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相之顿时冷汗夹背。“呃,这个伯母啊,最近倒是卖画赚了点小钱,但若是马上将明月迎娶过门,我怕明月受苦!”
“古人言:嫁乞随乞,嫁叟随叟!婚约在身这有什么办法呢?再过月余明月也就实实十八了,不能耽搁了。我这还有些私钱,大不了再卖几亩田地凑够三四十两总有……”
李相之有些羞愧,取老婆一分钱没出,自己的丈母娘倒是七拼八凑的给他置办家具酒席。苏同叔顿时脸色就垮下来了,婉声道:“夫人……不如依相之之言再等一段时间?我们家也没多少余钱!”
“等?亏你还是书香门第。再晚就晚婚了,你就不怕招惹耻笑?”
明代女子婚龄一般是13到16岁,法律更规定了14岁婚龄,苏明月14岁时许了李相之,谁知道李相之家庭变故三年守孝去了,这婚事也就被迫耽搁下来了。女子二八正直青春,但二九那就是晚婚了,不是女方出不起嫁妆,就是女儿长的丑或者各式毛病的。
苏明月再过月余正好二九年华,再不结婚,那可就说不过去了,毕竟是书香门第,涉及面子问题,那都是大事。
苏家之人并不嫌贫爱富,但毕竟都是书香传世,虽然现在落魄了,但也要面子,婚礼还是要办的风光一些的。
苏同叔一脸尴尬,对这位妻子也生不起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