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小梦玩够了篮球,然后回到场边坐下,看着空荡荡的球场,有点寂寥的感觉,还有点饥饿,显然是运动过量的缘故。
她此前两小时用过晚餐,喝掉了两袋医用全血,但是那些能量已经消耗完毕。
血族的强大力量与食物关系很大,在短时间内,血族可以表现得非常有劲,无论力量和速度都非常出色,远远胜过普通人,但是这样的状态并不能持久,在剧烈的活动中,血族会饿得非常快,不用多久就需要喝人血,当然,如果能够及时得到充足和优质的食物,那么血族会立即恢复满血状态。
在古代,有过狼人军队,但是却没有谁能够养一只吸血鬼军队,尽管把人同化成为吸血鬼是挺简单的事,完全可以实现几何级倍增,在短时间内弄出成千上万的吸血鬼,但是想要提供足够的人血来让大批量吸血鬼们保持战斗能力却极难实现的事,近乎不可能,在战斗当中倒还好办,可以喝敌人的血,但是敌人死光光之后,食物来源就很成问题了,这样的时候同伴很可能会倒大霉,而古代在战乱时期往往数百里无人烟,吸血鬼们如果连续数日无法喝到血液则小命危矣。
现在,潘无道和宁小梦都有些饿,两位血族的四只眼睛看着燕妮,在心里觉得她非常非常像一只行走中的大血袋,实在太有吸引力。
燕妮牵着小狗,懒洋洋地问:“你俩不玩球了吗?”
宁小梦:“不玩了,饿了。”
潘无道:“累了。”
燕妮立即紧张起来:“你们别用这种眼神看着我,这个小区里各方面均适合的供血者多的是。”
宁小梦:“我能够管住自己,不会攻击你,只是觉得你很美味可口,所以多看你几眼,想象着你摔一跤,手臂被划开,然后我就可以用嘴把流出来的血接一点喝掉,以免浪费,这个可以算是一种意淫。”
燕妮:“我不会摔跤的,尤其在这样的路上。”
潘无道:“我们回家去,冰箱里有人血,喝够了再出来。”
宁小梦:“好主意。”
于是大家一起往回走。
这片小区并不算大,球场距离住房也就有三百米左右。
此时跳广场舞的大妈们已经散伙,一个个身上散发出汗味,各自往家里走,在血族灵敏的嗅觉中,她们显得很有吸引力,并非那个汗味,而是因为汗味所代表的热血以及旺盛的生命力。
稍后,回到家中,巫喜仍在看电视,而武胜宽则头顶一只种了仙人掌的花盆打坐冥想。
宁小梦一口气喝掉了三袋血,感觉舒坦极了,此前的疲惫一扫而光,浑身上下都是力量。
潘无道只喝了一袋。
巫喜问:“还以为你们会玩到天快亮才回来。”
宁小梦:“我们太厉害,所以没人愿意跟我们继续打篮球。”
巫喜冷冷地说:“真是些差劲的人,输不起。”眼睛并未离开电视屏幕。
武胜宽睁开眼睛,慢吞吞地问:“有没有找到优质的供血者?比较年青的,身体健康的,聪明伶俐的。”
宁小梦:“今天和我们打球的那些家伙当中有几个不错的,以后有机会我叫他们来献血,今晚就算了。”她有十足把握,那个眼镜小子只要接到召唤,无论是夜间几点钟,都会立即屁颠屁颠赶过来。
武胜宽:“我喝腻了医院出售的血浆。”
宁小梦:“给你几百块,去风月街自己想办法喝些新鲜热血就是。”
武胜宽:“唉,我想离开这里,回老家去,住在那个破庙里,继续享用那些善男信女的供奉。”
宁小梦:“我打算下星期在酒店请客,我们要结婚了,正准备后天去领证,所以呢,你应该等喝过喜酒之后再走。”
其实她并不怎么欢迎这家伙,虽然在此前的战斗当中他出过大力,一同出生入死,但是日常生活当中,他实在令人反感,表现差劲的时候太多,比如他经常只穿一条宽松的大裤衩到处转悠,甚至在小区里散步,用血袋喝血的时候总是弄出响亮的吱溜声,经常学着人类的样子抽烟,弄得家里充斥难闻的烟味,经常在墙壁和天花板上爬来爬去,就像壁虎似的。
所以,她并不希望武胜宽在这里停留不去,但是也不方便驱逐,只能容忍。
武胜宽严肃地说:“你和小潘要结婚了,我得去搞些什么做贺礼,什么才好呢?我也想不出来,听说你非常喜欢钱。”
宁小梦:“别考虑贺礼了,空着手来喝酒就好。”其实是怕这家伙闯祸,抢劫银行什么的,虽然很喜欢钱,希望收到贵重的礼物或者巨大的红包,但是更担忧惹来麻烦。
武胜宽:“贺礼是一定要有的,我一直认为你是小倩转世,而我与小倩,曾经有过很热烈很伟大并且刻骨铭心一段浪漫经历,虽然那一切与你无关,但是我仍然难免把你和小倩联系到一起。所以呢,你的大婚是非常重要的事。”
宁小梦想说只要把先前分给他的那一份财物当中的一半装进大红包送过来就可以了,但是也明白不可以这么说,只能想想而已,无论如何,表面上必须装出视钱财若粪土的样子。
只好这样说:“随便意思一下就可以了,大家都是血族好儿女,不必弄得像那些俗人一样。”
旁边的巫喜说:“前天我去逛了博物馆,发觉里面有几件不错的东西,是真正的古董,并非仿制品,我打算搞出来送给你们,将来可以当作收藏品,也可以转手卖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