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三章用电影征服美国人(下)
林宇猜得不错,迈克尔克莱顿的确还正在写《侏罗纪公园》,已经写了约有十余万字。而他之所以如此清楚恐鳄和普鲁斯鳄,则是因为当初他也考虑过,要不要以鳄鱼为主角。虽然说这两种远古时期的巨型鳄,并不是现代鳄鱼的始祖,而只能说是它们的近亲,但是与远古的恐龙相比起来,能够有个参照物的巨鳄似乎更容易被观众所想象。
“但是经我反复的考虑,我觉的似乎主角采用远古的恐龙,似乎更会吸引大家的眼球。而且远古时期的恐龙种类繁多,在中可选择的余地会更大。当然了。我个人认为,很多人在小时候都肯定去过古生物博物馆,而其中的那些恐龙化石。尤其是霸王龙。肯定都给予了他们永生难忘的印象,对于这些生物为主角的,他们会更感兴趣。而且我也认为。从日后电影的角度来说。陆地的追杀,肯定会比水中更激烈、凶险,也肯定会更吸引人。所以我决定还是克隆恐龙”。
迈克尔克莱顿此时心中的惊诧可以说简直是难以言表,若不是他此时已是个久历风雨的马上就年过半百的老人,恐怕早已经惊叫了出来。林宇的这一番分析可以说与他当初的想法不谋而合。他之所以选择了恐龙而否则了远古巨鳄,可以说也是基于这些原因。
“难道说他看过我的提纲?”迈克尔克莱顿心中暗道。不过他随即又否定了这个想法。关于新书。他没有和任何人提起过。而全无论是提纲还是已经写出来的那十万余字。他没有让任何人看到过。林宇。一个华夏的少年。更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那么林,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打算让书中的人物如何取得恐龙的细胞?”迈克尔克莱顿郑重其事地问道。这个是书中的关键所在,如果说不能合情合理地让读者认可这个理由,那么整个故事的合理性,无疑就逊色了数分。
林宇耸耸肩道:“科学是无所不在的,这不是很多人一直都在宣传的理论吗,也许那些科学家们可以从恐龙的化石中提取到呢?不过。我倒是想过一个理由。远古时期,地球的表面上遍布了大面积的森林。而这些树木在盛夏时节,被艳阳照射。很多都会流淌树脂,而这些树脂里,又常常会现当时的一些小生物,我们管这种东西叫琥珀。我就想。如今的世界上有蚊子这种吸血生物的存在,那么远古时期,也应当有类似的生物,或者说就是蚊子存在。我们可以想像这样的一个场景,在远古的酷暑时节,中午火辣辣的阳光令那些恐龙们一个个都潜伏在了树荫和水源边,等待着一天里最难熬的时间过去。一只利嘴的蚊子,刚网从一头恐龙的鼻头处飞起,在那里,它网饱餐了一顿。蚊子随意地飞着。最终选择了一处大树下的草地做为了自己的歇脚地。可惜就在它刚才落稳了脚跟的时候。一滴树脂从空中落了下来,将它包在了其中。它拼命地挣扎,但是没等到它脱身,又是数滴树脂落下,将它彻底地包在了其中。并最终落到了的面上。时光流逝,这里生着天翻地覆的变化,沧海变为桑田,它就那么一直静静地躺在地下直到某一天,被人偶然间所现。您说。它肚子里的那些还未来得及消化的血液,能不能从中抽取出克隆恐龙所需要的细胞?”
随着林宇绘声绘色的描述。迈克尔克莱顿已经吃惊地张大了嘴。
如果说这个时候,林宇站到了他的面前,肯定能够看到他的后槽牙。这一幕与他所想的大致相同,而且更为细致,简直就像是电影里的情节一般。他突然想起来了。刚才自己所看的那些东西里,似乎还有三部在香港票房可观的电影剧本是出自他的手。显然。这位八成是以心目中的电影情节来描述这一过程。
林宇继续说着,迈克尔克莱顿越听越是惊诧,两人的思路在大体上保持了一致,这当然是肯定的,林宇前世里不但看过电影,还读过《侏罗纪公园》的译本。但是在细节的处理上,林宇却与他有所不同。而且明显有着向电影剧本靠拢的倾向。最重要的一点,林宇所说的这个故事,却是比他的提纲要长。迈克尔克莱顿大概地估算了一下,能多出两本的量来。
滔滔不绝的林宇终于说完了自己的思路,书房里静了下来。
迈克尔克莱顿抱着脑袋,胳膊支在了书桌上陷入了沉思。林宇倒也不打扰他,只是静静地等候着。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他已经底牌尽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结果,那就要看迈克尔克莱顿的选择了。
良久,迈克尔克莱顿这才抬起头来,直视着林宇的双眼道:“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放弃亲自执笔这个故事,我想以你的能力和实力组意思写好这部作品,我想你的公司里也不缺乏人才的。但是现在你坚持让我来执笔这个故事的话,那么你就必须在书上共同署名!否则的话一切免谈!我宁肯彻底地放弃这部作品!”
迈克尔克莱顿的心理可以说很矛盾,虽然说他已经着笔将这个创意化为了文字,但是当他听到了林宇这个比他的提纲更完整更细腻,甚至于在某些地林比他考虑地还周全的故事后,他不禁有一种撕掉自己作品的冲动。也许如林宇所说的那//最快文字更新--无广告//样,他并不擅长于写以高科技领域为背景的;也许如他所说的那样,为个让这个创意,这个题材更深入人心,获得更多人的认可,自己来执笔更为恰当!
虽然说,林宇只要求能够在序言中提及到自己就行,但是他终究是迈克尔克莱顿,美国鼎鼎大名的作家,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