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映结束后该干什么?当然还有余兴节目,情人节可不能这么简简单单的结束了,必须得趁热打铁,难得的表白机会一定要想方设法支走碍事的老俩口,显然冬哥的确那样做了,他只是找了个压马路的借口,也就是在街上闲逛,当然田思思的父母可不会无聊到陪着我们从东走到西,从南走到北,所以他们就屁颠屁颠的回了家。
支走老年人后,到了比较老套的环节,庸俗的玫瑰,务实的功克力,一切都按着套路进展,完全没有玩出新的花样、新的高度。资本匮乏的时代不许冬哥随心所欲,5元钱一支的玫瑰买多了消受不起,巧克力也只准备了一盒,这不是他的错,玫瑰终究当不了饭吃,巧克力吃太多会变胖,所以值得铭记的只是一份心意,只是一个充满意义的日子,生活中有很多值得记住的日子。那天,仍不例外,或着说那天更加非比寻常。那天,是冬哥的生命长河中最重要的一天,那天因冬哥终于鼓足的勇气而不同凡响。一切都那么突然,又那么自然,没有事先准备好的草稿,更没有三番五次的排练,表白的语言很朴实,很简单,简单到只有简短的一句话:“田思思,嫁给我吧!我一定让你幸福。”就在人来人往的广场,就在昏暗的路灯下,就在……就在那一刻,冬哥表白了,而且他娘的居然成功了。我该为他庆幸,还是……。难道一支玫瑰就能打动田思思的芳心?未必也太简单了吧!或许昏暗的环境才是求爱成功的因素,因为那样才看不清一个人的素颜,好吧!我想说冬哥连素颜都没有,总之他求爱成功了,名符其实的美女与野兽,而成本仅仅只用了一盒廉价的巧克力。如果可以,我出一箱巧克力,只换十个美女就好。
冬哥的春天来了,在昏暗的路灯下,不足一米的距离,我成了中间牵连着两头的红线。
结婚那天,我毫无悬念的做起了伴郎,其实我是不愿意的,听说给人当伴郎会一辈子打光棍,【牙马蝶,我不要】所以,我绝对是被逼的,伴娘的人选最终定了夏莉。【有没有搞错,导演,可不可以换个角色】酒店门前站了足足站了二排亲友团,有一半是田思思邀来的好友,个个都很漂亮在城里沒有什么好友,而我是冬哥唯一可用的底牌,事关重大,我特意在盗有圈发了江湖令,所以来了不少狐朋狗友撑场面。那天,思思的义妹唐琪也来了,带着她的小女儿一起,小孩1岁多了,比第一次见时长了很多,再也不是成天呆在婴儿车里,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还对着我笑,她大概还记得我帮她换过尿不湿了吧!
婚礼很简单,新郎没有一套像样的西服,新娘没有披上漂亮的婚纱,没有婚庆公司搞基情演讲,没有一字排开的豪华车队,沒有认贼做子的三跪五拜,没有重金卖女的交接仪式,一切从简,这是一个好的现象,不好的是我竟然沒有红包。
新郎挽着新娘敬了父母茶,便开始敬来宾,车轮战直到宴席结束,当然,新郎新娘喝的只是白水,来宾喝的才是白酒。
虽然婚礼很简单,但是婚闹可不能少,那可是传承了千年的一种消遣方式,老一辈的婚闹很肤浅,无非就是闹闹洞房,在婚床上藏几颗图钉之类的恶作剧,都是很一般的做法。那么在冬哥与田思思的婚礼上是怎么个闹法呢?吼吼……当然是田思思的父母被五花大绑绑在一颗树上动弹不得,为什么不是冬哥的父母,因为他们太老了,怕有个闪失,所以幸免于难。如果你觉得这种闹法有够低俗的,那我告诉你,更低俗的还在后面,冬哥被一群美女强制穿上一条红内裤在外面,胸前还戴上了加大号的文胸。【你确定不是从某人身上抽出来的?好吧!我承认连超人都沒有用过这种系列,真是城会玩】可谓世风日下啊!即然风气如此,那就难保凡人不会随波逐流,所以,忍忍吧!受害的不止新郎新娘,连伴郎伴娘也跟着遭殃,意尤未尽的宾客是不管三七是否等于二十一的,逮到谁就弄谁,你还不能发火。于是乎下一个不雅的画面很快就映入眼帘了,被一众美女拔光衣服裤子用皮带抽着转圈的肯定是我,绝对是我,怎么有种赶驴上架的感觉!【好吧!你想说是某种虐待就是某种虐待,我不想和你争执】好歹不算过份的是还给我留了一条四角形的内裤,不然第二天的新闻头条绝对是“某猥亵男在xx地区公然tuō_guāng衣裤骚扰路人,随后被一群见义勇为女性制服,经调查,该男性为某经神病院出逃的神经病,目前正在押送到当地相关机构”之类的文章。
那么在这种情形下,一般的剧本都会上演一场英雄救美的好戏,然而那天的剧本却被篡改成了美女救烂仔的戏码!于是那个被玩弄于股掌间的我被救了,解救我的不是别人,正是田思思的义妹唐琪。
“你们玩儿够了沒有?”见我被人戏弄,唐琪挺身而出,以她娇小的身躯拦在众人面前,似有要保驾护航的意思。
“你是他谁呀?”其中一个女子带着笑意说道。被人破坏了雅兴,其实她不太想笑,碍于那天是个好日子,所以还是假惺惺的挂着笑意在脸上。
“我不是他谁,只是觉得你们这样做很无聊。”唐琪一脸的鄙夷,看不出来她素来沉闷的个性说起话来却很直白,一点也不拐弯抹角,这个性子虽然是我喜欢的类型,但却也极为容易得罪人。
当然其它几个女人不是吃素长大的,转而就调转枪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