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圣在回家的路上,又遇上了胖子带着的枪队,只不过这个枪队,胖子只是名义上的队长,真正管事的是那个叫乐欣的,此人确实是个射击天才,能够以步枪裸眼射100米靶,看来他虽然是普通人,但仅仅就视力而言,他也算是超人,拥有鹰眼的超能力。
乐欣完全名不副实,根本就不爱笑,人非常木讷,除了那双锐利的眸子,此人看起来就跟一木头似的。
孙大圣窃以为,这是真正的杀手气质,面对猎物要有耐心,射杀猎物要有定力。这两样东西,在乐欣的身上都能找到。他的气质,有点像自己。
胖子现在并没有在队里,他按照孙大圣交待的,在离南郊第一道防御线做了一些重要的布置,按照孙大圣的意思,这些布置将能左右战局。
除此之外,还安置了前线哨岗,哨岗在一幢22层的大楼楼顶上,楼顶装了一口大钟,那钟极大,里面能站一人,一旦发现敌情,立刻撞响大钟,这样城里的武装力量就能提前进入警戒状态了。
孙大圣之所以将挖战壕布置防线这些事情交给胖子做,是因为他这一队人人数比较多。
奚蒙蒙也在这个队伍了,也算是个能拿主意的头领,如果说乐欣是枪队的军事长官,奚蒙蒙就是枪队的政委,而胖子,他只是一个苦命的联络官而已。
孙大圣问奚蒙蒙:“练得怎么样?”
“新手太多,不过我们这300人也是百里挑一的,只要是在50米内,射中敌首问题不大。当然,这指的是固定靶,如果是活动靶,就会有点难度。”
孙大圣笑:“我问的是你。”
“我?50米内,取敌首级不成问题。”
还是那个回答,说明奚蒙蒙也达到了平均水平。
其实有奚蒙蒙在枪队坐镇,孙大圣还是很放心的。她本来就行事老辣,管理能力强,再加上她有脑波攻击,遇到刺头可以很快搞定。他不指望奚蒙蒙杀敌,攘外的是有男人,她要做的事是安内。
他吩咐了奚蒙蒙一件事:“如果凿齿来袭,我冲进去的话,别管我,直接射击。”
奚蒙蒙略迟疑了一下,还是郑重地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什么。这事看起来小,真到了战场,却是影响很大的。
对于奚蒙蒙而言,她是没有任何退路的,如果他们守不住,那奚壮壮,必然会死于凿齿的利齿之下!
孙大圣又找了乐欣,主要是向他请教一些射击的有关技巧,比如地心引力对弹道的影响、提前量的设置、子弹侵彻力、停止力等等。
乐欣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他虽然还是那么沉稳,但是眼底深处却透着一股难以言喻的激动,毕竟他知道眼前这人以普通人的身份成就了非凡的事,再加上同学胖子的洗脑,他对孙大圣也是有点偶像情结的。
最后孙大圣找到了老李,让他替自己选一支威力大一些的手枪,再配五十发子弹。
老李说:“如果要对付凿齿的话,一般手枪都没用啊,不过我可以帮你改一只,用步枪的枪管改。”
“好吧,随便你,那我什么时候可以来拿?”
“明天的这个时候吧。对了,你是要威力大,还是要枪管短?”
“有区别吗?一般如果要初速度高,就需要枪管长一些。”
“稍长一些没问题,但不要变成步枪就好了,毕竟,携带是个问题。”孙大圣之所以要选手枪,因为他是机动部队,不能躲在战壕不出的,否则他那一身的超级金属肌肤还有什么用?
孙大圣回到了家,家里现在倒冷静了,只有奚壮壮一个人在家,他竟然也在练俯卧撑。看着这个好读书的小少年,孙大圣不由一叹,还是和平年代好,学霸可以顺利成长,而现在,则朝不保夕,书生也要投笔从戎了。
回家进厨房吃了点东西之后,孙大圣难得的洗了一个澡。本来内金刚修炼到现在的境界,一般情况下是很难出汗,也很难产生污垢了,他并没有太大的洗澡需求。
金属肌肤按理是不透气的,不过孙大圣是有办法的,他在金属肌肤的各个防护层里设计有气孔,虽然是微米级别的,但完全是仿生级的,不仅透气而且吸汗(吸汗依据的是毛细管原理),对于皮肤功能没有任何影响。
当然,出于一种习惯性的要求,孙大圣偶尔卸下所有的护甲,让肌肤跟空气完全接触会有一种心理暗示层面的畅快感。
金属肌肤要脱下也是很简单的,可以从背后直接分裂,然后孙大圣就像脱衣一样直接从里面钻出来就可以了,以前这个过程慢一些,因为他的控制能力不够强,现在的话,只要三五秒钟,他就可以实现这个过程。这金属肌肤就像是智能衣,可完全实现自动脱卸。
脱去金属肌肤之后,孙大圣在浴室的镜子前打量自己的身材。
在灾难之前,他就从未停过对自己身体的锤炼,但自从加入了金属纤维和修炼内金刚,他的身材也在发生改变,目测长高了七八公分,比奚蒙蒙都要高半个头了。
他的身上,依然没有大块的肌肉,但是每块肌肉都布满峰棱,界限分明,看起来充满了爆炸感。其实,此时的他,就算脱掉金属肌肤,仅靠自身那破5000斤的整体力量以及超群的精神念力,就足以独步天下了。
他将一只装满水的铁桶吊置于头顶,微微一动念力,那铁桶下面顿时像莲蓬头一样出现了许多小孔,然后他就可以舒爽地享受淋浴的快乐了。
中途要打沐浴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