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以初是谁?
别人不知道,郝晨可是听了名字就想找地方躲起来。
她和郝晨的关系说铁,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他们俩神奇的一直都是同学,只不过到了大学,童以初考去了警察学院,郝晨考上医学院,这才算彻底分开。
童以初从小学时起就是学校出了名的学霸,她考第一全年级没人敢考第二,因为第二那个位置是专门给郝晨留着的。
童以初是学霸,郝晨就是传说中的学草,永远在学霸身后原地摇摆,这得有多大仇。
不过幸好除了学习上郝晨当了万年老二之外,他和童以初的关系还算不错,童家不似郝家,干着越做越大的生意,而是三代从警,童以初的父亲更是市属乾德区的警察局长,刚正不阿,有“铁腕”局长之称。
可能是为了避嫌,两家家长间的交往,其实并不频繁,但郝晨的却奶奶格外喜欢童以初。
小学时候就经常让郝晨叫她来家里做客,吃个中饭晚饭。长大到了高中生,奶奶就开始张罗让郝晨跟人家表白,等大学毕业就娶回家当孙媳妇。
可郝晨自己可并不这么想,童以初是漂亮,放他那个死党同学眼里简直堪比小时候白娘子和杨过的姑姑。奈何郝晨只拿她当哥们,没错,纯的铁的瓷的好哥们,郝晨可以为她上刀山下火海,但没多一点的其他感情,尤其是爱情。
童以初大约也一样,大约……
说是大约,是郝晨还记得高中时,自己写了张纸条,试探得问她在班里有没有喜欢的男生,童以初看了纸条,貌似很正经的琢磨了一下子,用铅笔指着正在上课的历史老师,嗯…就他了!
那之后郝晨再也不想问她这个问题,为啥,因为他们历史老师是个退休回聘的老教授,那年已经快近古稀之年了。
郝晨住院快死的事情,是没告诉过童以初的,因为她正在国外接受培训,找也找不到人的那种,所以他没让任何人告诉她,或许也是郝晨觉得没必要,暂时死不了,他的这么觉得。
谁也想不到他是真死了,死过又活了。
可一想到,童以初回来除了回家,一定会去看奶奶,看了奶奶肯定会听说他的癌症和奇迹般的复活,然后……
郝晨光想想,就感觉后脚跟开始往外冒寒气,可以引动天雷地火的那种。
这时候绝对绝对不能回去!
打定主意,目的地不变,郝晨直奔长乐宫大酒店,越快越好,手机?哦对!手机立刻呼叫转移出去……
还在设置,一个电话又打了进来,陌生的本地号码,没有拦截显示这是个被人标记成销售、骚扰的电话,郝晨看了两秒,接通,不过他没先说话。
“喂?”是个陌生男人的声音。
“你好?”郝晨犹豫了一秒回答。
“请问是郝先生么?”
“您是?”
对面沉默了几秒,郝晨听见一阵刺啦刺啦的声音。
“郝晨!你大爷的,生病了也不告诉我!”女人声音,嗯,熟悉的女人声音,郝晨听见第一句话,就从里到外焦成了碳。
是童以初。
是啊除了童以初,还能又谁,真是幼稚啊,什么陌生电话都不能接啊,郝晨肠子都悔青了。
“这个……呃,我先在没事了,真的你看我都旅游回来了……”说出来自己都觉得毫无底气,但是又能怎样啊。
“你又准备去长乐宫住是吧,在!大!厅!等!着!我!不然我就把你回来也不回家跑去长乐宫住的事情告诉奶奶!”连珠炮一样轰炸完,郝晨举着电话还没来得及回应,对面已经挂断了。
郝晨瞬间觉得自己脸青得跟鬼一样,因为出租车司机,从后视镜看了郝晨一眼,一脸我懂你的表情。
“女朋友?”司机问。
“朋友!”郝晨瘫在后座上,看着手机。
司机又是摇头又是一脸无奈的笑了笑,打开收音机,也不知道谁点的歌正好唱到:“求人办事,必须送礼,对方才会安心。看人脸色,不收还给,是不懂还是太笨。麻烦太多邻居,敲门说我总是扰民,这是斯琴高丽的伤心。”
“不,这是我的伤心。”郝晨想。
郝晨几乎没什么行李,拎起他那个大登山包就掏钱下了出租车,一身风尘,登山鞋上还带着山里的陈年老泥,或许还得有点高个怪物的粉末,服务生看了他两眼,应付差事一样的问他需不需要引导服务,郝晨摇了摇头,一看这孩子就是新来的,连他这个老熟客都认不出来。
走进大门,登山包往地上一扔,他就开始找人,找童以初。
差不多有三年没见着了,不知道受了国外熏陶的后,她是不是还和以前一样,除了牌子之外,万年不变的运动装。
前台一个穿风衣的外公大叔正在办手续,咖啡厅里几个西装革履的年轻人在谈生意,再看看身后的沙发等候区,正好坐着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一身嘻哈装,金链子,短檐帽,一看就是不到20岁的小屁孩子。
女人背对着郝晨,深棕色的长发披肩,宽领白毛衣牛仔裤,驼色的毛呢外套搭在沙发上,手里捧着一本全英文的杂志,喝着红茶。
四处都没那个假小子,可能还没到吧,不如先去办个入住手续,把楼上那位每天除了喝茶就知道看片的死党叫下来。
掏出手机,郝晨拨通了号码。
“下楼,接你爷爷我来!”
“卧槽,你真不怕死啊!没看见童以初么?”
“没啊?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