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个不快乐,不开心,体弱多病的人,他是一个悲观的人,他的名子叫叶不胜,今年二十一岁,唯一的爱好就是喜欢一个叫作林霞的女孩,林霞是他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故称三友之交。性恪忠厚,为人容易相处,没有什么志向,只想让身边的人给他带来快乐,常年在外打工,没有年年回家,在这个钢筋水泥的大城市里,幸而有三个铁一般的朋友,同他作伴,身高一米七二,下巴稍尖,浓眉细眼,一头稍短,乌黑亮丽又帅气的头发。
今天是2004年,农历二月初二,他骑着自行车,行驶在一条公路上,本该专心骑车的他,在一个不小心的转头间,从门口看到里面一个女大十八变的美女,现实中的一见钟情发生了,他爱上了那位美女,那楼房是他好朋友的家里,他家里来了客人,客人带着他的一个朋友做客。叶不胜停下自行车,弯入他好朋友的家里,停好单车,走入屋内,与那位美女双目对视,彼此开始熟悉,她就是林霞,就是今天刚认识的,
林霞身高一米七一,今年二十一岁,爱好自己的作为:我行我素。她的性恪用三个字形容最恰当了:怪,怪,怪,怪,应该是四个字。为人执着,志向是好好孝顺妈妈一辈子,她有很多朋友,知心的,铁一般的却是两位男性朋友,脸蛋美丽,笑容灿烂,眼球亮黑。染有稍黄的长发垂肩。
叶不胜的朋友叫作杨沿途,他走来招呼道:“你下来了,快坐坐,。”坐下一张红木长椅上,在旁一直观察那位女孩,身为家里的主人介绍了叶不胜给在场的两位朋友认识道:“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我的铁哥们,叶不胜。”后转身介绍其余两位道:“这是我的小学同学杨作协,和他的亲密好友林霞。”
“什么亲密好友,是我的女朋友。”杨作协纠正道。
“狗屁女朋友,你也配,我家有个重病的妈妈,负担医药费很贵的,谁敢做我男朋友,你想清楚再说。”林霞根本不是他的女朋友,他们俩的关系很好,好得像一对恋人,其实杨作协也想把他俩的关系变成真正的恋人,只是现在还没有把握。
林霞走来伸出一只右手,表示要和他握手道:“你好。”叶不胜伸手和她握时,顿时感受一股细滑白嫩的肌肤,,真叫人爱不释手。连忙互道:“你好。”杨作协也和他握手,双方互道:“你好。”客套话说完之后,大家坐回原位,继续了他们的话题。
三个小时过去了,他们俩没有再说过一句话了,叶不胜很想和林霞多说一句话,哪怕是一句话,他也会开心一辈子的,可能他很紧张,可能是不熟。林霞和他朋友回家了,叶不胜也回宿舍了,一路上,脑海全是她的画面,入魔了,从来没有爱好的他,从现在起,此生唯一的爱好就是喜欢林霞。
2004年,农历二月初三,机械的吵杂音,不停的在他的耳朵里回响,让那些在车间做事的员工,不得不靠近点聊天,一整天的杂声吵得叶不胜的耳朵变得坚强,耐吵。
忙碌一个白天,整个人都疲惫不堪,困意十足,但还是坚持了意志,在晚上二十三点三十五分,一辆自行车骑过一条空无一人的小巷,弯过一个路口,继续的向着远方冲去,他想在睡觉之前,看一下林霞的窗台,这是叶不胜的好哥们把她的地址告诉了他,从宿舍骑到她的住所,需要四十五分钟时间,几个转弯之后,出来了一条大公路,这条公路直通她家,一会功夫过后,他停下了单车,抬头望向静乐园a栋七楼第三窗台和第四窗台皆是她家的套房,看了几眼后,便调转车头的骑回宿舍去,心里一想,回去也要四十五分钟,十二点过后,恐怕要遭门卫的责骂了。
半路上,几个流氓乘深夜人静,拦截了林霞的电动车,意在抢劫,后生色心,叶不胜马上冲到他们几个人的后面道:“住手。”
转头过来的几个流氓,上身纹满了图案,一个一脸凶神恶煞的小流氓道:“跑出来了一个多管闹事的小丑,敢来打扰本大爷的兴致,看我怎么收拾你。”就算他拼尽全力,也是很难解救林霞的,反而会搭上自己的一条小命。
几个人带着家伙,叶不胜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在左手上的肌肤划破一道很深的伤口,流出大量的血道:“我有艾滋,不怕的过来。”其中一个带头的流氓掏出一把手枪道:“我一枪毙了你,看你能做什么。”
“准吗,打不中移动的我,我可要冲过去了,抓破你们的肌肤。”叶不胜快速的移动身形,毫不畏惧的往他们几个人冲去,流满鲜血的双爪,直径的往上冲,吓得他们几个人,惊慌失措的跑上摩托车,一路狂奔而去。
手足无措的林霞,走到叶不胜的身边道:“果真人如其名,我实在不胜感激。”
“这么晚的天,以后不要单独出来了。”叶不胜化险为夷,可算是有勇有谋了。
“我故意的。”林霞笑着灿烂的脸蛋,拉着叶不胜往她家去疗伤。
一句出人意料的话,如同惊雷般的一响,让他大吃一惊,置于这么危险的处境,不思反省,反而胡说,莫非那几个流氓是她同谋,还是演戏,真是怪了。
“我不歧视你的,放心吧。”林霞一脸笑容的告诉他道。
“我晕了,我没有艾滋啦,我是出于无奈才这么说的,不要误会。”叶不胜忙着解释道。
“原来如此,你还真聪明啊。”林霞夸奖他道。
知道有伤,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