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那个被烟瘾折磨得形销骨立的女人曾三番五次跑到沈家闹事,来来回回只叫着沈家大太太的名字,声声嚎着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阿凉,你要还认我这个娘就别放过她!
沈克辰多少顾念点以前的情分,每次都是将人赶走了事。次数多了,沈凉生在沈家愈发难以立足,十四岁便被送去英国,说是留洋,与流放也差不多。家里只给付了头两年的学费,后几年全靠自己半工半读,待到学成归国,并非为了认祖归宗,也并非想着为母报仇——说句实话,他对生母、对沈父、对故国都没什么感情,只是权衡了一下形势,比起孤身在异国打拼,吃尽苦头也不一定能出头,还是回国有更多机会。
尤其是北洋政府倒台后,沈太太那个得罪不起的娘家也是雨打风吹去,沈太太在沈克辰面前再说不上话,未等到沈凉生回国便郁郁而终。沈克辰于花甲之年寡居在津,身边大儿子不太争气,午夜梦回时忆起当年爱过的女人,对小儿子实有几分歉疚,见沈凉生愿意回来,自是欣然应允。
沈凉生一个人在异国磨炼多年,归国做了少爷,外表是严谨而一丝不苟的,骨子里却是不择手段的秉性。此番回国,抱的就是捞一笔算一笔的念头,只待捞够了本便远走高飞,反正世界之大,哪里对他都一样。
从未觉得哪里是家乡,便处处皆是异乡,反而了无牵挂。
沈家大少原本只是“不太争气”,待沈凉生归国后,多少也有了些危机感。兄弟俩表面上还算过得去,暗地里几番较量,做大哥的却一败涂地,好不容易燃起的一点志气被狠狠打压下去,人便愈发颓唐,整日泡在马场,后来又迷上了赌回力球赛,回家就是伸手要钱,“不太争气”终变成了“太不争气”,沈克辰的精力又一年不如一年,待到沈凉生归国的第四个年头,已将沈家泰半生意投资掌握在手,走与不走,什么时候走,端看时局如何发展。
这段过往虽不光彩,却也难免有知道几分内情的熟人。背地闲谈起来,对沈家二少的评价总离不开一句“会咬人的狗不叫”。
沈凉生不是不晓得这些风言风语,可压根不往心里去,又或者连有没有心都要两说。有时候连沈凉生自己都觉得,他这名字可真没取错。
确实活得凉薄。
车开出二十五号路,道上稍微清静了些。沈凉生八点在起士林还有个饭局,赶着回家换衣服,便叫司机提了速,却没开两个路口,又突道了句:“慢点。”
驾车的保镖枪法不错,开车的技术却不怎么样,闻言竟踩了脚刹车,沈凉生身子倾了倾,倒也没发火,只淡淡吩咐了声:“没事了,继续开吧。”
车子继续往前驶去,沈凉生斜倚在皮座里,一手支头阖目养神,面上波澜不兴,心里头却有些不平静。
方才有那么一瞬,他透过车窗,瞥见路边一个高瘦的人影,脱口而出叫了声慢,下一瞬又看清了,并不是自己脑中想的那个人。
明明素昧平生,不过是偶然的一段小插曲,如此念念不忘,沈凉生自己也觉得十分讶异。
他闭着眼,在脑子里重勾勒了遍那个人的面目,竟是鲜明得像副版画,一笔笔都是用刀子刻出来的。
那人似仍立在身前,高瘦斯文,嘴角含笑。大约因为戴惯了近视镜,一直微觑着眼,眼角一小粒色若桃的朱砂痣,竟似有股脉脉含情的神气。
便在那刻,仿佛疾驰中猛踩了一脚刹车,沈凉生心中突地一沉,又再一轻,只觉一瞬恍惚。像有只看不见的手,在自己心上猛地推了一把。
当夜饭局上,沈凉生难得喝多了些,午夜倒在床上,带着薄醉睡过去,做了个再生动不过的梦。
梦中紧紧压着**,分不出男女,看不清面目,只记得身下人眼畔一颗鲜红如血的小痣,却是自己亲手提笔点上。
不过是个绮梦却来势汹汹,竟超过以往任何一次。及至自梦中里回到现实,心仍跳得厉害。
房内窗帘紧闭,厚重的丝绒幕帏阻断了外界光亮,亦似把这间摆着四脚大床的卧房自浑浊世间割裂开来。
房中一切都是舒适的,氤氲着暖热的黑暗。沈凉生记起梦中那具同样暖热的**,身下竟又起了些反应。
这无根无由的情实在古怪,古怪得连绮梦的对象保不准是个只有一面之缘的男人都没什么紧要了。
且不提留洋多年,只说归国后商场应酬,再不堪的勾当也见过,包戏子玩相公这点事儿根本排不上号。这浮华又动荡的年头,苟安于国中之国的租界中,道德伦常与是非对错似乎也随之淡漠下来,只剩下奔命似地寻欢作乐。
沈凉生冷眼旁观,多半时候觉得自己像个看客,随身可以抽身而退。但也偶尔觉得自己早已浸淫其中,与其他浑噩找乐的人也没什么两样。
譬如现下躺在床上,似又回到昨日十字街头,眼望着一条灰扑扑的背影隐于人潮,心中竟有丝莫名空荡,遗憾着没有问他的名字。心中遗憾也跟着发酵膨胀,慢慢变了味道,阴戾秉性蠢蠢欲动,沈凉生冷冷心道,守株待兔也好,挖地三尺也罢,想要的东西,必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