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恢复,按事先说好的,白细细被封翊带到了‘四巷’吃灌汤包。
刚吃一个,白细细就漫不经心的开口了,“翊,我们分手吧。”
“咳咳——”封翊被刚咬进嘴里的灌汤包给呛的猛咳。
白细细抽了张纸巾递给他。
封翊赶紧擦了擦嘴,顶着咳红的脸,幽怨道:“细细,你伤我心了。”
白细细内疚,“对不起。”
“没什么对不起的,分就分吧,没事。”封翊倒是大方,“以后,我们还是朋友吗?”
“嗯。”
封翊盯看她半晌,才说:“细细,我真的很好奇,你要跟我分手的原因。”
白细细直言不讳:“只因我发现了一个人的无可替代性。”
封翊失笑:“你还真把我当成了黑霆琛的替代品啊?”
白细细也笑了,“很明显吗?”
封翊重重点头:“嗯。”
白细细敛眉,再次说:“对不起。”
“说了没什么对不起的。”封翊摆手,一副一点都不在意的模样。下一秒,他正色道:“细细,我感觉你和以前不一样了。”
没问哪里不一样,白细细只是爽朗一笑,“其实,我也觉得我和以前不一样。”顿了顿,“或许,是经历的东西多了,人就慢慢变得成熟了吧。”
封翊眼含深意,赞同道:“是啊,经历的东西多了,人是会慢慢成熟起来的。”
白细细很认真的看了他约莫一分钟的时间,才问:“翊,你不喜欢我为什么要追我,还和我交往?甚至,还对我那么好?”
封翊由衷感叹:“细细,你真的聪明了好多。”
白细细撇嘴,很没好气:“不要转移话题。”
封翊肃容道:“因为你是个宝。”
白细细皱眉,觉得他在敷衍她。
“细细,我不是在跟你开玩笑。我说的是真的。”封翊的脸色,极其的郑重。
白细细眉头皱的更狠。
封翊直言:“你血液里面含有长生因子。”
“长生因子?”
“嗯。”
“那是什么?”她怎么不懂。
“一种比血细胞分裂慢、但又比血细胞寿命长、同时也拥有血细胞全部功能的细胞。”顿了顿,他补充,“拥有长生因子的人,至少能活120岁以上。”
白细细一愣,笑容有些僵,“你开玩笑的吧?”
“我没开玩笑。”封翊的表情,相当的严肃,“还记得三个多月前你献了次血吗?”
白细细想了想,才点头,“记得。当时安朵说去献,我也跟去了。”
“你献的那个血最后是到了我们实验室,我们实验室的研究员分析发现,你血里含有长生因子。”
“你们实验室?”
“对了,一直没告诉你,我开的公司是一家生物公司,我手底下,有很多专门从事血液研究方面的顶级研究员。”
白细细懂了,却又纳闷了,“我就算拥有长生因子可以活到120岁以上,那也不代表我是个宝啊?”
封翊不紧不慢的解释:“我手下的那些研究员,现在致力于对于之前你献的血液里面的长生因子的提取和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