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尖抵在孙诩胸膛的瞬间,阿狸的腕子被他扣住:“傻姑娘,你不必救我,也无需杀我。”
她救不走他,但能杀了他,给他解脱。可他不能顺她,杀他,亦是连累了她。
从她走进这牢房的瞬间,她就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找琅琊王府的人回来救他,要么亲手杀了他。
她的性子,决定了她只会做这两个选择。
救他,是与东吴乱臣串通谋反,杀他,亦可以说成是杀人灭口。
无论是哪一个决定,她都没有任何好处,卫澜川则作壁上观,隔岸观火。
司马元说得没错,阿狸不适合做皇帝,她太重感情,往往被情所累。
她的本性就是这样柔软。
妇人之仁,可欺之害之。
南北世族的矛盾,积怨已深。九胡乱晋,永嘉之乱,十万晋军灭于平城,胡人入京师,大肆屠杀汉人,汉族政权第一次被外族推翻。这之后,司马元虽带着北方豪族衣冠南渡,可心中依旧对南方世家很不满。她认为自己被迫南迁,和在战争中,江南的世家勤王不力,对京师不作有效援助大有关系。
晋迁江左之后,不设丞相,政事操于中书监以及中书令手中。再看如今的中书监,乃是北地豪族出身的卫澜川,而中书令则是陈郡谢翡。不仅他们二人,朝中三品之上,没有一个是吴地世族,而扬州刺史,荆州刺史等重要的要塞官位,吴人亦是无法染指。
孙诩作为东吴后代,自然在政治生活上受到极大压抑。他本密谋举事,却被亲叔告密。他大可逃走,可在走之前,他还想再看阿狸一眼。为了这一眼,他赔上了双眼。
孙诩握着阿狸的腕子,把刀刃移上他的脸颊:“阿狸,师父的胡子有些长了,你且修理一下。”
阿狸抹了抹眼泪,她现在根本不知道如何做,只能顺着他的意,跪坐在他身前,小心翼翼地动起刀来。可就算她再怎么稳定心神,还是会慌,此情此景,哪里是可以悠闲地剃胡须的时候。心乱,手颤,孙诩的脸上便出了血痕。
他拢了拢黑发,笑道:“阿狸,你说我与王家七郎比起来,谁更好看?”
王家七郎,便是大司马王音的小儿子王嘉。
若说昙醒之是寒门传奇,王嘉便是一个中规中矩的世家贵公子。
中规中矩的美姿容。
中规中矩的好学问。
中规中矩的硬背景。
乌衣年少,芝兰秀发。
可惜,天妒英才,他有后天不足之症,身子很弱。算是朝中病弱美男子的代表。
用阿狸的话来说,他是一个闪耀到让人心疼的美男子。
这位美男子,便是女帝司马妩的未婚夫。
阿狸哭着笑:“什么美男子到师父面前也要碎成渣渣。”
孙诩将她揽在怀里,抚摸着那一头青丝。
自从发现对她有了格外的心意之后,孙诩就不敢与她有身体上的接触。这还是她长大之后,第一次抱她,大概也是最后一次了。
他的眼中是杏花春水,能融化最寒冷的坚冰。
虽然最开始接近她,的确是别有企图。她是大晋皇女,虽然不太受宠,但接近她就等于接近晋国的权力核心。弄好了的话,他的复国大业可以少奋斗个二三十年也说不定。可是渐渐的,他开始舍不得了。
为了复吴,他可以放弃自由,尊严,亲人,为了她,他可以放弃复吴。
喜欢她,就不能毁掉她最重要的东西。
三年前,他有意离开她。
只是离开之后,愈发想念。
每每夜深人静,躺在床上,他总会想到她。
可他不能告诉她。
师徒相恋,本就不被世人所容。这龃龉的心思,他哪敢让她知晓。
最后,极端压抑之下他只能选择毁灭。
毁灭自己。
世人都说,傻子才做傻事,可聪明人犯起傻来,往往更是不可理喻,愚不可及。
紫姬说,这次举事只有三分成功的可能。
他说:“好。”
他做好了必死的准备。
许久之后,孙诩终于狠下心来,推她出怀:“阿狸,你救不了我,但有一个人可以。”
“谁!”只要能救师父,就算是西天佛祖,她也要拜他来。
孙诩拿过阿狸手中匕首,刀影一闪,他的大腿上业已被划开一道口子,鲜血淋漓。他脸色不变地从血肉之中取出一颗金珠,用衣摆擦干净:“阿狸,这金珠里有一道密函,你拿着它去找王嘉。”
***
阿狸走后,孙诩在窗口站了许久。
巴掌大的小窗,用铁条栅得密实。透过小窗能看到一望无际的梅林,白雪覆红梅,人间极致的美丽。
夜风清凉,携香而来。
孙诩腿上的伤口虽然已被阿狸绑上了帕子,但他这么一起身,还是崩裂了伤口,鲜血浸透了丝帕。他不知疼一样,脸上是脉脉温情,剪水双瞳悠悠地凝望着窗外的红梅,千树万树红得鲜艳,只有一棵枯死在其中。
过了好半响,孙诩转身走到牢门口,抬手用镣铐敲了敲铁栏。
片刻之后,方才门外的两个侍卫便走了进来,他们身上哪里还有被阿狸伤到的痕迹,分明就是好好的。
孙诩舒了一口气:“叫卫澜川过来吧,就说我答应他了。”
***
王嘉,字灿若,是大司马王音的小儿子,琅琊王氏这一代最杰出的明珠。
他可称为是十分完美的贵族后裔,除了身体不好外,人们根本挑不出他半点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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