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圆柱的掩护,布拉德躲在最黑暗的角落,压低沿帽,那双不带一丝感qíng_sè彩的眼睛,静静盯着楼下,伺机而动。
瞧见自己的名字震慑住了在场的所有人,嘴角翘起了一个微笑的弧度,心中不免得意,不过这微笑只残存了不过半秒,他便颔首,叹了口气,幽蓝的瞳孔中,显现出一抹哀怨。
他想起,第一次杀人,是在十八岁那年,有个公爵设局害死了他父亲,当时他正积极响应军队的征召,在整装离开家乡的路上,听到这个消息,他险些栽倒在泰晤士河畔。
几行泪,从他的眼角,顺着脸庞滑下,跌落进了泰晤士河,与那些河水一起,奔向看不见的远方。
在泪水消失的时候,曾经一腔热血的他,也随之飘散。
他提起自己的军刀,花高价买了一匹最快的马,回乡。
公爵庄园里的守卫,大约有两百名,他没傻到直接冲进去,一直在外面的树林里躲着,直到深夜来临,才翻墙而入。
他本身也是个贵族,所以他知道庄园主人的房间一般在什么位置,他一共找了四间房,每进一间,他便悄悄来到床边,凶残地将匕首插入对方的脖子,丝毫都不手软。
在第四间的床上,他终于找到了那个络腮胡老家伙,老家伙的怀里还抱着个至少小二十岁的美人儿,裸身,挺享受的入睡姿势。
见到这一幕,他的怒火瞬间升腾起来,丢掉匕首,唰的一声抽出长刀,砍中仇人的脖子后,用力把那还未来得及睁开眼的头颅割了下来,鲜血喷涌,浸染了床单,也溅上了女人的脸,把她给惊醒了。
尖叫。
这一声,堪称凄厉,响彻在整个庄园之中,就连栖息在城堡顶端的不知名鸟类,也扑腾翅膀四处乱飞。
睡梦中被惊蛰的两百名庄园守卫,翻身而起奔了过来,听到嘈杂的动静,他立刻跳窗逃跑,连那女人都忘了杀掉,没想到,她竟然认出了自己。
汤姆森家族的布拉德,被称为最有骑士精神的贵族子弟,她曾在王室宴席上见识过他的风采。
第二天一早,通缉令签发,他知道自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于是趁着士兵还未全城搜捕,流进港口偷偷爬上了一艘货船,被运到了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港。
踏上那片土地之时,他的杀手生涯便开始了,起初是为了赚钱养活自己,后来支撑他的渐渐变为了恨意,对社会对富人的恨。
再后来,他习惯了,对杀人提不起一丁点兴趣,但它又如呼吸那么必不可少。
雇佣他的价码很高,从两千到两万银币不等,而这次,有人出了五万枚银币,让他干掉楼下那个年轻人。
交易所大厅,弥漫着古怪的气氛,人们不安地轻声议论,却又生怕音量太大会引起布拉德的注意,枪打出头鸟这个道理,谁都懂。
他们四下张望,想要从数百个人头中找到布拉德的脸,可笑的是他们都没想到,布拉德就藏在楼上的柱子后。
就连郑飞都没能发现,尽管不久前他瞥见楼上有个人拿火枪瞄准下面,但随着镇长带士兵闯入,他的注意力被吸引,趁着这间隙,那人便已消失不见,仿佛蒸发了一般。
布拉德,就是靠着精湛的藏匿伪装术,才活到了现在。
镇长伫立在原地,听着满屋蚊子般的议论声,喝道:“安静!”
受到惊吓般,商人们顿时闭嘴,一声不吭,包括那几位大富豪和交易所老板马尔克,全都紧张地抿住嘴,默默捏紧拳头,或是掌心的玛瑙球。
“各位,布拉德来了。”不知为何,镇长重复了一遍,眼神中的仇恨,像是要烧了整座交易所,连同布拉德化为废墟。
说罢,当着众人的面,他扯开衣襟,露出整个胸膛,在那正中央竟挂着串女人的项链,着实令人诧异。
他没去理会众人惊疑的目光,摘下项链,原来在那项链后面还藏着个烙印,印记看起来是一朵玫瑰。
他把项链握在手里,咬着牙,平举至胸前,刚毅的神情中,带着些许悲伤。
他扫了眼众人,道:“我的女儿,十岁时去伯爵安东尼奥的庄园,陪小安东尼奥学画画,就在那天下午,她和整个安东尼奥家族,死在了那里,死在布拉德的手里。”
“这是她的项链,我把她最喜欢的玫瑰花纹在胸前,提醒自己永远都别忘了仇恨,都别忘了那个法外狂徒,布拉德!”
豹眼怒瞪,血丝密布,停顿了两秒,他疯狂地捶向墙面,仰头咆哮道:“布拉德!布拉德!”
狂兽般的他,像是在喊宣言,不同的是,支撑他的是仇恨,而不是信仰。
商人们,百感交集,在对布拉德的恐惧与憎恨之余,不禁对镇长有了些怜悯之意,虽然平时没少受他的气。
毁掉一个男人最好的办法,不是夺取他的事业,而是杀了他的女儿。
女儿,是父亲的一切。
人们对布拉德的恨,在这一刻飚上了极点!他们牙齿咬得吱吱响,死死捏住拳头,怒火满腔。
但即使是这样,也没有谁敢骂上一句布拉德混蛋,要是惹毛了那个丧心病狂的家伙,说不准什么时候自己的脖子上就会多一把匕首。
而此时,圆柱后的布拉德,微微抬了下大沿帽,眼眸中,出现了纳闷。
我什么时候杀过十岁的小姑娘?他在心底说,看着楼下愤懑的众人,疑惑地拧起眉心,面色凝重。
作为杀手界的殿堂级人物,他有自己的道德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