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红楼梦》第二回叙荣国府的世次有长子贾赦和次子贾政,且贾政“升了员外郎”,用以比附曹家的世次表,说曹寅也有二子:“长颙次頫,且因曹頫也是次子,也是先不袭爵,也是员外郎”,便与贾政“相合”。故我们可以认定贾政即是曹頫,因此,贾宝玉即是曹雪芹,即是曹頫之子。”
“最后一条,也是最有力的证据,即“曹雪芹自己的历史和他家的历史”。关于这一点,我们看看敦诚兄弟送曹雪芹的诗从而列举雪芹一生的历史如下:他是做过繁华旧梦的人。他有的天才,能做诗,能绘画。他晚年的境况非常贫穷潦倒。这不是书中贾宝玉的历史吗?而我们看了前八十回,也就可以断定:一、贾家必致衰败,二、宝玉必致沦落。这恰恰与曹雪芹身世家世相吻合吗?”
数条证据放出来,所有人哑口无言,就连陈洁都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林若枫这些证据让她有一种就是曹雪芹写的《红楼梦》这一事实。
金博士和陈会长、以及题咏派李清颖都愣住了,这些证据他们无法反驳。
就连官言妙也是一阵错愕,眉头一挑,竟是连她也作不出反驳之言。如果说按照曹雪芹身世来说,其他几个人也有类似经历,但是与书中所描述的事情和人物来讲,那就只有曹雪芹吻合。
如此说来,《红楼梦》莫非真是曹雪芹所作吗?
天呐,难道今天起,曹雪芹将会成为《红楼梦》正牌作者?这样一来,那些根据高洪、吴梅村是作者来研究《红楼梦》的,岂不是大错特错?
然而,这还仅仅是一个开始。
林若枫放出了“脂批”之中对于《红楼梦》的各种批注。不论是总批,还是“楔子”上所批注,亦或者每一回的批注,无不在证明,《红楼梦》是曹雪芹所著。
要知道,“脂批”历来是学者们考证《红楼梦》作者的必用材料。
而现在,众多迹象都表明了一件事,那就是:
《红楼梦》真是曹雪芹所著。
这一观念,冲击着所有人脑海中对其他作者说的想法,证据那么多,根本反驳不了。
就算是否认曹雪芹之说的人,面对林若枫条条证据,加之符合逻辑的推断,虽死不承认,但也无法反驳。
红学研究已经好多年了,提出了很多设想,但是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原因很多,但最重要的就是,关于作者,众说纷纭。
但是林若枫这个曹雪芹之说,实在是惊天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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