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浩回到寝室,立即遭到了室友惨无人道的虐待。因为他猜的没错,王镜和马文杰确实还没有吃,还在苦苦等待着他。
然而,他回来的晚也就罢了,王镜和马文杰为了食物,还是会原谅他的。可是,他居然忘了带、了带、带……
如此一来,王镜和马文杰哪里能忍,当即联手,对他实行非人道攻击。
这还不是关键,关键在他们的逼问之下,他暴露了自己为什么忘记带饭。
而得知原因的王镜,当即一拳轰在他的后背,并且大声叫道:“我尼玛,你个见色忘友的家伙,我打,我打,我打打打……”
“见色忘友的东西,我也打,我也打,我也打打打……”马文杰很配合,立即跑到另一边,抡起拳头就打。
钱浩不得不连连求饶,并且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否则这两个家伙还能玩的更起劲。
罢战之后,钱浩看着穿着大裤衩的王镜,听着他唱“就这样把你征服”,不禁说道:“老王,我准备去酒吧驻唱,要不你跟我一起?”
“噗,我尼玛,老王不会唱歌。”王镜好像很怕唱歌,连忙大声拒绝。
可是,钱浩就是认定他,引诱道:“老王啊,你可要想好了。”
“嗯,老王想的很好,绝对不会后悔。”王镜抖抖白花花的肚子,十分坚定的说道。
钱浩闻言,故意一叹,摇头说道:“那真是太可惜了,这首《征服》我都快写好,感觉好适合你唱的。对了,还有一首歌,才未成一半呢。”
似乎觉得说还不够,他居然拍着大腿,唱了起来。
“一步两步,一步两步,一步一步似爪牙
,似魔鬼的步伐。摩擦,摩擦,在这光滑的地板上……”
听到《征服》,王镜就已有点心动,再听到这首《我的滑板鞋》,他立即忍不住跳起来,并且跟着唱起来:“一步两步……”
不得不说,王镜这家伙很有音乐天赋,只听钱浩唱一遍,立即学的有模有样。
不,唱着唱着,他已经比钱浩唱的更魔性。
“啊啊,钱哥,浩哥,这首歌你一定要写出来啊啊啊!”唱了好几遍,他终于忍不住跳起来,激动的大声叫道。
然而,钱浩却不理会,只是遗憾的说道:“唉,你都不唱歌,我写出来也是浪费。算了算了,不写也罢。”
说着,他还转过身,打开电脑,装作要码字的样子。
王镜有种吐血的冲动,当即忍着悲痛,屈服的说道:“哥,你赢了,我跟你驻唱还不行嘛。哥啊,你就快告诉这首歌吧!”
“咳咳,不急不急,我还没写出来呢。”钱浩决定驻唱的时候,再把歌交给他,否则这没节操的,指不定明早就变卦。
搞定王镜,钱浩便开始码字。
现在距离上架越来越近,他必须快速且持久的码字,以存更多的稿子。
上架的时候,斗破大火是肯定的,订阅打赏什么的肯定也不会少。但是,跟倚剑斗还可以,跟霸主斗就难了。
斗破毕竟是新书,而他毕竟才刚刚火起来,其铁杆、死忠无论人数还是忠诚度,都没办法跟霸主相比。
一个大神,凭借有三点,除了书的质量,以及网站的支持,余下的就是铁杆粉丝了。
论书的质量,他自然不惧霸主,斗破虽然是小白文,但读者就是喜欢,现在就是红火。说实话,这是他唯一的凭借。因为无论是铁杆粉丝,还是网站的支持,他都不如霸主。
尽管他现在很火,但霸主毕竟是至尊,网站不可能为他放弃至尊。当然,网站也不会偏帮霸主,毕竟他的潜力很大。
正是因此,他想到一个办法,不是办法的办法——凭爆更,争取读者的支持!
这不是不可能,相对所有读者,铁杆粉丝还是少数。也就是说,很多读者只读书,不追作者,不是谁的粉丝。
如此一来,他凭借爆更,自然能获得这一批读者的支持。毕竟,他发个单章:月票多少多少,加更多少多少,并且上不封顶。读者们还不立即疯狂,纷纷投票换爆发。
之所以说不是办法的办法,是因为正常来说,一个作者如果没有大量存稿,是不可能上不封顶的爆发。
当然,这对钱浩来说不是问题,网文最难的一关,也就是创作,于他而言是不存在的。他只需要码字,不停的码字,把脑袋里的文字复制下来就行。
而他,码过三百万字,手速不算最快,可绝对算快。一天不停歇,除却睡觉吃饭,他花十六个小时,大概能码十六章。一章三千字,也就是说,一天四万八千字。
这手速,绝对恐怖。当然,以前他没这手速,现在因为不需要创作,所以才码的这么快。
钱浩将这一切想的很清楚,因此接下来的几天,他都疯狂的码字,算是提前进入状态。
因为,他已决定,十月将是疯狂的十月,他要用爆更为自己创造一个奇迹。
本来,他还担心要回去看外公,不得不耽误几天。但是,他父亲打电话过来,告诉他手术很成功,叫他不要担心。另外,还开玩笑的说养病也要钱,叫他十一专心赚钱,不必回来,等寒假再回来。
父亲是开玩笑的,但他却认真对待,因为要赚钱养家,让父母不再那么劳累,也让外公能好好养病。
老人的病,不能治,只能养;老人的命,不看天,就看钱。
于是,为了钱,为了面子,也为了屠神证道,钱浩全神贯注的码起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