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是莱茵哈特真情流露之下超常发挥呢。”希特勒笑了。
“哦?”芙伊莎眨眨眼睛:“你敢以主的名义说这首诗不是你写的。”
希特勒的笑容顿住了,西方人对于耶稣可是十分迷信的,就算希特勒不信耶稣,他也不敢以主的名义发誓,还好希特勒机灵:“我的主放在心中,不会随便提及,好了,我睡觉了。”
“妄想欺骗我,呵,我又不是没有看过莱茵河特的字,他的字虽然不差,但不是这种,绝对是你写的。”
“好吧,是我写的。”希特勒泄了一口气,这芙伊莎还真聪明,只好承认,在心中暗暗的对莱茵哈特说一声对不去了兄弟,这有什么办法,希特勒说谎也没有用,莱茵哈特虽然不丑,可长得也不像喝过墨水的人。要说莱茵哈特能写出这样级别的情诗,谁会相信?
朋友妻不可欺,这句话希特勒是不会违反的,可关键是莱茵哈特只是喜欢芙伊莎,芙伊莎并不是莱茵哈特的女朋友,更为关键的是,芙伊莎并不喜欢莱茵哈特。
所以,尽管希特勒感觉有些对不起莱茵哈特,有些愧疚,但希特勒认为自己做的没错。
换药后,芙伊莎留了下来,坐在希特勒旁边,两人讨论起文学起来,希特勒对于文学并不精通,但好歹有九年义务制、爱好历史的底子在,再加上吸收了原来希特勒的记忆,所以对于德国的文化文学都能说得上。更为关键的,芙伊莎是美国人,从小在美国长大,深受美国文化的影响,希特勒以前也喜欢美国文学,很了解美国,对于《汤姆叔叔的小屋》、马克吐温的作品他都如数家珍。
这一下,两人开始天南地北的聊起来。
不知何时,莱茵哈特已经醒来,双眼如同在喷火,握紧了双拳。
“抢我马子!希特勒!我要和你决斗!”莱茵哈特的呐喊方圆两里都能听得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