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东瀛审判采用英美法系对抗式审判方式,控辩双方地位平等,故而控辩双方的交锋是定罪的关键,法庭遵循“无罪推定和证据规则”。
因此,在最终宣判之前,被告人席上的zhan犯们是不能被认为有罪的,而如果他们在控辩双方的交锋中占据了优势,甚至有被判无罪的可能。在法庭上经过激烈的辩论之后,法官从检方和辩方提取合理部分做出判决。
在整个东瀛审判过程中,龙国代表团不满20人,而为zhan犯辩护的庞大律师团队(美帝东瀛两国)几乎达到了200人。
个中艰辛曲折可想而知,龙国方在法庭上十分吃力,是这些法律人在东瀛审判中力挽狂澜,利用良好的法律素养和诉讼技巧以微弱优势(6:5票)使得zhan犯被送上绞刑架。
启功先生和多位老先生联署,一封作者匿名的感谢信。
‘以天下兴亡为己任的人,堪称国士。
独一无二、最卓越者为无双。
国士在,且厚,不可当也。
夫天下有大勇者,智不能测,刚不能制,猝然临之而不惊,无朕加之而不怒,此其智甚远,所怀甚大也。所怀者何?天下有饥者,如己之饥,天下有溺者,如己之溺耳。
民族危急,别亲离子而赴水火,易面事敌而求大同。
风萧水寒,旌霜履血,或成或败,或囚或殁,人不知之,乃至殒后无名。
铭曰:呜呼!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来兮精魄,安兮英灵。长河为咽,青山为证;岂曰无声?河山即名!
人有所忘,史有所轻。一统可期,民族将兴,肃之嘉石,沐手勒铭。噫我子孙,代代永旌。’
ps:最后那段是无名英雄纪念碑的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