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美的泡完澡后,辛乐儿就飞快的钻进房间,并将房门反锁,并将梳妆台的椅子放在门口,才算彻底放下心来。

可就在准备在舒服大床上睡个好觉时,手机不合时宜的开始提示电量不足,想到之前跟曹导约好的联系,可不能明天没有电啊。

翻找了包包,辛乐儿却发现自己出门时因为嫌重,又想着很快就会回家,就将充电器和充电宝都丢在了家里,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下楼找那个魔头。

可是,辛乐儿低下头,因为明天要穿,她将所有的衣服都洗了,包括贴身的内衣,现在她t-恤下,可是空荡荡的,万一被看出来,那魔头会不会以为她在勾引他啊。

辛乐儿搬开椅子,打开房门,发现华冕仍然在客厅看深夜新闻,眼光瞟到更衣室,顿时眼光一闪,钻进更衣室,顺手拿了一件大大的黑色卫衣,直接套头穿上。

辛乐儿下楼后,华冕看到辛乐儿的打扮眼底幽光一闪,却什么也没说。

辛乐儿讪笑着说道:“那个,今天有点冷,多借你一件衣服穿,对了,你有手机充电器吗?”

华冕站起身,在一旁的展示柜里拿出手机充电器,递给辛乐儿,辛乐儿连声道谢,既然转身飞快的跑回房间,徒留华冕一人在客厅望着她离去的方向若有所思。

辛乐儿进房后,将门反锁,将椅子再次放好,将手机充好电,便疲惫不堪的睡了过去。

因为长期的压力事件得以解决,而且房间隔音效果极好,不像辛乐儿的公寓因为住着都是电影学院的学生或搞艺术的学生,基本没什么消停的时候,辛乐儿压根睡不好觉。但华冕的客房,床铺舒适,没有噪音,简直不要太完美,辛乐儿直接一觉睡到了自然醒。

洗漱了一番后,听见客厅处传来声响,便下楼查看。

一下楼,辛乐儿便发现客厅里站了一个陌生男人,男子大约二十七、八岁左右,留着一头短发,穿着笔挺的西装,身影很是高大,应该和华冕差不多高,约185以上,但体型却比华冕要壮实些,听见声音,男子回头,辛乐儿这才看清男子的相貌,男子皮肤偏白,眼睛深邃,鼻梁高挺,嘴唇圆润,有种混血的感觉,五官搭配在一起,显得特别有安全感。

男子看见辛乐儿,不知看到什么,表情有些怪异,但下一秒就恢复完美的笑脸。

华冕从厨房走出来,递给辛乐儿一杯牛奶,辛乐儿自然地接过,华冕指着男子说道:“哈仁,我的特助。”

哈仁有礼的向辛乐儿问好:“辛小姐,你好。”

辛乐儿连忙侧身避过,“你好,不用这么客气,叫我小乐就行。”

哈仁看了一眼华冕,见对方没有动作,便欣然答应:“那好,小乐小姐。”

辛乐儿无语,这时,看到哈仁身后堆着一大堆东西,定睛一看,咦,这不是她的箱子吗?

似乎是看出辛乐儿的疑惑,哈仁笑着说:“小乐小姐,你的东西已经全部搬过来了,但是,因为不知道小乐小姐的喜好和习惯,所以暂时没有整理,”说完,递给辛乐儿一个平板,辛乐儿点开一看,全是各大名牌的新品,“小乐小姐如果有喜欢的,直接点,就会有专业的工作人员送过来的。”

“等等,什么意思?”辛乐儿看向华冕。

华冕合上文件,“你眼光太差。”

辛乐儿一时没想明白,转了半晌才知道华冕是在嘲讽自己,瞬间炸毛:“那些衣服首饰,都是辛。。。。。。我自己赚钱买的,每一笔都光明正大。”

华冕点点头,“所以说你眼光太差。”

辛乐儿心塞到无以复加,一旁的哈仁看得津津有味,这还是他第一次看见如此有精神的华二少。

“小乐小姐,需要我帮您整理吗?”

辛乐儿客气的拒绝了哈仁,“不用了,哈仁先生,我自己一人就行,”说完,横了一眼华冕,“我就觉得挺好的,谁叫我天生丽质,穿什么衣服都好看。”

哈仁看了看时间,“二少,要走了。”

华冕点点头,哈仁向辛乐儿说:“小乐小姐,再见。”

辛乐儿连忙回礼,“哈仁先生,再见。”

哈仁先行走出公寓大门,随后没多久,华冕也从沙发上站起,来到辛乐儿面前,辛乐儿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看着他,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华冕揉了揉辛乐儿的头,“我要去m国出差几天,”看到辛乐儿眼睛一亮,警告道:“不要想着逃跑。”说完,还扬了扬手机走出大门,那得瑟的表情气得辛乐儿直跳脚。

华冕坐上车,哈仁就忍不住调侃:“二少,这又是调查身世,又是突然改造房子,这是要金屋藏娇,然后温水煮青蛙啊!”

华冕低头看着文件,“有意见?”

哈仁连忙住嘴:“哪能呢!不过,夫人留给你的衣服,穿在小乐小姐身上,还挺合适的。”

华冕点点头。

哈仁差点笑出声来,他跟随在华冕身边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明明白白看懂华冕的心情,现在的他很开心。

看来,小乐小姐栽倒在华冕手里是早晚的事,华冕可是一匹大尾巴狼,而小乐小姐顶多就是一只有着利爪的小猫咪,论狼和猫咪的的武力值,这还用比吗!

夫人和老爷在天上,应该会瞑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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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冕走好,房子一下之间变得空荡荡的,辛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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