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要说过分,倒也不过分。
好歹,那是一条人命。
宁小诚张了张嘴,却又什么都说不出来。那是人家两个人之间的事,外人,关系再怎么近也是插不进手的。
“就一句。”宁小诚打开他递给自己的那瓶水,也仰头喝了一大口。“这个坎儿,你能过去,皆大欢喜。”
“你过不去,也一个人挺着,别得不偿失。”
他是告诉他,也是威胁他,别乱来。
沈斯亮紧紧盯着他,眼里温度骤降,宁小诚也毫不躲闪的和他对视,气氛忽然变得很冷。
一秒,
两秒,
三秒。
沈斯亮忽然扑哧一声笑了,他点点头,眼神和缓几分:“我知道了。”
他说他知道了,就是真听进去放在心上了。宁小诚也笑,拍拍他的肩膀:“回去吧,明天有空儿了,约上武杨,一起吃顿饭,也好长时间没聚了。”
“下周吧,这周有个会,得开几天。”
“什么会?”
“我也不知道,关于国际安全方面的吧,老刘也在受邀之列,得发言。”
沈斯亮从南京毕业以后,一直在总/参外事局的二处工作,老刘是他的直属领导,也算是他们半个长辈。
宁小诚知道他忙,点头应下了。
沈斯亮上了车,隔着车窗,宁小诚叫住他:“我听说你最近往海淀那边跑的挺勤,是上回碰见的那个学生?”
“你听谁说的?”
又将他。
宁小诚不吃他这一套:“别打马虎眼,就说有没有吧。”
沈斯亮倒车,“八字没一撇的事儿,甭听人瞎传。”
宁小诚踢了他车屁股一脚,笑骂他:“滚吧!”
沈斯亮一个人开着车,出了大门,开始漫无目的的在街上乱转,绕了一大圈,最后还是把车停在了大院的街对面。
已是深夜。
街上空旷无人,偶尔有过往的出租车开过,呼啸着带起一阵风。
沈斯亮点了根烟,渐渐望着街对面那一幢幢灰色家属楼出了神。
…………
霍皙这一夜睡得都不安稳。
一闭上眼,梦里那些人和事不停在脑海里回放,折磨的人浑浑噩噩,精疲力尽。
早上六点,她蜷缩着在被窝里醒来,一摸鼻尖,冰凉。已经开春,城里早就停了供暖,又是老房子,常年没人住,一说话,屋里都有回音。
她在被窝里搓了搓脸,想赖床,等了几秒,还是一个猛子坐起来。
今天是去报社报道的日子,不能迟到。
她当年离开北京的时候,大学还没毕业,但是之前学校组织的招聘会上,霍皙已经提前跟一家报社签了合同。
三年期限,双方见她辍学,想解约,可是又舍不得那笔违约金,思来想去,干脆给她发配到了下属杂志期刊做记者,月薪非常少。
那是个地理杂志的风景摄制组,杂志每季度出一本,因为经费紧张,一次采风往往要拍够一年的素材。霍皙吃苦耐劳,跟着摄制组什么地方都去,一干就是三年,三年期满,本来打算不再续约,恰逢她要回北京,杂志社的领导私下里找她谈话,问她愿不愿意去总部报社工作。
杂志社的领导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儿,早年从报社退休又返聘的,干新闻这行四十多年,很有眼光,也很严厉,霍皙虽然学历是个硬伤,但是好在工作能力不差,有股子韧劲,老头儿挺喜欢她,便在一次去北京出差的时候跟报社主编提了一嘴。
报社正是缺人的时候,用谁都是用,老头儿在这行里挺有威望,主编当卖他一个人情,就同意了。
虽然是个实习编辑,工资不高,可总算是在北京给自己找了个落脚的地方不是?
霍皙叠好被子起床,路过镜子,她无意瞥了自己一眼,忽然,就惆怅叹了口气。
在外头混了三年,人都混糙了。
以前的霍皙,那是不知道用多少金银细软养出来的,江南的水养人,也养眼,滋润出了她一身好皮肤,后来被亲爹许怀勐接来了北京,北京也养人,惯出了她一身矜贵习气,吃穿用度,从来都是最好的。
从某种角度上看,霍皙某些生活习惯和一个人特别像,而且受那人长期影响,两个人简直有一种病态的相似。
她不用最贵的,只用自己最喜欢的。
比如她喜欢香,那种很自然的花香,所以从香皂到浴室的香薰,一水儿jo malone的红玫瑰,那种香味儿,好像就连那刚从泥土里拔出的一刹那的泥土味儿都能完美还原。犹如清晨刚刚苏醒的慵懒美人,一位身材曼妙有着很好身家背景的无忧无虑的庄园女子伸出那雪白纤细的手温柔的将它摘下,清甜、微酸,温柔至极。
她喜欢内衣,拉开衣柜,是一整排质感款式都很极致性/感的agent provocateur,真丝的,蕾丝的,镂空的,系带的,黑色的,白色的,深红色的,色彩单一而浓烈,勾勒在身上,衬出曲线,细细包裹着身体最神秘的寸土之地,不声不响,又带着勾魂夺魄的情/色气息。
她买口红,整排的色号,十几支试都不试,她买鞋子,一样的尺码,一样的款式,偏偏要几双换着穿,她买包,买衣服,买无数无数昂贵的东西,她喜欢看到自己每次买过东西之后,许怀勐对她想问又不敢问的神情,霍皙知道自己不是什么善良人,也做不到那么清高。她恨她的父亲,可又无形中享受他对自己的好。
人们每每提起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