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个不夜城
华灯起乐声响,歌舞升平
只见她笑脸迎,谁知她内心苦闷
夜生活,都为了衣食住行
酒不醉人人自醉
……”
电视里的歌女咿咿呀呀地唱着这首《夜上海》,当年的夜总会顶顶流行的一首歌,在坊间流传也十分广,由那时有名的金嗓子周旋演唱,后世有无数人翻唱过这首歌,可却无一人能够唱出周旋的那种味道,可以说是绝版经典了。
沈娇在家中的留声机偶然听到这首歌,大感兴趣,便又找出了周旋的其他唱片,还让沈家兴翻出了他以前收藏的周旋海报,惊为天人,只可惜周旋一代佳人,结局却颇为凄苦。
自古以来,红颜大都薄命,佳人也多坎坷,沈娇觉得她勉强能算红颜一类,不过却是幸运的,遇上了韩齐修,在韩齐修强壮的臂膀下,生活安然无忧。
沈娇甜蜜地回忆起同韩齐修的往事,思念不可抑止地如潮水般涌来,想老公,想儿子,也想爷爷,甚至还有些相念沈涵和韩齐威。
唉,她的心越来越软了!
电视里歌女的镜头并不多,一分钟都不到,毕竟只是个不起眼的小龙套,能让她哼唱几句已很不错了。
不过这歌女的唱功却十分了得,虽未完全唱出原版的韵味,可感觉却有些到了,而且那副嗓子同周旋也差不离了,若是再稍加培训一番,又一个金嗓子也不是不可能的。
电视切换到了其他场景,沈娇有点可惜,她还没听够呢,下回找夏彤打女的是哪位,电视里的歌是不是她自己唱的,如果是自己唱的话,那这歌女前途定然无量。
先天资源这么好,不红才怪!
只若这位歌女没有靠山的话,难免会误入歧途,走上歪路呢!
沈娇叹了口气,也难怪沈周氏要千方百计阻止夏彤进娱乐圈,真正爱你的亲人,怎么会舍得让你踏入狼窝呢?
“铃”
文姐接起了电话,看起来是找文姐的,说的时间有些长,挂了电话后,文姐捧了碗莲子羹过来,先递给了沈娇,说道:“小姐,您上次让打听的陈凤生后人已经有消息了。”
沈娇迷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陈凤生是谁,正是那位被倭人残忍杀害的青帮头目,因为沈家兴总是称呼陈当家的,很少叫他本名,沈娇一时间竟没联系到一块去。
“爷爷说的没错,陈家人果然来了h城,文姐,他们生活得如何?”沈娇高兴问道。
文姐的表情有些奇怪,沈娇好奇问道:“怎么了?不好说吗?”
“不是,我得想想该如何说,如今的陈家有些复杂,准确来说分成了两支,嫡支和庶支。”
沈娇对文姐的话并不觉得奇怪,陈凤生当年大小也是帮派头目,钱财并不缺,找几个姨太太十分正常。
“两支生活在一起吗?”沈娇问。
“三年前还在一起生活的,不过三年后嫡支搬出来了。”
文姐索性坐了下来,将陈家的故事娓娓道来,故事有些长,中间老傅还给她端来了一杯茶,说是让她润喉,体贴得不行,真是白瞎他那副穷凶极恶的脸蛋了。
陈家的事情有些曲折,简单来说就是当年陈凤生对家人的安排并不是h城,而是他的家乡湖州,原配夫人和受宠的姨太太,各一个儿子,其他未生儿育女的姨太太在陈凤生死后就各奔东西了。
原配夫人是个老实忠厚的,没有什么主见,姨太太却是个机灵变通的,她一看当时内陆的情势十分严峻,也不情愿呆在封闭落后的农村,就找了陈凤生昔日的同门帮忙,带着偷偷存下的金银和儿子来到了h城。
因为她是当年海市的交际花出身,来到灯红酒绿的h城,更是如鱼得水,靠着风韵犹存的姿色和一张如簧巧舌,在h城颇混得开,入幕之宾不少,生活是不愁的,现在年纪大了,便安心在家含饴弄孙,日子过得十分悠闲。
而且姨太太的儿子也挺争气的,有自己的工厂,虽然不大,可生活却是。
至于原配夫人娘俩却些不大顺利了,那十年里家财全被充公,还得去扫厕所,原配夫人贫病并加,没几年便撒手人寰,而且陈凤生的嫡子脾性却是像他娘的,懦弱无主见,娶的媳妇却是有名的母老虎。
原配夫人的死同这儿媳也脱不了关系,若是这母老虎能够安心持家倒也罢了,可她却是个败家娘们,自私自利,同金玉琴差不多的德性。
后来不知怎的这家人就偷渡来了h城,先是投靠的姨太太,生活了一年不到,就让姨太太赶出去了。
“这姨太太能收留一年还算不错。”沈娇感慨道。
文姐说道:“凭良心说这姨太太还真不错了,不仅收留了这一家子,还让原配儿子一家去她儿子厂里干活,若是这一家安心做活,日子也不会过得太差,只是这家有两个搅屎棍,把姨太太一家的生活搅得一塌糊涂,姨太太儿媳妇好几回气得回了娘家,最后姨太太无奈只得让他们搬出去了,还给了他们一笔生活费,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怎么回事?”沈娇十分好奇。
“这个原配的儿媳和孙子是个滥赌鬼,到了h城好的不学,偏偏学会了赌,不仅自家带来的钱财输得精光,还偷厂里的东西去卖了还赌债,赌庄讨债的人赌在姨太太家里要债,姨太太这才下定决心把他们赶出去的。”
沈娇听得唏嘘不已,陈凤生当年何等英雄,岂料竟会有如此不争气的儿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