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很多朋友问我写番外是不是由于卡文了,其实并非如此,不知是为什么,第一人称的书并不是那么受欢迎,很多人看到第一人称的书感到非常不适应,开篇看一章,第一人称于是乎便弃了,陈陈毕竟只是个新人,不懂其中的缘由。
我问责编明月,我的书是第一人称,可以改成第三人称吗?
明月这是可以的。
于是乎我开始尝试用上帝视角写文,于是也就有了之前的那两篇番外——腐玉和吸血鬼事件。
不知道读者看完后感不感觉到别扭,反正我写的时候真的是感觉很别扭,没有那种身临其境的灵感,想读者们也是看的觉得没有气氛吧?
灵异用第一人称可以,这是我写到这里时总结出来的。当然这仅仅是我一个人的见解,每个人对于这都有自己的看法,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这次这篇番外是第一人称,大家可以比较一下,与之前两篇上帝视角的番外给人的感觉是否有不同,灵异究竟是该用第一人称还是上帝视角,各位读者大人可以在我的书评区展开讨论。最终决定这本书就是是该继续沿用第一人称还是改用上帝视角。
好了楼兰古国这一卷再过几十障就完结了,下一章与中国神秘的蛊毒有关,这篇文章也算是为下一卷的铺垫吧~
废话少说,正文开始——
很多人看过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电影书籍,对于这蛊毒早大致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
什么是蛊?
蛊,相传是一种人工培养而成的毒虫。起源于隋朝南诏国(今云南南部、越南北部一带)。云南苗族人民养蛊成风,极其擅长巫术和制蛊。传说运用蛊是我国古代遗传下来的神秘一种巫术,湖南湘中及湘西一带的梅山教蛊术传得非常厉害,谈蛊色变。文人学士交相传述,笔之翰籍,也俨然以为有其事;一部分的医药家,也以其为真,记下一些治蛊之法。
可这蛊究竟是怎么产生的?可谓众说纷纭。
其中关于养蛊的事情,最普遍的介绍是说:
把各种毒虫放在一个罐子里互相噬咬,最后一个活着爬出来的,就是蛊。
我并不赞同这种说法,打个比方——把一百个人放在一个屋子里,最令他们相互厮杀,最后从中活着走出来的难道就不是人了吗?
所以,一个罐子里,别说你放进去百只虫子,就算你放千只万只虫子进去,最后一个爬出来的,充其量是个虫王,算不得蛊。
当然了,如果真是很多毒虫一起咬来咬去,最后活着的那只,毒性会很大。很多人认为,毒性大的,就是蛊。
我想说,毒,是蛊的一种特性,但毒,不代表就是蛊。两者之间存在交集,但两者也存在着巨大的不同。
我的爷爷曾经告诉我说一句千百年来流传的一句话——中毒者死,中蛊者虽生,然不若死也。
足见其中这蛊远凌驾于毒之上。
蛊的种类多种多样,但是其中最为狠毒的有七种:
癫蛊:传说多是壮族所为,把蛇埋土中,取菌以害人。
疳蛊:又谓之“放疳”、“放蜂”。据说,两粤的人,多善为此。方法是:端午日,取蜈蚣和小蛇,蚂蚁、蝉、蚯蚓、蚰蛊、头发等研末为粉,置于房内或箱内所刻的五瘟神像前,供奉久之,便成为蛊了。泥鳅蛊:用竹叶和蛊药放水中浸之,即变有毒的泥鳅。石头蛊:用随便的石头,施以蛊药而成的。:据说这种蛊不畏火枪,最难除灭;而且金蚕蛊还能以金银等物嫁之别人。《岭南卫生方》云:制蛊之法,是将百虫置器密封之,使它们自相残食,经年后,视其独存的,便可为蛊害人。三尸蛊:云南一带的一些苗族部落养蛊成风,极其擅长巫术和制蛊。其所作的毒性最猛烈的蛊中,最出名的是“三尸蛊”。此蛊做法不详,只知道是由蓝、红、白三色毒蛇制成。此蛊投于仇人身中,潜伏片刻后立刻发作,毒性异常猛烈。此蛊寄宿在宿主身体里,吸食宿主精血并注入毒液。使宿主全身痉挛、起毒疮,至死方休。
我有个朋友,男的,五大三粗,身体好的吓人,曾经是省一级运动员。他知道我跟着家里人,懂蛊,所以平时也喜欢问些这些东西。
有一天,他跟我说,最近觉得很不舒服。
我就问怎么不舒服,他说去酒吧喝酒的时候,跟人打了一架。
酒吧打架是常有的事,谁也不会放在心上。而事发三天后,他又去了,碰上个美女,见面就请他喝酒。
一杯过后,美女把钱包放桌子上,说,你帮我看下,我去趟卫生间。
说到这,是个人都明白,这里面有猫腻。哪个二愣子会把钱包给陌生人看管?
我那朋友仗着身体好,也不怕人玩仙人跳什么的,就答应了。
美女走过以后,他等了会,没见人来。就瞅着那钱包,瞅着瞅着,顺手就拿过来看了一眼。
钱包是很普通的蛇皮,算不上多名贵,但材质还不错。不过我朋友说,他当时拿钱包的时候,就感觉像被针扎了一下,手抬起来,却没看见血。加上当时喝了几杯酒,有点大意,就没当回事。
我取出一根针,将他的手指轻轻刺破,再将杯子中的茶水倒掉,换成半杯醋,倒上白开水,将他的血液慢慢滴了进去,就在这时,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杯中的液体,竟然呈现出了绿色!
我这兄弟立刻便傻了眼,“刚子啊,这这——”他也明白自己这是中了蛊了。“