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人,到底还有几分颜色,知情识趣,也认识几个字,算是有几分才情。

他自己耕种不行,到底把地租出去了,自己则去镇上找一些抄书的活儿做,偶尔还画两笔拿去卖,逢年过节也会写几个“福”字,弄几个对联招来一些生意,时间长了,于村中住得久了,身份也被渐渐遗忘,他这个富家翁就当得愈发好了。

偶尔还会去京里逛逛,也听闻过曹志的一些事情,姨娘总是念着他的情。

“当年你那样做,实在是把人家推上了死路,人家还是你兄弟呐,也没有为此记恨你,当初还容了我暂时栖身,如今你平安了,甭管人家需要不需要,也总是要表示一下心意。”

因为姨娘的这点儿坚持,在他们定居下来,有些能力之后就常常置办一些农家的特产送到道观去,也不要求见面,只当是观主家里人送来的土产,让那小道童收了就是。

最开始曹光启还不好意思去,后来发现去了的好处还是蛮多的,那些值钱的回礼且不说,看他跟皇家道观都能打交道,多少人面对他这个罪人之子也多了些宽容,不至于让他们无处栖身。

这样一年年地,偶尔也能见到对方在跟人说话的模样,那人,其实跟他越来越不像了,容貌上的几分相似早因为他这些年的挫折而变化,居移气养移体,两人这些年的际遇改变,早就有了明显的区别,再不会被人当做同一个人。

曹志这些年不仅是在炼制专供皇帝的长生药,还出了一本《草药集》,前半部分是说明各种草药的模样功效,连同画图都有,后半部分则是各种常见疾病的草药方子,有了这本书,若是有个头疼脑热,自己也可以估摸着开药了。

曹光启便得了那样一本书,是某一次对方的回礼,连同若干补身的药丸一起,他把药丸拿去卖了,又是一笔钱,这才知道曹志制药的名头有多大。

若是单单是这方面也就罢了,偏偏对方炼丹又说发现了□□,其实□□这玩意儿老早就有,不然那些烟花是怎么做的,但是对方发现的这种威力更大许多,北军之中率先采用,当年就大败阿莫汗,差点儿彻底平定边患。

还是朝中的文臣说此举有伤天和,这才歇了用□□一统天下的梦想。

对方由此也更得几分看重,至于之后对方出的数学化学等书籍,也被列为学院必考。

曹光启同样也得了几本,数学还是能看懂一些的,但是到了化学,他就是十分头疼了,只不过上面说的某些东西跟那草药集还有些相通之处,他才稍稍涉猎,有些的确是很有用的知识。

比如那水是怎样化为蒸汽,又是怎样从蒸汽化为雨的过程,还有某些变色反应的原理,虽然对那些字母公式看得眼晕,但是其中的原理想来是不错的。

物质守恒,看到这个定理的时候,曹光启好像明白了点儿什么,又像是什么都不明白,他想到了他的上辈子和这辈子,这其中的变化是因为什么,又是守恒了什么呢?

“也不知他从哪里学了这些,倒真不像是乡野出生的。”曹光启这样感慨着。

曹志的出身来历,后来皇帝都说了,自然也有人找到了那个小村子,那个远离村落的茅草屋,但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如果有,或许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也算,自从曹志得了重视,他原先养的鸡犬也都养到了皇家道观之中。

那条土狗曹光启也见过,有专门的小道童伺候着,跟伺候爷一样,便是那些鸡,也不用担心被宰杀,自有人成天看护着,连它们下的鸡蛋似乎都不凡起来,被吹捧到百文一个的价格上,还是有价无市。

一个替身,最终到了这种地步,如果是自己,能做到吗?哪里能啊,自己又没有那等梦中仙缘。

这样想着的曹光启好像全然忘了,他能够重生,对多少人来说比仙缘还要厉害许多,只是心性平庸的人不可能因为命运的波折而崛起奋进,他到底还是浪费了这等难得的机缘,继续平庸了下去,也许这一辈子的儿女绕膝便是最大的得到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作为被抛下的那个,姨娘怨吗?肯定是怨的,但是她最后也不过死死抓着曹光启的胳膊而已,因为这是亲儿子啊!

可怜她儿子那时候只想着自己逃命了,没想过其他。


状态提示:第3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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