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慕云之所以,没有亲自陪着野山回去,也是有自己的考虑。第一,野山小队掉队的那十五人,他还没有找到。这本来就是朱慕云,此次出城最主要的任务。
如果朱慕云此时,跟着野山回去,自然得不到小野次郎的夸奖。虽然在电报里,小野对他赞不绝口,但回去之后,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日本人喜欢找后账,野山小队救回来后,那些掉队的人,并没有回来。小野次郎,完全可以,借这个机会,找他算账。
第二,朱慕云还想表现一下,自己的“英勇善战”。当着野山的面,他已经派人,顺着新四军游击队离开的方向,追击下去。当然,他悄悄告诉了周志坚,一个小时后回来。如果真的遇到了游击队,或者九头山的土匪,一定要以兄弟们的安全为重。
以周志坚的智商,想必是能听得懂的。再说了,他带出来的人,在城内抓人,还是可以的。但真要上战场,个个都是软脚虾。所谓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朱慕云贪生怕死,他们自然不可能勇敢到哪去。
当然,朱慕云最喜欢的,还是打扫战场,收集战利品了。野山在此地,是吃了败仗的。但战场上遗留的一切东西,都将成为他的战利品。只是,在此之前,朱慕云还得请示李邦藩。
只是一封电报的事,却能赢得李邦藩的信任。这种不花钱,又能讨好的事,朱慕云最喜欢干了。虽然朱慕云出城后,并没干什么事情。但是,他救下了野山小队,并且追击新四军游击队,这都是事实。谁也不可否认的事实,谁让他赶来的时机这么巧呢。
“罗双燕,向局座汇报这里的情报。其他人,抓紧时间,打扫战场。”朱慕云像一个得胜的将军一样,意气风发的说。
救援野山的任务,已经完成。至于接应野山小队的伤员,主要是在这里等候。真正重要的事情,其实就是作秀。而这种事,朱慕云可以说是无师自通。事实上,一路上,他都在作秀。
李邦藩收到朱慕云的电报,很快就回复了。他对朱慕云及时救援野山小队,并且也确实救出了野山小队,表示了高度肯定。
只是,李邦藩内心,是很诧异的。朱慕云一惯贪生怕死,这次怎么表现得如此英勇呢?况且,朱慕云只是带了四个班。难道说,朱慕云真的愿意,为了皇军可以奋不顾身?李邦藩有些怀疑,特意派人去打探。可是,他很快就得到消息,野山小队已经回到了古星。
据野山小队传来的消息,正是因为朱慕云的及时抵达,他的小队,才避免了更大的损失。当时,他的小队,已经到了强弩之末。一旦新四军游击队,再发起一次进攻,他真的不知道,能否坚持到底。
游击队的武器很差,可是他们打得很顽强。在战场上,不怕死的战士,是最勇敢的。哪怕他们的军事素质不行,武器装备再差,也丝毫不影响他们的战斗力。与土匪作战,野山小队占了大便宜。
他觉得,九头山的土匪,就是一伙豆腐渣部队,一次冲锋,就能将他们赶得漫山遍野都是。可是,游击队的装备更差,却能对野山小队,形成包围进攻之势。幸好朱慕云的增援及时赶来,否则野山真的没有把握。
朱慕云在天黑之前,率领所有人,又回到了树林南端,也就是他们中午用餐的地方。任纪元带领的那个警卫班,早就回来了。他们遵循朱慕云的命令,一直在那里待命。
“处座,我们接收了三名日军士兵。”任纪元报告着说,因为他深入树林一个多小时,沿途都在树上绑了红布。树林内的日军士兵,见到红布条,一路跟着走出来,正好碰到了他们。
“赶紧送他们回去。”朱慕云说,他的汽车也回来了,此时日军士兵,已经在休息。得知可以坐车回去,他们当然万分感激。
“向小野队长发报,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搜寻到三名皇军勇士,已经用专车送回。”朱慕云对罗双燕说。这种善意的谎言,小野次郎就算知道,也不会拆穿。再说了,要不是任纪元绑在树上的红布条,这些日军士兵,未必会这么快就出来。
“是。”罗双燕对朱慕云的溜须拍马,已经习以为常了,这也叫“勇士”的话,那其他人应该叫什么?至于朱慕云的吹嘘,她自然当成了耳边风。
第二天早上,朱慕云安排任纪元,带领一个警卫班,沿途进树林搜索日军士兵。同时,又诸峰,率领宪佐班的人,沿着公路,朝着古昌县方向搜索。昨天走了三人,应该还有十二人。他要求,只搜索两个小时,就要回来吃午餐。到时候没赶到饭点,是不会留饭的。
安排好这一切后,无聊的朱慕云,则提着一杆枪,带着一个班的警卫,在周志坚的陪同下,进山打猎了。
朱慕云的枪法,自然是差劲了。他并不习惯用长枪,连手枪,他的准头都差,遑论长枪了。况且,打猎,还是用移动目标。但是,打猎并不只是为了猎物,他只为享受这种乐趣。
虽然树林内的猎物不少,但朱慕云的枪法,实在太臭。最后,连周志坚都看不下去了。要不是朱慕云是他的上峰,他早就要出口讥讽了。
“处座,你如果喜欢打猎的话,应该搞一把猎枪,再养两条猎狗。”周志坚奉承的说,朱慕云兴致勃勃,让他终于找到了,可以与朱慕云沟通的途径。
猎枪是散弹枪,子弹打出去,呈一个扇形,方圆几米内,都躲避不开的。那种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