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通常玩十几分钟,就又睡过去,带着一点都不累,只是这半月从香港到北城,再回县城,这样折腾下来,我身体也有些吃不消了。

抱着孩子站在台阶上,来往拥挤的人根本不顾我怀里抱着孩子,行色匆匆,我拿手护着孩子慢慢下台阶,我的目光在那一伙拉客的司机堆里瞥了一眼,我一边看路,一边护着孩子,本来是匆匆一瞥,可这一瞥,让我相信了一种叫缘分的东西。

在人堆里,一个跛脚的男人,穿着白色的t恤,黑色的休闲裤,微微弯着腰,脸上带着笑意,对着从车站出来的人询问他们是否坐车。

我站在原地,看着他对着一个个从他身边匆匆而过的人询问,但人们看着他跛着脚,都不愿坐他的车,在这一群司机里面,他显然是处于弱势的。

三年未见,没想到我们会在这样的情况下相遇。

我悄然的走过去,笑问道:“师傅,我想去附近的酒店,能坐你的车吗?”

“当然……”可以。

伍逸的话还没说完,当他抬头看见我时,眼里是说不出的惊讶,愣了好几秒,为了确定是不是看花眼了,他还揉了揉眼睛,再看,等确定是我的时候,他有些激动的说:“若……若若,你怎么回来了?这孩子……”

他看见我怀里的孩子,似有千言万语,又似一下子都明白了。

“想回来,就回来喽,难道你还不欢迎?”

“欢迎欢迎,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伍逸一面说着,一面连忙接过我背上的东西,我抱着孩子坐上了他的出租车,路上伍逸问了我一些情况,我简单的说了说,之后我问他怎么开出租车了,这些年跟叶衫过的好吗?

提到叶衫,伍逸眼底划过一抹沉痛,他当时没有跟我说叶衫的事,而是说他现在不仅在开出租车,还开了一家宾馆,他的父亲已经退了下来,老两口拿出这些年的积蓄,给伍逸做生意,以他的身体状况,做其它生意也不行,最后就选择了开宾馆,顺便也跑跑车,拉拉人。

看着伍逸没有因为跛脚而堕落,反而对生活积极向上,心里有安慰,也有愧疚。

伍逸本来是要让我去他家的,我坚持住宾馆,现在我带个孩子,不想给他添麻烦,伍逸拗不过我,只得让我住进了他开的宾馆。

我住他开的宾馆,自然是不花钱,伍逸给我安排的是最好的房间,一切妥帖之后,回到房间,是那种有客厅,有卧室的,我将孩子放到卧室床上,刚松手,孩子就醒了,之后我只能让伍逸先出去,自己先给孩子喂奶,也幸亏我这奶水足,不然这一路喂奶粉,我还真应付不过来。

伍逸挠了挠头,笑了笑,就出去了,小家伙现在已经渐渐长开,皮肤也慢慢的水嫩起来,都说吃母乳的孩子身体好,这半月随着我飞来飞去,一点毛病也没出。

随着孩子长开,那眉眼更是像极了陆杰铭,乌溜溜的眼珠子吃着奶水还不忘到处转悠,小手小脚挥的欢快得很。

看着孩子,这一路的辛苦,都觉得值得。

回北城的时候,我去见过江夏,之前她为我担心坏了,见到我平安,也松了一口气,不过见到我一个人抱着孩子,之前检查明明是女儿,这一下变成了儿子,江夏难免多问了几句,对于江夏,我没什么可瞒的,自然是一五一十的说,听完之后,江夏当时气愤极了,萧凌在一旁给她倒水顺气,不停的让她别激动别激动,小心着肚子里的闺女。

允儿见自己预定的媳妇变成了弟弟,那小脸也是拉的老长,伸着小脑袋瞄了一眼之后,连看也不看了,那臭小子,想着不由得的摇头失笑,对着怀里的孩子笑说:“儿子,给老娘争口气,以后把萧家那闺女给我娶过来。”

小家伙一听娶媳妇,冲我手舞足蹈的笑,我翻了个白眼:“跟你老子真是一个德行,提到女人就乐。”

我这一说小家伙笑的更欢了,咯咯的笑声,让我的心都融化了。

一想到当年我是敢拎着菜刀砍人的黎若,而现在是喂孩子奶水的母亲,想想,忍不住发笑,忍不住怅然。

当时江夏问我小家伙的名字,我没给孩子取名,只取了一个小名,叫团团,团圆的意思,或许我是在等着他取吧,或许我心里还在等着他,一家三口团圆。

有时我想笑自己,走的决绝,最后又忍不住惦记。

喂好孩子之后,陪小家伙玩了一会儿,就睡着了,而这时伍逸正好买了晚饭回来,在车上,飞机上,也都没怎么吃,喂了孩子之后,还真是饿了。

“快来吃吧,我看你才生了孩子不久,就买了些清淡点的。”伍逸瘸着脚一点一点的朝沙发走,我看着不由得鼻子一酸,那种酸涩从心底冒出,一下子扩散到眼眶,眼角随即就湿润了,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是为了我才变成这样的,而我误会了他这么多年,甚至是将他亲手送入监狱。

伍逸见我站着没动,眼圈还红了,顿时慌了,跟个傻大个似的挠了挠头,手足无措的说:“若若,你别哭啊,不喜欢吃那我再重新去买。”

“对不起,对不起。”听他这样说,我眼泪流的更厉害。

伍逸慌急的扯了纸巾过来,因为心急,腿绊到沙发上,差点摔了一跤,那慌乱的样子,让我内心更为愧疚,他说:“若若,对不起什么啊,你不喜欢吃,我这就去买,买你最喜欢吃的糖醋排骨,别哭,这坐月子的女人,不能哭。”

伍逸永远


状态提示:第71章:--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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