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青春校园>书虫女配逆袭记>第四百一十章我是大明星(十)

精心雕琢,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

否则,以林宸轩那么一个薄情寡义的性子,怎么可能把姜梦留在身边的时间长达五年呢。

姜梦的美,没有人能够否认。

包括从来没有对姜梦动过心的林宸轩,也包括那个对姜梦恨之入骨的余悦。

离开模特界五年,姜梦这具身体的t台感已经所剩无几了。

当年那个能让整个舞台都成为她的背景板的姜梦已经彻彻底底的被林宸轩养废了。

默璃虽然在完成任务时也做过演员,但是对于模特这个行业是一窍不通的。

所以,在做了以模特为起点重新出发的默璃,有种两眼一抹黑的懵逼感。

她本以为,原主这具身子对模特得天独厚的优势,她可以很轻松。

却没想到,这个社会只有脸是远远不够的。

自作孽,不可活的默璃开始辗转于各种基本模特培训班,报名参加大小等级的模特大赛。

从一开始的一塌糊涂,到后来的名声渐起,在这个异国他乡,越来越多人知道,模特界出现了一名新星。

“dream”便是默璃为姜梦起的艺名。既是姜梦名字里的梦,也是梦想的梦。

慢慢的默璃的身影开始出现在了各种t台上,一个神秘的东方女孩儿初露头角。

在这个异国他乡,默璃整整打拼了三年,成为了国际知名的超模,时尚界的宠儿。

是时候回国了,默璃在心里暗暗对自己说道。

她不是不可以在国外进军演艺圈,但是以原主的性子,必然更希望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

所以,她一定要回去。国内还有余悦这个前生的仇人在等着她呢。

三年的时间,默璃并没有刻意的去关注余悦和林宸轩的消息。如今回国,默璃开始大量搜集关于他们二人的资料。

再次看到余悦的消息,默璃的眼睛不自禁的闪了闪。

怎么没有她在国内的捣乱,余悦反而不如剧情里那般大红大紫了呢?

当然,也不是说余悦不火,再怎么说她都是当红的一线女星。

余悦如今已成为林氏娱乐的当家花旦,各种代言接到手软。只是,在影视方面反倒不怎么如意了。

一如既往的傻白甜形象,但是观众并不买账啊。

一个女孩儿十八岁的时候演傻白甜可以说青春单纯没心计,但是一个二十八岁的女人在演那种嘟个嘴,卖个萌,眨个眼睛的角色,就不是那么的尽如心意了。

在剧情里早应该跟林宸轩喜结连理成为林氏少夫人的余悦,此时的身份也是尴尬的很。

三年前,余悦早产生下一名体弱多病的小公主,皱皱巴巴的,连哭声都像是一只小猫儿一般。

林宸轩的母亲本就觉得身为戏子的余悦配不上林家的高门大户,以往也就看在肚子里孩子的份上,对余悦善待几分。

但是,如今这孩子活不活的长久都是个问题。

而因为再没有蛮横无理,死皮赖脸,纠缠不清的原主,余悦的那份所谓的纯真善良,善解人意看起来也就不是那么重要了。

余悦也是个聪明的,有了这个与林宸轩血脉相连的女儿,那么她跟林宸轩之间的关系就再也剪不断理还乱了。

以退为进,从不主动开口要求什么的余悦果然十分和林宸轩的心意。

因此,就算林宸轩并没有开口要娶余悦,但是,对余悦也是格外宽厚。

只是那个女儿就不怎么幸运了,时间越久,那个女儿完完全全成为余悦博同情的工具。

三天一小病,五天一大病。

当然这个病究竟是自然还是人为可就不得而知了。

合上资料,默璃思量片刻,便决定了自己的去处。a市她是一定要回的,不说a市是全国的经济文化娱乐中心。

就说余悦在那里,为了啪啪啪打脸,她也是要回去的。

“安安,我们就要回国了,开心吗?”

默璃伸手抱着肉嘟嘟,可爱呆萌的小萌娃,整个心都放松舒适极了。

三年来,不管默璃多么辛苦,就算一天连四个小时都睡不上。但是,只要一看这个贴心懂事的萌娃,所有的疲惫都不见了。

姜安,默璃为原主的孩子取得名字。平安,安康,当然也有她的私心。

“妈妈,是要见爸爸了吗?”姜安眨巴着自己黑亮黑亮的眼睛,软软糯糯的问道。

脸上的小酒窝随着说话一闪一闪,煞是可爱。

默璃摸了摸姜安毛绒绒的小脑袋,心里叹了口气。看来,不管是多么聪明的孩子都希望有爸爸,有妈妈。

默璃并没有故意瞒着姜安知道林宸轩的事情,她知道就凭借他们二人那般相似的容貌,只要她回国,那么就不可能瞒住别人。

所以,在安安第一次问爸爸在哪里的时候,默璃就简简单单,挑挑捡捡的把原主跟林宸轩的关系说给了他听。

“安安,想见爸爸了吗?”默璃想到收集到的资料中,林宸轩对余悦女儿的千依百顺,又看了看面前自己这个从小就十分懂事的孩子,突然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想,但是安安听妈妈的话。”姜安乖巧的依偎在默璃怀里,童声童气的说道。

“乖,妈妈保证一定会让安安见到爸爸的。但是,现在还不是时候。”

如今她还不足以与林宸轩抗衡,若是林宸轩要抢夺孩子的抚养权,她怕是毫无反抗


状态提示:第四百一十章我是大明星(十)--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