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温欢赶完了今天最后一个场, 总算是能忙里偷闲伸了个懒腰, 收拾收拾东西打算开车回a市了。

“温欢, 最近效率很高啊。”代言投资人满意地打量了一下成品,从沙发上起身,对沈温欢道:“真是难为你这段时间这么累,还能保持如此之高的工作效率了。”

赞赏是真心的,话也都是实话。

沈温欢闻言,哑然失笑,对他道:“还好吧,毕竟新人总要多努力些, 才能争取到更多的机会。”

“难道不是为了蒋远昭吗?”投资人笑了,“你们俩啊,现在是越来越般配了。”

沈温欢顿了顿,她并没有立刻回答, 只看着慢悠悠去取车的林婧,望着天边那残留的几分晕染,她不禁回想起, 蒋远昭方才那句话——

“世人皆爱你认真的样子, 尤其是我。”

于她来说, “尤其”是他,真是太好了。

沈温欢念此,唇角微弯, 眸中突然温柔成了一滩软水, 她轻声道:“是啊, 我就是为了追赶上他的步伐,等到有一天,能让别人认为我们是般配的。”

幸好她遇见他后便很幸运,这个愿望,很快就要实现。

“不过努力归努力,身体才是本钱!”投资人拍拍她肩膀,对她比了个拇指,随即笑着指了指不远处,道:“赶紧回去休息吧,《青史》是个好机会,加油!”

沈温欢顺着他指尖所向望过去,却见是林婧不知何时将车取来了,停在不远处等着她。

“好的,谢谢啦。”她对他笑了笑,随即便摆了摆手:“我先走了,再见。”

话音未落,沈温欢便脚步轻快地走向了林婧的车,准备回去。

上了车,沈温欢搓了搓有些发冷的手,不急不慢地喝了口热水暖暖身子。

林婧见她上车了,便拧上车钥匙启动车辆,锁上了车门,侧首问沈温欢:“我们去哪?”

现在时辰不早了,从c市回a市大概两小时车程,等到目的地都得晚上七八点了。

林婧是想直接回当地宾馆先住一晚的,然而还是要询问一下沈温欢意下如何。

沈温欢想都没想,便道:“回家。”

林婧闻言微怔,突然定定望着沈温欢,眸色复杂。

回家。

这两个字本是平淡无奇,然而放在沈温欢口中道出,却让林婧欣慰得都要留下泪来。

终于有这么一天了。

沈温欢终于,有一个家了。

“怎么看着我?”沈温欢有些纳闷,摸了摸脸颊,还以为是自己的形象出了问题。

“没什么,只是突然有些感慨。”林婧笑着摇摇头,眸中的欣慰却是发自肺腑的,她踩下油门,踏上了回a市的路,“我记得你已经很久没有提到过‘家’这个字了,而且,你也曾经很厌恶a市这个地方。”

沈温欢似乎也才反应过来,她背靠在座椅上,唇角笑意幸福娴然。

是啊,她终于有家了。

自己孤身一人了十余年,终于得以找到一所归处,在劳累时有了栖息的机会。

“其实,我现在也不喜欢a市。”沈温欢淡声开口,语气清浅地陈述着:“a市很残酷,竞争力大,人口多,车水马龙,人们每天都在忙碌,嘈杂且让人麻木。”

林婧想反驳,然而却发现她说的似乎都是事实。

“但是,这不代表一切。”只是下一瞬,沈温欢便唇角微弯,眸中是粲然温柔,她指尖搭在温热的杯壁,笑意盈盈道:

“我爱的人在这个城市,即便它再残酷,再使人麻木,它都是我的家,都是我唯一的栖息之地。”

话音未落,林婧握着方向盘的手顿了顿,半晌,她哑然失笑。

太好了。

沈温欢能遇见蒋远昭,真是太好了。

*

沈温欢被送到家门口,林婧便离开了。

迎着昏暗灯光,她走在石子小道上,脚步轻快。

走到大门口,沈温欢却发现,蒋远昭正站在门前,靠墙抱胸而立,垂眸盯着某处,似乎正在等待什么。

听到那熟悉的脚步声,他缓缓抬首,对沈温欢唇角微弯,随即便正了身子,伸出手对她敞开怀抱——

“亲爱的,欢迎回家。”

细碎的星光温柔倾洒,他站在灯火阑珊处,等待着深夜归家的爱人,眉眼精致英俊,在光辉晕染下柔和不已。

沈温欢当即便扑入他怀中,笑嘻嘻地蹭蹭他胸口,汲取到那最正好的温暖。

“我回来啦。”

寿司慢悠悠走过来,温顺地蹭了蹭沈温欢的腿。

“还没吃晚饭吧,正好我回来没多久,刚刚做好饭。”蒋远昭将她揽在怀中,带着寿司进了房间。

沈温欢有些忍俊不禁,戳戳他,“你怎么跟贤妻良母似的?”

“谁让你现在比我还忙呢,肯定要多犒劳你。”蒋远昭失笑,轻点了点她鼻尖,几分微凉。

她哼了声,却是尾音含笑,进屋后换了鞋,便嗅到了饭菜的香味,轻轻快快地小跑到餐桌前,却发现美味佳肴之外,还有**酒。

哦豁。

“这还庆功呢?”她坐到位子上,晃了晃酒**,对蒋远昭挑眉:“真是万事俱备了,今晚就拼个酒?”

“如果你有这个自信的话。”蒋远昭唇角微弯,也不急不慢地落座,拿过酒杯,先满上一杯递给她。

紧接着,他便又倒了一杯作为自己的,与她酒杯相碰,道了句“恭喜走红”,便一饮而尽。

这是开头就给了个下马威啊?

沈温欢失笑,却也是不甘示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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