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的金陵,这是一个千年的古城。
此时的唐风,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哪里,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群,陌生的环境。这里的人穿着很是奇怪,就像是来到了古代,缺少现代的繁华,取而代之是那古典的气息。所有的人都显得十分的忙碌,没有一丝的停留,都在为生计所奔波着。
今天,是唐风来到这里的第三天。
初到这里,唐风无依无靠,在金陵城外寻了一个即将破败的和尚庙,和庙里的和尚混了两天,骗了两天的吃喝,而昨夜大雨,将那破败不堪的和尚庙都冲塌了大半,唐非只得另寻他处。
城外,初夏的烈炎到了中午十分已经开始显现它的威力了。
通往金陵的官道之上,唐风眯着眼、拧着眉,一步三倒腾,看起来十分的没精打采,一路上浑浑噩噩。
他所处的朝代,并不是我们正史上的唐宋元明清,在这个世界的历史中,朱棣反叛失败被诛,朱允炆继承大宝,而现在的皇帝,正是朱允炆的长孙。
也就是说,现在,还是朱家天下,朝代,依旧是大明朝。
只是,此明朝非历史上的明朝而已。现在的大明朝,定都北京。
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唐风心中充满无限的无奈与愤懑,作为一个当代的大学生,居然在一觉醒来离奇穿越到这个历史上根本不存在的大明朝,真不知道是自己的幸运或是不幸。但是令唐风心中最为不爽的就是自己根本一点儿准备没有。难道要老子去当教书先生,这完全是开玩笑嘛。正所谓“嘴上没毛,办事不牢”,哪个私塾会请一个二十岁的矛头小子当先生呢?早知如此,老子还不如上个职业中专什么的,学个烹饪、打铁的功夫,也好让老子有一技傍身,不至于饿死嘛!
“妈的,倒了八辈子霉了,好好的现代人的生活老子没过,居然来到这个远古社会。”唐风愤恨的吐了口吐沫,然后无奈的摇了摇头。
行了半个时辰,跑了大概半个时辰,直到城外的一个小树林,唐风才慢悠悠的停了下来,然后轻轻的抹了抹额头的汗水,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此时的金陵,虽然是初春,但是晌午的天气依旧燥热难耐,唐风烦躁的用手充当扇子,使劲的扇了几下,依然找不到丝丝的凉爽感觉。
“咕噜咕噜。”唐风的肚子开始闹腾起来,:”唐风看了看自己干瘪的肚皮,朝着城中走去,去城里碰碰运气。
可是就当他刚刚离开林子,唐风感觉出了路边的一丝的异样。“呔,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小命来。”三名凶神恶煞的土匪突然冲了出来,挡住了唐风的去路。三名汉子身材都很魁梧,手持白亮大刀,刀锋上寒光乍现。而最让唐风感到好笑的是,领头的那个黑面汉子,居然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块破烂不堪的黑布,将自己的左眼给蒙上了,弄的跟索马里海盗似的。
“妈的,吓死老子了,看你那尿性。”唐风鄙视道。
“哎呀,几位大爷饶命啊,小的上有卧床不起的八十老母,下有嗷嗷待哺的黄毛小儿,小的一家就靠小的自己养活呢。”唐风双手抱拳,点头哈腰,苦苦的哀求道。
“哎呦,又遇见一个软骨头。”匪首心里想到。他稍稍看了唐风一眼,然后痛心疾首的说道:“其实,我们也不想杀人的。”黑脸匪首“满脸无辜”。“你也清楚,我们这行饭是不好吃的,上边盯得紧,下边还有数十兄弟张着嘴等着呢。”匪首意味深长的说。
“我呸,做了****还想立牌坊?”唐风心里愤愤想到,脸上却也是笑容满面。“几位大爷的难处小的也完全知晓,看几位大爷各个身材魁梧,玉树临风的,根本也不像是土匪嘛,生活嘛,都会有各种的不如意,谁不想每天都美酒佳肴伺候着,闲暇时间去青楼里边找几个漂亮的姑娘,听听小曲,陶冶陶冶情操呢,哎,一句话,生活所迫啊!”唐风“无比痛心”的说道,眼泪在眼窝里边直转悠。
听到这话,三名土匪也是一愣,妈的,什么世道,干土匪也能让人同情,这买卖越来越好干了。
“嗯。”匪首赞许的点点头。“这所谓贼不走空,既然小兄弟如此上道,我们也别说这些弯弯绕了,按我们以前的规矩,都是杀了男人,抢了女人的,不过我看小兄弟你也是一个苦命之人,我们就更不忍心动手了,你还是自己把值钱的财物和金银细软交给我们,你好生回家过日子去吧。”黑脸匪首满含“同情心”说道。
“我呸,抢钱就是抢钱,说的尼玛好像做善事似的。”唐非心中想到。“几位大哥说的极是,不过小弟也是一个追求真理的人,所以还请几位大爷让我明白,打劫我的钱财的到底是何须人也。小弟虽然打小懦弱无能,但是也不是随便来一个人可以欺负的,若三位真的是强盗那则罢了,小弟甘心将身上所有的财务贡献出去,到时还烦请三位给小的出一个凭证,来个收据、发票什么的,证明小弟的钱财是被几位给掳了去了,还小弟一个清白,小弟也好交差。若三位并不是真正的劫匪,而是冒充劫匪,故意毁坏这金陵城劫匪的声誉,那小弟纵使死在此地,也要反抗到底,为这金陵的劫匪讨来其名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妈的,这小子是不是哪根筋出毛病了?说的什么,老子一句听不懂啊。”匪首心里想到,随机看了看周围的两个兄弟,那二人也是一头雾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