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半夜亓墨带她出去吃了火锅,所以早晨的时候,尚小武看着面前白粥和咸菜打哈欠,怎么也提不起食欲。
“我早上刚给红薯洗了个澡,吃饱了就去和他玩吧!”亓墨端过她的碗,还是不放心地瞟了一眼同样无聊趴在地上的红薯,“不许碰猫砂!猫便里寄生虫最多了!”
尚小武抱起红薯闻了闻,不解道:“你早上不是清理过猫砂了么?红薯的毛软乎乎,还香香的。”
喵~
脖子被猫毛蹭得痒痒的,尚小武玩心大起,抱着红薯上了楼:“你说我更香?哎呦,红薯嘴怎么这么甜?一会儿给我喂你喜欢的黄花鱼……”
看着趴在尚小武肩膀上的黑猫的小眼神好像在挑衅自己,亓墨忍不住吃醋,干了一碗米粥,向身边的尚文抱怨:“跟一只猫比跟我还亲呢……”
“因为没喂你黄花鱼?”
尚文见亓墨脸色一红,宽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行啦!我这妹妹从小就和这猫亲,这还好不少呢!以前去厕所都恨不得抱着,自言自语的,也不知道真的能听懂猫话还是怎么的……”
记忆太过久远都有些模糊了,尚文用胳膊碰了碰身边的珊珊:“哎,她小学上学是不是还偷偷里带着去了好长时间呢?”
“可不是嘛!”
珊珊咽下嘴里的茶叶蛋,又剥了个茶叶蛋递给尚文,“本来啊,那里睡觉,也没什么,可是后来把她同桌男同学给挠了,就瞒不住了。男同学家长找到学校来,这才闹大了……小武被咱妈好一顿训,从那以后她才不敢带猫去学校了……要我说啊,那男同桌也是活该,没事儿闲得戳猫眼睛,不挠他挠谁!不过别说,红薯长得虽然不是很好看,不过真好像能听懂人话似的,虽然偶尔出去浪,几天都不见着影儿,但总是能回家……”
尚文接过茶叶蛋咬了一口不解反问:“你当时大小武两届呢,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嗨,那男同桌后来换了座位,还分了班,就在我班隔壁。他知道我和小武关系好,还托我给小武带过一封情书呢!”
“什么?!”
一听说又有情敌了,亓墨呛了一口米粥:“小学生一天天不学习!还情书……他现在人呢?”
“现在啊……”珊珊抓起一个豆包想了想,“啊,那小子家里好像挺有钱的,当初贿赂我好多瑞典巧克力呢!不过他小学没毕业,家里就移民了……是美国还是加拿大来着……”
得知情敌不在,亓墨暂时松了口气,对付陆瑜一个,他已经很堵心了,可不想再多出来一个。
“妹夫啊,这种事情你不用担心,我那妹妹除了懒点馋点,反应迟钝点,大问题上还是不会犯错误的。别看她整天嘻嘻哈哈的,小丫头可记仇了,现在还记得我小时候贪玩差点把她丢了,去哪都看地图,再也不信我带路……”
说着说着尚文也有点心酸,拍着亓墨摇头,“小丫头和猫一起长大,脾气也和猫一样,吃软不吃硬,你得宠着,好吃好喝地哄……谁让你惹上了……凑合过吧!”
珊珊撇嘴,拉过尚文:“得啦,亓墨就差个台儿把小武供起来了,你这当哥哥整天乱操心!”
楼上。
尚小武正在向红薯炫耀自己得来的宝贝:
“看,红薯!这就是冥王送给我的夜明珠!据说人死了以后只要嘴里含着它,就可以让尸体千年不腐烂哦!这可比福尔马林好用多了!天然无异味……等我生完孩子,正式当上法医那一天,一定要试一试!”
红薯点头嗅了嗅,伸出粉舌舔了舔,然后一低头,将玻璃珠一般大小的珠子吞进了肚。
“啊红薯!快点吐出来!不要咽下去啊!!!”尚小武生怕红薯被噎死,忙掰开猫嘴,嘴里却什么都没有了。
楼下正在洗碗的阿墨忽然听见楼上一声惨叫,随即是噔噔噔跑下楼的脚步声,便知道自己媳妇又闯祸了,冲干净手上的泡沫,一出厨房门,就看见小武急得满头大汗拎着红薯两条后腿倒控,一见到自己就冲上来:“阿墨!红薯把夜明珠……啊,玻璃弹珠吃掉了!快点带它去宠物医院啊!再晚了它,它就要死了……”
亓墨摘掉了围裙,接过黑猫的时候,总觉得这老猫是在成心地给他找麻烦。矍铄的绿眼睛眯成缝,淡定自若地看着他,好像在说:小子,好好伺候爷!
“我带它去医院。”
小武不放心地跟在亓墨身后:“我也去!”
亓墨拍了拍小武的肩膀,“不是要在家帮你嫂子选喜帖吗?再说了,宠物店更不干净……别担心了,没事的,我一个人还能快一些。”
“那……”尚小武担心地摸了摸红薯的头,“你一定要把玻璃珠也带回来啊!那个非常重要……对我有特殊的意义!”
亓墨看起来略有不悦,还是点了点头,带着红薯去医院了。
本来打算当天回家的,可是因为红薯吃了能救命的夜明珠,尚小武也没办法离开了。亓墨带红薯去了宠物医院,拍了片子,大夫说,这个最好等红薯自然拉出来……考虑到红薯的高寿,如果用泻药,怕会伤身体的……
于是托红薯的福,尚小武又在娘家待了两天。这两天她跟在红薯屁股后头,看看它有没有把夜明珠拉出来。
这可是救命的东西,要是法宝没了,面对鬼,她还真有点发怵。
最辛苦的还是亓墨。因为怕怀孕的媳妇接触猫便会感染弓形虫,亓墨每两个小时都会检查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