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惊醒这种事,之前从来没有过,我猛睁开眼睛,屋里很黑。
我没穿衣服,头上包了条浴巾,躺在靠窗的一边,身边自然是有人的,他握着我手,将我的手背贴在他腰侧。
如果没猜错,他也没穿衣服。
我大腿间没什么感觉,脑门倒是疼。我伸手摸了摸,一个包。
我的些微动作促使他翻了个身,直接靠过来,没有握着我手的那只手,搭在了我肚子上。我整个人都僵了,他真的什么都没穿……能靠的不该靠的地方都靠在了我身上!
话说什么地方都不该不能靠啊!
我在琢磨着怎么把他推开,他低沉的声音从我耳边低低传来:“我什么也不会做,你头没事,但需要好好睡一觉,头发还没洗干净,总不能顶着浴巾回家。”
他居然装睡!
我本打算就这么挺着,最后还是被酒精和瞌睡虫共同打败了。
酒店的窗帘太厚重,我睡的昏天暗地,终于不再困乏时睁开眼睛,发现屋里还是黑的。我的手依然被握着,我静待许久,听着身边人略显浓重的呼吸,确认他没醒,才偏头看了看。
他平躺着,没有光,脸侧的线条还是明朗,我突然在想,要是有种魔咒能让这个人一直沉睡着也挺好,因为他一睁眼,我就再也不敢这样肆无忌惮的看他了。
世事弄人,我就想到这个词。扯扯嘴角,将手腕从他掌心拉出来,他总算没有再突然用力。
进浴室,打算将没洗完的头发弄干净,怕水的声音太大惊动他,我将放缓了水流速度的花洒几乎贴在头发上,带着残留洗发水的水顺着脖颈蔓延到后背,一路静淌去地面的瓷砖上。
我嘲笑自己突如其来的文艺。
确定头发差不多干净后,关水用毛巾包住一阵乱擦,额头上那个包消下去不少,留下红紫一块,可能得养几天。我赤脚回到屋里,空调温度26,不像一年前的22,不冷,很舒适。
衣服也不是凌乱的洒在地上,规矩的叠放于沙发,连穿衣顺序都摆放好,不管是他的,还是我的。
我穿好衣服后回头看了他一眼,嘴角不由自主的挂了笑容,有关生活的细节,可能是唯一让我觉得他不讨厌的地方了。
为了不要发出响动,我拎着高跟鞋挪到门口,和他度过的两个夜晚都像梦,无论什么感觉,总归要醒。
安慰好自己,没有遗憾的开门,手腕又一次被扯住。
一年前,我没有回头,他没有挽留。
一年后,我依然没有回头,却被狠狠扯进一个温暖的怀抱。
“又想跑么?”他问。
不想跑又如何,总归是要走的,人生不在同一轨迹上的人,即便因为偶然的差错碰在一起,也总是要分道扬镳的。
我脱开他的怀抱,抬手轻轻拍了拍他的手背,垂眼送给他一个微笑,很轻的对他说:“谢谢你的照顾。”
他更靠近我一些,我没有任何思考的说了一句:“如果你不想我彻底讨厌你,就不要。”
他果然停住了,我知道他在看我,可我没有回望他的勇气。这算什么呢,接受唐明的请求毁了我的婚姻,又来打扰我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生活。
我不停在想,我到底为什么不能决绝的讨厌他,只是因为他的长相很是我的菜么?应该不是,也许,我真的太喜欢他身上那阵温暖了。
只是,饮鸩止渴毕竟不是好事。
“去吹干头发吧。”他说罢松开我,却堵在门口,看样子是不打算让我走。
我无奈的重新回了浴室,浴室门锁坏了。
在浴室里整理好出来,我在他的注视下勇敢的开了门,临出门时才抬头看了看他,尽量笑的很妥帖的说:“我这就回去了,谢谢你的帮助。”
“我送你。”他说话时已经拉住我的手腕,拿着西装外套带我离开,我知道反抗没用就由着他了。
我不是特别纤细瘦弱的女子,手腕却骨感,我妈说我这是偷胖,肉都长在不显眼的地方,腿长胳膊细,腰却肉厚,不过穿个稍微掐腰一些的衣服,会让人觉得圆的恰到好处,健康不臃肿。
狄瑾佑手指很长,握着我手腕时会有些空余,可我还是无法脱开,就像戴着玉镯,它可以自由活动,取下来却难。
结账时我才知道,昨晚他听到我摔倒,直接用力把门撞坏了。
天气很好,温暖潮湿的南方很少见到湛蓝无云的天,每逢阳光充足的日子,我心情就会不由自主的好。他没有打车,漫不经心的领着只要没有导航就成路痴的我走过一个个街角。
我居然有些享受这样的随行。
如果狄瑾佑有常年跟随的专业偷拍摄影师,我倒是想和他聊聊,看看这样拍出来的生活照,会不会带着点漫画般浪漫的气息。
米勒的车还停在原位,我翻出钥匙站在车门边迎着阳光笑望着狄瑾佑说:“送到这里就可以了,我自己开车回去。”
我总是不太会将拒绝和道别的话说的太狠。
他瞟我一眼,很自然的拿走我的车钥匙,不顾我一脸窘的将我塞进副驾驶,自己绕过车头坐在了司机位上。
“你这是要抢车?”我有些不悦的看着他,他很熟练的发动了车,帮我扯好安全带说:“反正也不是你的。”
我凝眉瞪着他,辩驳道:“你就那么确定我买不起这车?我……”
我还没说完,他就打断我:“我那天晚上看到了,车子的主人。”
我哑了。
他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