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没反抗,就这么望着他。我能看出他在掩饰,他绷着脸,但他已是强**之末,因为他平日里最喜欢盯着我的眼睛,欣赏我彷徨的样子。但他现在始终都在躲着我的目光,那个欣赏对方彷徨的赢家变成了我,气势是一种很微妙的东西,它并不受限于体力,即便他又强来,也只能代表他强来了,他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征服者了。
正因如此,虽然我完全没反抗,他却松了手。
我也懒得拉自己的衣服,抬起手将手指覆在他泛青的脸颊上,用拇指摩挲着。他脸上的挫败持续了几秒钟,然后如梦方醒地看向了我,如同一只浑身负伤的野兽,纵然有其骄傲,但败像已现。
我见他看着我的眼睛,就笑了:“你们繁家就是不行了,而且你也不行了。你被那个十岁的白痴耍得团团转,照着这个节奏发展,马上就得当第二人格,然后被吸纳了。而且,你现在连我都搞不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