,可是这个时候实验室眼睛变成一片废墟了,我躲在很远处偷偷看着,有些心疼,父亲终究是孤单的在大火中结束了他不幸的一生。

实验室被烧的精光,我后来连骨灰都没找到,其实我还是有些愧疚的毕竟没能让他入土为安,

也是从那个时候我才知道我的血不仅能催熟植物还能咳咳还能杀人。

然后的事情就很狗血了,老爸死了,没人怀疑我,村子里所有人都来安慰我。

每天一堆人围着我打转,起初我也以为在这个边缘小村,人心淳朴,可是从他们有事没事就喜欢问我,老爸的钱都放在哪里房产在哪里后我才知道去你妈的人心淳朴,这帮人摆明了就是想霸占我短命老爸的遗产。

好在短命老爸从小就不让我出门,在外也胡说我智商有问题,说话不利索,所以我就借老爸吉言全程都装成一个智障儿童,不吵不闹,不说话,然后在我块忍不住夸赞他们毅力的时候,他们终于对我彻底失望了。

一个个摆着一副对你失望透顶,你孺子不可教也的模样理直气壮的拿着我家的电视电脑洗衣机,反正是值钱的能能用的都抱着走了,我一边挥舞着小手绢朝他们oodbye一边办理着各种遗产转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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