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青春校园>都市种子王>499.第494章 一群老吃货

这一盘大虾,惊艳四座,而江爸爸一起端上来的另一盘菜,就被大家忽略了。

唯一例外的是红仔。

他微微一动鼻尖,筷子迅速往那盘看似不太起眼的红烧猪蹄夹去。

一个一头尖尖的猪蹄尖,又称七里香,被夹到他自己的碗里,就着米饭,津津有味地啃起来。

大虾每人一只,这些江画的长辈叔伯公爷们,剥开虾壳,一口咬到略带些粉霞色的虾肉,顿时眼中一亮。

“鲜!太鲜了!”穿着黑夹克的大叔竖起大拇指,毫不吝惜夸奖,“前两年我去清河市威水区的海边鲜小酒楼吃饭,他们的活虾是从鱼排上现捞起来,虽然也是活蹦乱跳,但是滋味却相差老远。这么大一只海虾,却如此嫩脆,并且鲜甜浓厚,真是不错!”

其他人也大口咀嚼着自己的大虾,对黑夹克大叔的话连连点头,表示同意。

而黑夹克大叔吃饭的速度很快,转眼之间,三下五除二,手中半斤重的青虾,就被他啃得一干二净,他举起筷子,目标对准了红烧猪蹄。

“林曾,我是江画爸爸的堂哥,也是江画的伯伯,这是红烧猪蹄吧?给我们说道说道这道菜的妙处。”

“红烧猪蹄,是普通的做法,但是猪肉很特别。这种猪肉来自华国偏远的西南一个极为偏僻的小山村。那里的山林里有一种特殊植物……”

林曾将刘山告诉他的故事,转述出来,这些江画的长辈,对这个带点传奇色彩的故事,听得津津有味,有些人听到半途,立刻忍不住下筷子夹起一块品尝。

“肉糯,特别香。”一个坐在林曾对面的圆脸老者尝了一口红烧猪蹄,立刻被它的滋味征服。刚才海捕大虾,在这盘外观普通的红烧猪蹄之下,顿时成了曾经的记忆。

不到两分钟的功夫,这盘分量不少的红烧猪蹄,顿时被横扫一空。

两道硬菜下肚,在坐诸人,基本肚子已经有饱腹感了。

而江爸爸在此时,端上温好的酒水,给几位客人斟酒。

“来来来,都来尝一尝林曾带的酒酿。”

琥珀色的酒水,刚刚倒入杯中,一个话并不多的憨厚大叔,突然蹙眉,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怎么,老酒鬼,闻到好东西了?”江爸爸的堂哥,黑皮夹的大叔笑着问道。

江爸爸端出的温酒,正是刘山寄给林曾的刘五爷家传酿酒配方,放入馨香酒瓶草之后的佳酿。

多种配方,美妙融合,比林曾单一的水果酒,米酒,滋味更佳悠远,静心细嗅,就算普通人的鼻子,也能发现其中不同之处。

更别提和普通酒厂出品的商品酒相比了。

这位在众人口中,被称为老酒鬼的憨厚中年人,正是江凤镇有名的爱酒之人。

他为了喝酒,甚至连娶妻生子都不愿意。

目前年纪四十多岁,但是依然是个老光棍,终日慢斟细酌,品酒为乐。

他的本名如何,大家都不太记得了。同辈之人,喊一句老酒鬼,而后辈则称呼他酒叔。

除了喝酒自得其乐之外,酒叔还是村子里酿酒作坊的主人。他酿造蒸馏的高度酒,丝毫不逊色于上市场上那些高端的美酒。

能让这个终日和美酒打交道的酒鬼,露出如此表情,大家立刻明白此酒不是凡品。

他将杯子放在鼻尖旁,深深呼吸,闻了又闻,始终舍不得下口。

黑夹克大叔却不管不顾,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哇,好酒好酒!林曾,你不错,叔看好你!”黑夹克大叔吃了两盘菜,喝了一杯酒之后,就对林曾充满好感,一副仿佛如果自己有个女儿,就顺手塞给他的眼神。

“呵呵,你们喝,你们喝,我再去端下酒菜。”江爸爸乐呵呵地说道。谁也不知道,他自己在厨房里,偷偷喝了两杯这种酒香醉人的美酒。还是牙疼的江妈妈,看到偷酒喝的江爸爸,不忿阻止,他才控制住了自己肚子里的酒虫。

话说江爸爸平日也并非无酒不欢之人,还能被这壶香酒,迷得差点忘了场合,偷喝干净,那货真价实的老酒鬼,可真是全身心都投入到自己手上一杯让人久久不愿放手的酒酿身上。

林曾看众人对刘山送他的美酒好评如潮,也非常高兴,为他们介绍道:“这壶酒,也是来自于那个小山村,那位善于饲养山羊的刘五爷,祖传一手酿酒好手艺,这种就是他酿造,名为泡药酒。因为它的许多原料,都来自山林里的野生药材。”

这个有些土气的名字,却没有减少这些客人,对这种酒的兴趣。

老酒鬼闻够了酒香,终于恋恋不舍地小饮一口,顿时,他深深地被舌尖上的变化吸引。

“好!”

等大家开始吃第五盘菜,山药羊肉汤时,老酒鬼才惊起回神,猛一拍桌子,大喊一声,“此乃我生平第一美酒。”

这是老酒鬼想到的最好评价了。

“哈哈哈,老酒鬼,那你现在赶紧动筷子,”黑色夹克大叔爽声大笑,“你又会吃到生平第一美味的羊肉了。”

菜已过半,这些叔叔伯伯还有叔公叔爷们,对林曾的好感,是蹭蹭蹭的往上冒。

说话的语气,都变得更随意。

老酒鬼刚从泡药酒中回神,一脸懵逼地看着桌面多出的好几道菜,才发现自己因为沉浸品酒,竟然连新菜上来,都没发现。

而其他人,早就吃得红光满面。

这些江画的叔叔伯伯叔公叔爷,险些将江画父母交给他们的任务忘得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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