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山环绕,烟雾弥漫,一位面容俊秀的小生正纵马披甲在山下加鞭猛进。前方五十米处的山头上,一名风华绝代,身着蓝色锦袍的美人正靠在一个男人的怀里,那个男人相貌冷峻,披散长发,穿着灰蓝色道袍,颇具仙风道骨。
那白面小生下了马,一脸愠色的拔出佩剑,一步步朝山头上走去。他的样子并不像个骁勇的大将,反倒像极了一个儒生。他愤然指着山头,怒气冲天的叫骂起来:“司马妖人!春华是我的人,我不许你带她走!”
“真新鲜。不死青蛇,连你那周公瑾大都督都不是我的对手,你又何苦跑来送死?”山头上的男人诡诈的笑了起来。
那儒生愈加愤慨:“司马妖人!我陆逊还从来没怕过谁!春华是我的女人,我一定要抢回来!”
“无情者伤人,有情者自伤。伯言,你还是太年轻了。”张春华靠在司马懿的怀中,冷若冰霜的说道,冷笑中夹杂着对陆逊的嘲讽与不屑。
“儒生俊才却无王霸之气,水仙又怎么会喜欢你?”司马懿搂着张春华,在陆逊面前洋洋得意。陆逊气得脸色发青,却又无可奈何。
“水仙……好啊,你还给春华起小名了是吧?我陆逊虽然没有君临天下的霸气,但为春华一战的勇气还是不缺的!”陆逊咆哮着,他的身上骤然冒出了上百条银色的秘术异蛇,一鼓作气朝司马懿轰杀过去。
“啪……兹兹……”惊雷炸响,靠蛇大餐瞬间做成。司马懿的右手掌心擎起一把紫色雷电回击过去,秘术异蛇纷纷被雷电烤焦,在半空中都化成了飞灰。
“你……司马妖人!我告诉你,徐盛的三万大军已经开到附近,他们见我不回军营,一定会到这附近来搜查,等我们东吴的军队包围这里,你就是插翅也难逃了。”
“噢?这样的话,就有碳烤人肉可以吃了,而且一烤就是三万哟。”司马懿嘿嘿直笑。
“司马妖人……我陆逊再此发誓,与你司马懿势不两立!”陆逊已经恼羞成怒了。
“嘿嘿。蜀军都快直取建业城了,你不去军营里指挥迎敌,还有闲心为了我家水仙跑来这儿撒野。”司马懿冷嘲道。
“呃……”陆逊一凛,进而继续暴吼,“没有了春华,就算成就了千古大业又能有什么意义!”
“哈哈,就你这熊样也配做东吴的大都督?我假装背叛仲达,潜伏到江东,骗了你这么多年,无非为了两件事,那就是刺探东吴的军情顺带偷学你的技能。”张春华笑着坦白道,“没想到你这么蠢,还真的以为我爱上你了?开什么玩笑,我只是为了司马氏的大业才这么做的。”
“你……”有如晴天霹雳,陆逊瞬间石化,“我居然被你这样的贱人迷了心窍,我居然爱上了你……司马懿,你够种!好……春华,我无限连蛇被你学走了,我的心也被你掏走了,我输得倾家荡产了,你们连我的命也一起拿走好了!”
“不,你必须回到你的军营里,继续指挥吴军作战。”司马懿正色道,“只有你才能给予蜀军最大的杀伤。如果蜀军大败,诸葛魔头仰仗的根基就会动摇。我与诸葛魔头迟早会有一战,只希望在那之前蜀军能多尝几次败仗,多折损些精锐,这样我的压力也能减少一点。”
“司马妖人!还有那诸葛魔头……我陆逊赌上我毕生的荣耀以及美杜莎一族和江东子弟的所有灵魂发誓,总有一天,我陆逊会将你们两个妖魔通通踩在脚下!”
“好啊,我司马懿等着你,可千万别食言喽。”司马懿刚说完,山上的大雾突然浓烈了许多,陆逊再往山上看去时,司马懿和张春华的身影已经消失的荡然无存。
陆逊半跪在地,羞恼不堪的捶胸顿足:“奇耻大辱啊……”
遥记在襄阳城下初见张春华,惊世的容颜堪比江东二乔,陆逊那颗少年的心被深深的触动了。身后,是魏将李典的五千铁骑追赶着他,他却浑然记不清他与春华是如何相识的。春华的绝情剑将他彻底征服了,几道剑光划破长空,追来的百余骑兵都连人带马化作了尸体。干净利用,一剑穿心,陆逊怦然心动。春华,决定要追你了!
现在,恍若初见时的那柄绝情剑,只是陆逊终于明白了绝情的剑的含义。绝情剑伤人并非关键,伤心才是重点。真正的绝情剑是无形的,却已深深的扎进了陆逊的心脏,让他的心鲜血淋漓,永无治愈的可能。
噩梦,缠绕他整整一周的梦魇,他再一次从床上惊醒过来,全身上下皆是冷汗。他打开了台灯,看了看床头的闹钟,上面显示着凌晨三点整。
“怎么啦……又做噩梦啦?”在他身旁的女子也猝然醒来,睡眼惺忪的抱怨道。
“水仙,整整一星期了,我算是明白了什么。”他若有所思道,“我天天都梦见自己是一个古代的将军,而且是个面容清秀的儒将,然后老听见自己喊什么‘司马妖人’之类的话。你知道最神奇的是什么吗?”
在他身边的女人迷糊的摇了摇头。他继续说:“在那‘司马妖人’身边站着一个女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开口叫她‘春华’,不过你猜‘司马妖人’叫她什么?”
“……水仙!”见女人不回话,他便说出了这两个当时乍一听令他整颗心都震颤不已的字。
“别开玩笑了。你‘陆神人’还怕一个小小的怪梦?”女人似乎觉得这个笑话不够逗趣。
“水仙……我好害怕失去你……”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