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过转移阵地,半个小时之后三人才终于得出了结论,原来这不过是闹了个大乌龙!
凌煜只是热心地想要给自己饭店和家乡打广告,给游客留下好印象。
而这却被林妙怡误会为狼狈为奸专门坑外地游客的钱。
后来插一脚进来的陈兰,不过是想媳妇想疯了,见到一个美女和自己儿子一起吃饭就以为他们是那种关系。
三人纠结清楚之后,都是尴尬不已。
可不是嘛,你说吃个饭而已,都能弄出这么大一个乌龙。
只不过最后凌煜和林妙怡都对此事不再提起,免得尴尬。
可陈兰就不一样了,她还大大咧咧地说道,“刚认识又怎么了,现在可以再熟悉熟悉,妙怡啊,你看要不留个联系方式,以后来了咱们镇记得找我,阿姨给你做好吃的。”
陈兰面不改色,比男人追女孩还要专业,问个联系方式呗,你还整个这么体面的理由。
凌煜也只能自愧不如。
林妙怡也不好拒绝,便把联系方式给了凌煜,至于为什么是给凌煜……陈兰表示自己没有手机,让儿子先存着。
母子齐上阵,三分钟女神到手的节奏啊!
末了,陈兰还准备让凌煜带着林妙怡去镇上好玩的地方溜达溜达,林妙怡不好意思再多吃,便表示要回去了。
临走的时候陈兰还不忘说道,“妙怡啊,什么时候想来就来,小煜有空得很,记得经常来玩啊。”
林妙怡感觉浑身不自在,落荒而逃……
凌煜哭笑不得,最后更让他差点儿吐血的是,陈兰责怪他道,“臭小子,你看人家那身材,看看人家那脸蛋,还有那大屁/股,好生养,这么好的女孩你不追,你心里想什么的?”
“……”
嗯,好生养……
凌煜回去狼吞虎咽地饱饱地吃了一顿饭,被折腾地,都两点钟了,还没吃饭,加上消耗太大,他早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了。
吃完饭后他则是在饭店帮忙了一会儿,晚上的时候饭店里却来了两位很熟悉的,凌煜已经和他们打过交道的人。
这两位自然是警察了,一位比较年轻的是杨华,另一位比较年长的是张从。
这两人,在上次凌平脚受伤的时候和凌煜接触过,今天早上他们可能出去办公了所以在派出所也没看到他们。
“两位这么巧啊,吃点什么?”凌煜对他们也不是很熟悉,朋友又谈不上,只不过看在他们是警察的份儿上才去打招呼的。
杨华一抬头,看到了凌煜,“凌煜啊,先来碗粥吧,又饿又渴的,不想吃饭。”
张从也同样的要求,凌煜让一个服务员去下了单,他则是坐下来说道,“对了,那条疯狗怎么样了?有没有消息?”
话说到现在都十天八天了,关于那条疯狗的事儿也没有个交代,凌煜都怀疑这些警察是不是偷懒不办事儿。
杨华摇摇头,很无奈道,“别提了,我们刚去追着那条狗,狗没抓到,咱们却累成狗了!”
杨华和张从都是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在这六月天,他们的衣服后背都有些汗水了。
凌煜奇怪道,“一条狗有这么厉害吗?追了这么久也没抓到啊?就算没抓到,你们不是有枪吗?一枪打死不就行了。”
虽然有点暴力,但是疯狗毕竟是疯狗了,不打死也不行,你总不能说为了爱狗而让它随意伤人吧?
何况这样一条疯狗,估计它活着也痛苦,不如早点投胎去。
张从说道,“年轻人,真有这么容易我们就不会累成狗了,疯狗真特么的不是狗,我们的警犬都不是对手,它的速度太快了,哪怕被我们的警犬追上,咱们的警犬也只有被打的份儿。”
“就是,你说一枪打死?咱们都已经浪费了好几个弹夹了,还是没打到,它的速度太快了,而且还坚持得特别久。”
杨华也吐槽着。狗跑得比人快暂且不说,人累了狗还特么的能继续跑,这让人怎么追啊?
你又不能轮换着一批人去追,因为那条狗专门选择大山,不走大路,等一批人累了换另一批人的话,他们不也跑了这么远。
凌煜托着下巴,看他们说的好像真的下了不少功夫,但是……一条狗怎么就这么厉害了?真是奇了怪了!
一会儿,热气腾腾的粥上来了,两个警察好像三天没进食一样狼吞虎咽。
杨华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忽然说道,“诶,对了,凌煜,听说今天早上你见义勇为了一次啊,自行车比摩托车还要快?厉害呀!”
这事儿整个派出所都知道了的,杨华出去干活也都听说了。
“咦,凌煜,帮个忙怎么样?”杨华只是闲着蛋疼扯谈,张从却想到了什么,恍然大悟地咦了一声。
“帮忙?我能帮什么忙啊?”凌煜说道,有事情你们不想自己动手,还让我一个平民小百姓帮忙?
“能!当然能了!”张从急忙道,你能把自行车开到了五十公里的时速,就凭你这本事,很多人都不如你啊!这是需要多大的脚力,多大的臂力控制啊?
张从接着道,“我想请你帮忙追那条疯狗,怎么样?”
啊?让我帮你追疯狗?
凌煜若有所思地瞥了两眼张从,原来他打这个主意。
不过凌煜想一想,那条疯狗伤了自己父亲,如今一群警察却连疯狗的影子都没看到,真要等他们去抓或者打死那条疯狗,估计要等到牛年马月了!
既然如此,那就亲自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