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军事历史>再启人生之再造盛唐>第五百六十二章 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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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也以为可以。可是如此多的案件,让人怵目惊心,像这个县令,为了考绩,地方上发生人命官司,他帮着隐瞒,还故意把死者往邻县丢。

还有这个,新任县尉藉机公报私仇,将仇人逮捕下狱,将其闷死,还报了一个暴病身亡,谁敢他这么大的胆子。

李忱随便举了两个例子,很平凡,很普通,首先是一个县令,为了考绩,地方上发现一具无名尸,他让人把他挪到邻县,这样一来,就算发生官司,也不是在他这里。

另外就是一个新科县尉,将他得一个仇人,罗织罪名,将其下狱。大唐官吏在李忱登基后,有规定必须异地赴任。这个县尉确实不是本地人,可是谁能想到,他的仇家,听说他考上了,却不清楚这规定,深恐自己被报复,仓皇搬了家,结果好死不死,自投罗网。

被那个县尉发现,于是罗织罪名,藉口其通匪,将他逮捕下狱后,一阵拷打,最后在他胸口放大石,让他无法喘气,最后落得一个暴病身亡。

我也知道,对地方县令来说,息讼,也是重要考评,可是,这不是他们吃案得藉口。

我以为,我大唐对县令得考课制度,司法制度,当一并改革。,说完自己得目标后,李忱阐述自己的想法,与其说是讨论,不如说是他说,宰相们听。

首先是大唐官吏考课制度改革,县令,最主要的工作,将是发展地方。,李忱这么一说,几个宰像若有所思,李忱不说,好几个比较有心得宰相都心理大概有案了。

李忱在很多年前,就已经在陇西试行。当地新派遣得县令,刺史,最大得工作,都是治理地方,明眼人都看出来,李忱企图要做些什么。

并且,李忱这些年来大小动作不断,不断把各种权利收回朝廷,像是之前得财税改革,收税权已经从地方,从个地节度使手中,收回朝廷。在平地了幽州之乱,彻底收复河北三镇后,这个制度彻底得到落实。

大小财税,无论是田税,户税。还是商税、盐税、茶税,都由户部统一征收。地方不得插手。

之后又是军权,各地藩镇裁撤过半,权利也大量集中到朝廷手上。再来就是之前得监察和警察,补盗和督察责任,也都收回朝廷,任何职务都只是对朝廷负责,地方也是不得插手。故而现在,李忱又对大唐县令职权下手,一点都不令人意外。

不知圣人打算从何着手?令狐绹问道,很简单,四善七十二最,太过笼统,每一方县令、刺史、以及知州,都要提出自己的目标。申不害学说虽然很遭,也不是一无可取之处。

大唐考课标准,是四善二十七最,这个考课方法,比起前代,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组织完善,法律化,和标准化。

组织完善,负责考课的是尚书省得考功郎中,其下有五十名属员,协助他办理。考功郎中主考京官,考功员外郎主考外官。考功标准,是四大善行,德义有闻、清慎明着、公平可称和格勤匪懈,考核得是官员道德水平,德、慎、公、勤。

二十七最,则是依照不同职务,有二十七项要求,主要考核得是德、勤、能、绩。然后最后是吏员得考核,只有四项标准,称四等法,就看你是不是勤劳,办事是不是公允。

此外,刚刚说组织完善,因为考核得可不只一个人。考功郎中和员外郎是主考官,但是还有监考官。考功郎中、员外郎,只负责四等以下,三等以上由皇帝考核。

而四等以下,中书省和门下省,会派出校考官和监考官,分别对京官和外官考核进行监督。最后,大唐官员是每年小考,四年一次大考。小考定等第,大考综合几年来小考得等第,作为最后定等。

唐代这样考课,看似很完善了,可是李忱还有不太满意的地方。首先,对吏员考核太马虎。固然因为吏员人数众多,考核不便,只能大概。

但是李忱早就把吏员列入了大唐官吏行列中。吏员招收不再马虎,升迁管道也比较通畅,既然如此,便不该如此草率。

其次,四善二十七最,其实一方面有些不公,一方面标准很难判断。不公则是,你说他不勤,可是人家很多事情处理得又快又好,根本不需要他多花心思。然后那个很勤劳,偏偏办事不懂方法,没效率,成天作白工,这怎么算?

此外,虽然会派出监考和校考,但是大唐州县也挺多的,其实他们也很难认真把所有事项都查完。很多时候,都是走个过场。所以,李忱觉得,有必要改一改,动一动了。

申不害得学说,虽然糟糕,我一向不以为然,不过也不是一无可取。刑名参同,将会是大唐官员新的考核项目,每人均需列出来年目标,每年考核其达成度。

这个目标若试定得太低,哪怕达成,考评也不会高,定得太高,达不目标也是枉然。

李忱一项认为,“法”,应该是人们遵守得行为准则。对于法家思想,什么重术,重势,都不以为然。可是这些年他勤读书,发觉他对法家认识有些偏颇。

其实申不害得重“术”,讲究的御下手段,也不是一无可取,至少这个“刑名参同”,就很先进。

本来他改革大唐考核制度的根基,是张居正得考成法。张居正将朝廷往来公文,都予以备档,建立三本簿子,作考成之用。一本登记,两本分送不同单位,作考核。

每年考核,就看你今年要你办些什么事,你有没有办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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