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来了!”
已经有先到的同学在二楼楼梯的尽头等着了,看到林清璇挽着个男的走了上来,立即便招呼同伴过来观看。
一听到林清璇来了,所有已经到了的同学全都跑了过来。这位昔日在学校被誉为“清纯女神”的校花,曾令无数男生魂牵梦萦,为她夜不能寐。
看到林清璇和一个男的牵着手走上来,林清璇的男同学皆有种梦碎的感觉。
一个已经结了婚的女同学开起了玩笑,“现在好了,你们这些男的不用惦记着了,清璇已名花有主啦。”
听到上面有同学在议论她,林清璇抬起了头,冲着这些久违的老同学挥了挥手。
罗旭虽然是配角,但今晚一出场,他便成了主角,还未谋面,所有人就都在想,这个男人到底有何本事,居然能把清纯女神给泡到手!
“和大家打个招呼吧。”林清璇微微捅了捅罗旭,低声道。
罗旭也抬起头冲上面的男男女女挥了挥手,居然还有抱着孩子来的。
“天呐!这些都是你的同学吗?怎么我感觉有几个的年纪看上去应该和你母亲差不多大。”
人群中有几个女同学一看就是为生活操劳的人,穿着大妈的服装,脸面也不怎么收拾,皮肤粗糙,皱纹明显,看上去像是快四十岁了。
“你不知道现在做律师有多辛苦,而且女人一旦生了孩子,衰老就会加速,为了生活,大家都挺不容易的。”林清璇道。
有了钱,才有资格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就像林清璇这样,含着金汤匙出身的富家千金,从来不会因为生计而犯愁,所以她有的是选择,可以不为钱而奔波操劳。
而大部分人,生来就要在这残酷的社会中挣扎打拼,为了填饱肚子而劳心劳力。一个整天烦心的人,衰老的速度当然要比一个无忧无虑的人快。
到了二楼,班长魏德高站在最前面,带头鼓起了掌。林清璇还和以前一样,人一多就会脸红,这次也不例外,依旧红了脸。
魏德高叹道:“清璇啊,还是你的号召力强啊!咱们毕业快三年了,我不知道多少次想把大家组织到一块儿叙叙旧,可是总召集不起来人。喏,你一句话,大家全都来了。”
一旁的李海明道:“老魏,你要是像清璇这样大方,给大家都订了机票、车票,然后又安排大家五星级酒店住着,我敢肯定大家都会来。”
魏德高摸着已经隆起的肚皮,面皮发烫,“众位,我魏德高就算在努力拼搏十辈子,也不敢跟林大小姐相比啊,人家的身家,咱班全都加起来,也不及人九牛一毛啊。”
“老班长,咱们同学聚会,你说这些干嘛?大家都别在外面站着了,里边请。”
林清璇从来不会在同学们面前摆出千金小姐的姿态,但是这些知根知底的同学,总是会用别样的眼光看着她。这是她无力改变的。
林清璇算来的晚的了,很多同学为了参加这次聚会,昨天就都到了,就住在凯莱大酒店的客房部。一切费用,都是林清璇出的。
大厅里灯光璀璨,在大厅的靠前方摆了三桌,其余地方全都空了出来。
为了这次同学聚会,林清璇做了很多准备,向很多同学搜集了不少素材。此刻大厅的投影上正放着大家曾经在一起的那四年快乐的时光,许许多多张照片,将众人的思绪都拉回到了大学的那四年。
看到曾经或稚嫩或轻狂的自己,不少人的眼睛里都泛起了泪光。过去的岁月不可能再重现,昨日的种种艰难和苦难,有朝一日,回顾之时,都会感觉到这是一种幸福。
罗旭在投影中看到了六七年前的林清璇,那时候她刚进入大学,和所有人一样穿着军装在军训,一个班六十人,他一眼就能从人群中辨认出哪个是她。
倒不是因为他的眼力有多好,而是因为林清璇与众不同的气质,令她纵然身处万人之中,也能显得卓尔不群。
“看啊,这是大一那年冬天的第一场雪,我们宿舍四个在学校后山的树林里扔雪球玩。那时候我们好傻啊。”
有个女同学看到了多年前一个宿舍的合影,脸上虽然挂着两行清泪,却也带着笑容。她是一个从贫困山村走出来的孩子,那年冬天,她穷得连一双棉鞋都买不起,是宿舍里其他三个姐妹,凑钱给她买了一双棉鞋。
至今,那双棉鞋仍被她保存在家中,而她早已不是当年穷得什么都买不起的女娃子,已经是家乡当地的一名有名的女状师,凭借着自己的铁齿铜牙,为穷苦人伸冤,为苦难人诉苦。
和她一个宿舍的那三个女同学都来到了她的旁边,姐妹四个抱在一起为再也追不回来的昔日时光而痛哭。
好端端的一场同学聚会,竟是在怀旧的感伤中掀开了序幕。投影幕上的照片还在继续更换,四年的时光,一千多天,想起来很漫长,但却都浓缩在了这些一百多张的照片之中。
女人是感性的,这些做大状的律师也不例外,不少人都已哭成了一团。
就连男人也未能幸免,或许是看到了年少轻狂嘴角上扬不可一世的自己,或自嘲,或愧疚,但最终总有热泪在眼眶中涌动。
倒也有几个带了家属过来的,和罗旭一样,这些事情并不是发生在他们身上,对他们的触动并不大。
酒店的工作人员已经开始上菜,林清璇这才招呼大家落座。和其他女同学一样,她也流了泪。
众人围着圆桌坐了下来,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