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比盖尔打死都不会想到,在纵横的眼中,脱下衣服的她,比穿着衣服的她,还要丑陋。
阿比盖尔身上有很多的纹身。在许多人看来,这或许很美,十分有个性。但纵横在唐代生活了大半辈子,虽然他早已习惯了女人们极为夸张的涂脂抹粉,甚至往脸上贴花黄、钿螺,但他从来没见过女人在身上弄这么多纹身的。毕竟唐代不像宋代,以“花胳膊”为美。因此,阿比盖尔的纹身不仅没有让纵横感受到任何美感,反而觉得十分丑陋。
阿比盖尔光溜溜地站在原地,巴巴地看着纵横。车内没有开暖气,十一月深夜的寒气冻得她瑟瑟发抖。可她等了半晌,却不见纵横有更进一步的举动,甚至在他脸上没有找到一丝一毫淫@邪的神情,这让她不禁疑惑万分,弄不清楚这心狠凶残的小子究竟想干什么。
而纵横接下来的举动,更让她感到莫名其妙。
纵横用枪指着巨型鹌鹑一样的怂货男,命令道:“你!和她一样!”
“咦?”发出惊疑之声的不仅仅是怂货男,还有汉娜。
“把衣服裤子都脱干净!立刻!”纵横的脸上露出了不耐烦的神色,眼中杀气腾腾。
看着摆出奇怪姿势躺倒在地上的两名黑衣男,怂货男哪里敢不答应?他三下五去二地把自己脱得一丝不挂,速度不比阿比盖尔慢多少。
阿比盖尔被晾在一边,身上冷,心里更冷。也不知道是不是脑壳被冻坏了,她的脑子里忽然冒出来一个奇怪的念头:“难道这个小子那方面不行,只能靠看别人做来发泄?难怪在gap的时候,这家伙直接把我打昏了。”
阿比盖尔的大学生涯虽然是上的不是常春藤的名校,但好歹也学过一些心理学,再加上美剧中各类犯罪心理题材的电视剧繁多,阿比盖尔约略知道,一个那方面不行的男人,往往会有一定程度的心理障碍,甚至产生变态。她觉得纵横就是这样。
这样一想,阿比盖尔顿时不自禁地打了个冷颤。她忽然觉得,自己这一回弄不好会栽得很惨。
汉娜也觉得纵横像个变态。当然,她可不会认为纵横哪方面不行。她只是不理解纵横为什么要一个大男人在她的面前tuō_guāng衣裤罢了。
不得不说,怂货男虽然胆小如鼠,可身为男人的本钱的确丰厚,也难怪阿比盖尔会将他带在身边。
只是汉娜毕竟不是阿比盖尔这样久经沙场的dàng_fù,刚从黄花大闺女转变为女人的她,实在受不了这样赤果果的刺激。她一边埋怨纵横为什么要这么做,一边面红耳赤地偷瞄。
只有纵横知道,他究竟在干什么。
除了确保他们身上没有隐藏任何武器之外,纵横这么做,同时是为了让之后的拷问更方便。
早在平定安史之乱的过程中,纵横便发现,在拷问俘虏时,很多时候酷刑都比不上剥光俘虏的衣裤,更容易让俘虏开口。或者说,剥光俘虏的衣裤后再拷打他们,会比让俘虏穿着衣服效果更好。
为什么会这样?
纵横原来只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直到来到这个时代,看多了各种书之后,他才大约明白了其中的原理。
衣物对于人类来说,不仅仅是用来代替皮毛御寒,更是重要的心理防御手段。正所谓“人靠衣冠马靠鞍”,服饰是人彰显自我、区别他人、保持自我人格的重要工具。一旦将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剥得精光,无异于彻底剥夺了她的尊严,会让他在觉得羞耻的同时,下意识地觉得自己的内心隐私与秘密统统暴露在了别人眼皮子底下。在这种情况下,拷问者能够更轻易地打破他的心理防线,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在了解原理之前,纵横就对这一套做得熟极而流,如今了解了原理,更是干得得心应手。他让汉娜拿着枪好好看着这两个人,防止他们妄动,自己用脱下来的衣服拧成绳索,将两个人捆了起来。
做完这些,纵横向汉娜问道:“你知不知道什么地方比较僻静,不会有人来打搅?”
汉娜想了想,道:“沿着湖往南开七公里,那里是老港区,现在已经废弃了,平时很少有人去。我们有时候会去那里玩大口径步枪。”
“那我们就去那里。”纵横说道,“你会开车吧?”
“废话!当然!”汉娜白了他一眼,径自坐上了驾驶座。
两人的对话落到了阿比盖尔和怂货男的耳朵里,惹得两人当场就变了脸色。半夜三更被人拉去那个鬼地方,用屁股想都知道绝对不会是什么好事。按照这两人的凶残程度,十有八九是打算到那里去杀人抛尸了。
阿比盖尔是知道汉娜所说的那个地方的。那鬼地方平日里除了锈迹斑斑的吊机和被废弃的集装箱,以及不时出没的野猫野狗和野鸟,什么都没有。如果有人被杀掉后抛尸在那里,弄不好要十天半个月后才会被人发现。如果运气不好,隔个一年半载,尸体都白骨化后才被发现也是有可能的。
一想到自己还是大好年华就要白白丧命,阿比盖尔就一阵心慌。她连忙喊叫起来:“不!不要去那里!求求你们!不要去那里!我什么都答应你们!不要伤害我!”
此时的阿比盖尔,哪里还有在电影院门口堵纵横二人时的得意与张狂?简直就和一个被人掳走的小姑娘没什么两样。
怂货男原本一直不敢开口,见阿比盖尔哀求,他也开始哀告起来。
但纵横根本不理睬他们,只是端着枪似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