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璐宛如怀揣着一颗小兔子般的心情拆开了礼盒,里面是一支钢笔。
虽然从包装到做工都凸显出这支钢笔不是路边几十块的水平,但宁璐捧着这份礼物,这才哭笑不得地明白了,什么是‘少女心和直男审美之间的差异’。
好吧,总算她还是勉强挤出笑容谢过了贺群立,随即把这支装盒里。更要命的是,这支黑钢笔的身上还印着一排‘仙鹤上天’的图案!宁璐简直是好气又好笑地问他,
“你是故意选了这支有‘仙鹤’图案的钢笔,送给我做签名笔的吗?”
贺群立郑重其事的点了点头。
“这感觉……写字的时候就像是把你握在手里了。”宁璐不禁觉得贺群立真有几分可爱。然而两人找地方吃晚饭时,宁璐趁着他去洗手间时,偷偷按着包装盒上的信息搜索了淘宝,发现这支14k金的钢笔约莫在两千块左右。
这个价位比宁璐想的要稍高了一些。她不禁有些犹豫,不知道该不该收下这份礼物。虽然她和贺群立的关系的确已经是很好的朋友了,不过算起来,她倒是从来没送过贺群立什么东西,甚至仔细想想,每次两人假借着谈公事的名义出来大吃大喝,几乎也都是贺群立掏钱买单。
念及于此,宁璐忽而就有些不好意思了。
于是在茶餐厅饱餐一顿后,当贺群立习惯性地掏出□□准备结账,但见眼明手快的宁璐一把把他的手按了下去,十分坚持地自己掏钱包买单了。
贺群立觉得有些奇怪,见宁璐的脸都嗖嗖地红了,就更觉疑惑了。宁璐于是尴尬地解释道,
“我最近可是双喜临门,理应是我来请客的。而且……一直以来都是吃你的喝你的,怪不好意思的。”
“可我们一直都是这样的啊。”贺群立还是觉得奇怪。
宁璐的脸就更红了,她咧着嘴偏过头去,忽而提着手提包就匆匆往外走。害得收银小姐一路地追上来,
“小姐,找零,你的找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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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之后的日子过得飞快,好似日历上的页码随风唰唰地翻过一般,离书展开幕的日子已经近在咫尺了。
当然,为了这次久违的签售活动,宁璐表面淡定,暗地里也做了不少准备工作。衣服鞋子包包首饰自然是一早就搭配齐全的,甚至她还查看了当天的天气,考虑着若是下雨天她该搭配什么颜色的雨伞。所幸天气预报告诉她,当天的天气晴朗无云,宁璐于是满意地点点头,随即目光看向贺群立送的那份礼物。
说实在的,对于自己俏皮又不失轻奢的打扮风格,贺群立送的‘仙鹤’钢笔着实有一点儿过于老成。虽然宁璐为了提升钢笔的年轻气息,特地去手账爱好者专门店买了马卡龙色的限量版墨水,但当沉稳得好似深秋的钢笔流淌出活泼的马卡龙色时,一种奇怪的反差萌让宁璐不禁扑哧一笑。
也曾想过就狠狠心别带这支钢笔去签售了吧,其实自己早就准备了漂漂亮亮的签名笔了,不是吗?到时候借口说忘带了,不就好了?
但,这样的话,贺群立会失望的吧。
宁璐的眼睛于是瞪着‘仙鹤’大哥好半天,直到好似出现了幻觉,觉得笔上的每只仙鹤都变成了贺群立的脸,在愁眉不展地问她:“真的不带我去吗?”
“好啦好啦,我带你去就是了。”她终于苦笑一声,认输认命一般地,把仙鹤大哥放进自己的ysl包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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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月底的最后一个周六下去,当盛装款款的宁璐出现在潮出版社的休息区时,连今天签售会的主角徐暮云都啧啧道,
“二十出头的小妹妹打扮打扮就是不一样,我这个快三十的阿姨真是不认老都不行。不过宁璐,今天我才是签售会的主角吧,你这身打扮可是要把我的风头都抢光了!”
徐暮云今天也是修饰过的,不过晚上她还要赶去公司加班,穿的衣服也略略职业一些。她眼睛溜溜儿地瞧着宁璐得体修身的红褐色针织连衣裙,黑丝袜配着高跟得刚刚好的小皮靴,长长的头发好似打了蜡一般的光可鉴人,光洁粉白的脸蛋上挂着羞涩的笑意,
“别笑话我才是。我就随便一收拾。”
哼哼,当然不是啦!要知道自己容光焕发的脸蛋儿是提前了一礼拜就开始敷sk2面膜的,头发是前几天刚去做了护理的,连衣裙是新买的,昨晚还刚刚挂烫过的。今天上午贺群立来自己家里接人时,还结结实实地被一桌子五花八门的化妆品给吓到了,嘟囔着‘你不化妆也挺好看的啊,干嘛这么折腾’,然后狠狠地被宁璐翻了个白眼。
好吧,这番偷偷苦下的功夫也总算是有回报了,就连林欢儿都笑着说‘宁璐姐姐打扮得好漂亮,不过就是这签名笔好像和你的风格不太搭配啊。’
宁璐于是一愣,徐暮云也说,“我刚刚就想说了,这支钢笔是别人送给你的礼物吧。”
宁璐点点头,正想说‘就是我的责编贺群立呗’,却被徐暮云抢先笑吟吟道,
“嘿,我就知道,这估计是你爷爷或者外公用来激励你的礼物吧!”
“爷爷……外……外公”宁璐简直哭笑不得,但见贺群立和朱晓晓他们过来了,就把钢笔顺势地丢回包里,嘿嘿一笑,“走啦走啦,时间到了,我们赶紧去签售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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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售会算得上是相当顺利的。
在精心布置的大型广告牌之下,徐暮云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