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荫殿在整个长安皇宫中,地理位置肯定不是最好的,皇帝来此临幸的次数也绝对比不过皇后娘娘的未央宫,毕竟一宫一殿,从名字听来就能高下立判。但这华荫殿的富丽堂皇,在整个皇宫中也算屈指可数。
毕竟就算地理位置偏僻,皇帝临幸次数不多,也架不住华荫殿的淑妃真金白银的砸下去。
这一夜的华荫殿虽然还是灯火通明,但是却难得的没太多下人伺候,与淑妃往日一贯的阔绰铺张大相径庭,偌大的餐桌旁边,只有两个跟随淑妃多年的贴身老妪端着银制酒壶默默伺候着。
餐桌上,两人相对而坐,作为主人坐在上座的自然是华荫殿的主人淑妃,淑妃今日衣着较之往日比较简单,一身绛紫色宽大衣袍,配上乌黑秀发中若隐若现的朴素青玉搔头,竟难得的给人一种不施粉黛素面朝天的感觉。
坐在淑妃对面的,是着一监察院院服的黝黑青年才俊,身上虽无多少才气显露,但是往那一坐范儿一起,哪怕正在神态平静地低头进食,也是有一股子肃杀阴冷气息扑面而来。
若是顾仙佛在此,当然能轻易喊出两人的名字。
一位是他从小玩到大的伙伴,去年刚被皇帝丢到监察院的邓新岐。
一位则是六皇子赵煜的生母,淑妃刘姝。
两个似乎从来没有交集过以后也不可能有交集的人,就这么堂而皇之的出现在了一张餐桌上,而观邓新岐神态模样,也无半点诚惶诚恐受宠若惊的样子,显然是之前来过多次。
这不得不说是挺罕见的一幕。
华荫殿中的沉默持续了良久,刘姝放下手中银箸,一手端起面前酒樽一手遮面轻饮了一口果子酒。现在的乾国立国不过十七年,很多人都还保留着前朝的生活习惯,更有甚者以古风礼法为荣,起码在皇宫中,在皇后的悉心教导下,妃子们的起居饮食大多还是保持着古礼中的做法,这一点,刘姝自然也是牢记的。
放下酒樽,刘姝浅浅一笑,柔声细语道:“觉得今个这菜怎么样?”
邓新岐放下银箸,细细回味一番后开口赞叹道:“确实不错,以往在家里吃惯了水陆八珍喝惯了美酒佳肴,舌头也懒掉了根本尝不出好东西好吃,而如今被丢到监察院区区三个月,过了一阵子风餐露宿饮马尿吃草根的日子,再尝这茄子,确实是人间美味。”
刘姝毫不在意形象地哈哈大笑,边笑边道:“这茄子说是茄子,可又不是茄子,首先选那才下来的茄子,把皮刨了,只要净肉,切成碎丁儿,用鸡油炸了,再用鸡铺子肉并香菌、新笋、蘑菇、玉香腐干儿各色干果子,都切成丁儿,那鸡汤干了,拿香油一收,外加糟油一拌,盛在瓷碗里,封严实了,要吃的时候,拿出来,用好的鸡爪一拌,这才是你刚刚吃到嘴里的茄子。”
随着刘姝的徐徐赘述,邓新岐眼前似乎出现了御膳房里大师傅颠着大勺一遍一遍地翻炒着茄子的场景,待刘姝说完后,邓新岐沉默良久,才摇头苦笑道:“上月我带领监察院的一拨新嫩谍子往深山里钻了一阵子,上头给的指令是在山里至少得藏十天,若是谁十天内被逮到,收拾铺盖卷自个滚蛋走人,我也不例外。所以,那十天里我们过得真是战战兢兢。不仅缺衣少食,还得时时刻刻面临那些成了精的老谍子的追捕,才两三天下来,所有小谍子都变得人不人鬼不鬼,我没有他们钻狗洞掏鸟窝的本事,活得最惨。”
邓新岐似乎又看到了月前的那一幕幕,眼神迷离,伸手碰了碰酒樽,最后却没有端起来,眯着眼睛看着窗外的一弯上弦月继续波澜不惊地说道:“那群小碟子里,有个叫小石头的孩子,才十七岁,但是一进深山就跟进自个家一样,活得最是滋润,也就是靠这小子不时的救济,我才能苟延残喘的坚持下来,每次他分我吃得的时候,都说江湖人讲啊,救急不救穷,下次我可不给你了。但等第二天,他还是会分给我一份。到了第七天的时候,小石头设下的一个陷阱竟然逮到了一只野鸡!”
说到这里,邓新岐握着酒樽的右手青筋暴起,在手背上那些纵横交错伤疤的映衬下,显得格外恐怖:“野鸡啊!淑妃娘娘!这是在三个月前,哪个下人要是敢把它端到我面前我就把他腿打折的玩意儿!但那一夜,我看到那只在陷阱里惊慌失措的野鸡的时候,我哭了,真哭了,我记得那一夜的月亮和这不一样,是圆的,我看着月亮,哭得像个孩子。小石头半个时辰就把野鸡草草做熟了,我捧着分给我的那一根还带着些血丝的鸡腿,当时我就想,现在谁要是能给我一点红油和岩盐,我愿意拿十万两雪花银去和他换!”
刘姝静静地听着,最后干脆用白皙的右臂支撑着自己下巴,听邓新岐讲这些琐事。
讲完这个故事,邓新岐摇了摇头,神态几乎在瞬间又恢复成那副波澜不惊的样子,笑着告罪道:“真是抱歉,刚才下官失态了,让淑妃娘娘见笑了。”
刘姝摇摇头,追问道:“你说,那夜你吃的那根鸡腿,是不是你有生之年吃得最好吃的饭食了?”
邓新岐蹙眉,低头认真想了好一会儿,抬起头说道:“不是,当时我是这么觉得,但是从山里走出来,我就忘了那根鸡腿的味道了。”
刘姝微微一怔,随即展颜一笑,道:“也对,做人还得往前看,你说堂堂左相的公子被一根鸡腿就给降服了,那以后若是有人出两根鸡腿,那可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