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是在这种场景下,这两个人的眼里仍然射出绿油油的光芒,就像是几年没有吃过肉的饥饿的狼群一样。
老实说,我很想直接把他们弄死,但如果真的这么干了,恐怕乾卡将军就要对我们下全国通缉令了,我脑海里飞快的思索。如今离开,那就等于是畏罪潜逃了,乾卡将军知道我们杀了他的人,一定会报复我们的,他拥有的可是一支军队。我们能跑到哪里去?
所以这条路绝对是行不通的,那么,就只有一个选择了。
我眼神冰冷,说道:“好,我不杀你们,你们给我带路,我们去见乾卡将军。”
一行人连连点头,爬起来谄媚的看着我们,主动将自己的枪械上交,然后屁颠屁颠的走在前面。
领头的黑人叫做乌索,按照他的话来说,乾卡将军的营地,或者说莫萨利国的都城,就在前边十公里左右。
因为没有了车,所以我们行走的很艰难,身体不是很好的乐薇早就坚持不住了,我想要背她,却被她拒绝,咬着牙仍然跟着队伍,从头到尾都没有落后过。
萨姆哈注意到这一幕,眼里闪过异样的神色,我明显能够感受到,他对于乐薇的那种轻视似乎消散了许多,终于有接纳她成为自己人的意思了。
在距离营地还有两公里的地方,我们看到路上堆砌的一堆白骨,准确来说,是用骷髅头累积成的人头塔!
乌索得意洋洋的说道:“这是将军抓回来的试图逃跑的奴隶,砍下他们的头颅垒成人头塔,这样就再也没有人敢逃跑了!”
我嘴唇动了动,没有说话,果然,这是一个没有文明的地方。
一公里左右,我们就已经遇到了巡逻兵,十几个人一队,个头参差不齐,有好多人,明显还带着稚嫩之色,最多十三四岁的模样,这是实实在在的童子军!
穷兵黩武!
我下了个定义,继续向前,一队士兵走了过来,将我们围了起来,他们举着枪,瞄着我们的脑袋。
其中有人用土语喊话;“放下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