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庸带路下秦寿与程元珊进入光德里坊,几间低矮破旧的瓦房,被几棵果树和大榆树环围着,木板钉成的院门用红漆刷了刷,这就大致构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里坊平民小院。
门院边一只懒惰的土黄狗,缩睡成团过冬似的,外面还有墙一般的东西,全部用杂色石头砌就的,但已残颓得不成形了,偶尔看来,那只是一些乱石堆狗窠而已。
“陋室有些简陋,还望秦兄莫嫌弃!”
头一次邀请贵客到家里来,自家落魄丢脸的破屋,吴庸很是尴尬不已,秦寿和程元珊衣着不凡,吴庸明眼看得出秦寿和程元珊非富即贵。
秦寿过场内监半日不到出去,还能把他从牢里放出来,刚才还把武元庆整进内监,吴庸就知道秦寿身份不简单,要不然不可能把武元庆整进内监里。
“非也,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好诗,没想到秦兄也是文雅之人,吴某眼挫了!”
秦寿忍不住脱口而出吟出陋室铭,惊呆了程元珊和吴庸,而吴庸更是佩服不已,没想到秦寿居然是文武双全,出口成诗还是那么体贴切实的诗句。
程元珊美眸迷离仰望着秦寿,更加看不透文武双全的秦寿了,这一首贴近吴庸家门的诗,居然是眼前爱郎心血来潮顺口成章的诗。
“哈哈~~那里,那里,闹着玩,闹着玩,别当真!”
醒悟过来的秦寿冷汗淋漓,一不小心又剽窃了一百年后刘禹锡的陋室铭,罪过了,秦寿没想到只是一时感叹,居然闹出剽窃别人诗词了。
秦寿的话吴庸没有当真,记忆力不错的吴庸,默默地记下了秦寿的诗,只可惜没有诗题,在吴庸看来秦寿临时做出来的诗,肯定没有定好诗题。
“秦兄,请!”
吴庸热情招待秦寿和程元珊篱笆院子,秦寿拉起程元珊的玉手,在吴庸敬佩目光之中,与程元珊一起走进吴庸简陋的家。
“吴郎,你回来了?”
秦寿和程元珊进入院子没多久,屋里传来一把声音极甜极清,令人一听之下,说不出的舒适,秦寿第一时间想到吴庸的娘子吗?
只见一个十八九岁女子,穿着淡绿衫子,从破屋里快步而出,但见她双眉弯弯,小小的鼻子微微上翘,脸如白玉没有一丝缺陷。
秦寿有些惊艳打量一眼吴庸的妻子,尽管她服饰打扮不如何华贵,束起发髻点缀了三支粗糙木钗,没有程元珊三分之一美貌,却满脸都是温柔,满身尽是秀气。
“芸儿,有贵客来了,速速去准备酒菜……”
“吴郎,家里哪儿还有闲钱?”
吴庸不当家安排刘芸去准备酒席招待贵客,刘芸幽幽轻叹一声,说出家里的绝境,吴庸出内监一直没有收入,家里本来就一贫如洗,全靠她帮人洗衣赚取点费用,那里有剩余钱去弄这些?
“我请吧!”
“这……”
秦寿大方拿出10文钱,交给刘芸出门去备酒菜,惊呆了一边脸红耳赤的吴庸,刘芸更是不敢去接秦寿的钱。
“吴兄,当我是朋友就不要计较这些身外之物,你在这么婆婆妈妈,就不当我是朋友,那我闪了!”
“好,好吧…芸儿,去弄些酒菜回来吧!”
秦寿没商量的豪爽,吴庸尴尬又勉为其难接受秦寿好意,接过秦寿慷慨解囊施援,安排刘芸去准备酒菜,刘芸默默地低下头出门去买东西。
进入吴庸简陋温馨的茅屋,一张花梨书案引入秦寿眼里,案上磊着各种名人法帖,并数方宝砚,各色笔筒等等,笔海内插的笔如树林一般。
见到吴庸穷酸简陋的屋,还配备如若傲贵读书用具,秦寿算是见识了读书人的执着,哪怕再穷再苦也好,值个几十文钱文房四宝都不会变卖。
“秦兄,吴某陋居让你笑话了……”
吴庸邀请秦寿与程元珊落座后,一脸尴尬自己家里简陋和寒酸,连招待客人的米饭都没有,最后还要秦寿施舍酒饭钱,吴庸很是难堪。
“吴兄,我觉得很好,清苦而悠闲自得,当然,如若吴兄把心思放在家上,那再好不过了,吴兄,男儿理应顶天立地,责无旁贷挑起家庭重任……”
秦寿没有当一回事,在秦寿看来自己比他运气好一点而已,要不是偶然砸了程元珊比武招亲场子,说不准现在秦寿还跟吴庸一样,过着有上餐没下餐居无定所日子。
当然秦寿没有忘记初衷本意,善意提醒吴庸先解决温饱问题,再穷、再苦、再累也不能苦了跟随自己相伴的妻子,这是男人尊严的问题。
吃软饭秦寿一向很鄙视,男人理应顶天立地,而不是为了不切实际梦想,不顾家丢给妻子包罗养家,身为一个男人就要有目标与果断,而不是一厢妄想在三年又三年科举梦。
要不是秦寿看得出来吴庸不是那种人,秦寿还真懒得与吴庸废话这么多,更不会不耐其烦跟他讲那么大道理,他现在不是单身生活,而是一个家的生活,心中有国没有家,这抱负有何用?
程元珊双眸乍现溢彩,以那么崇拜的情绪凝视秦寿,那双洋溢在她心中悸动的爱,除了秦寿身影以外,再也没有看见别的什么了。
“秦兄一语惊醒梦中人,吴某忏愧!”
秦寿大道理讲述男人两个肩膀重任,想起无辜入狱五年,刘芸还不离不弃坚守持家,并没有绝望到改嫁,吴庸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